湖北郧十高速公路YSTJ-9合同段项目部桥梁桩基础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STJ9-HT-001)招标主办单位: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郧十高速公路YSTJ-9合同段项目部二0一二年三月施工招标邀请报价函各相关单位:我公司承接了湖北省郧县(鄂豫省界)至十堰高速公路一期土建工程第九合同段,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合同段内桥梁桩基础施工任务进行招标,被邀请对象均为按照《协作队伍的管理办法(修订本)》(鄂路桥工【2011】146号)通过资格审查的协作队伍,现就该项施工任务邀请贵单位报价。一、邀请单位: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郧十高速YSTJ-9合同段项目部二、招标邀请报价工程项目:项目桩基工程数量表工程名称桩径(m)根数长度(m)桩基φ1.516236φ1.81483705φ2.0962332φ2.2461100本项目不组织报价单位现场考查,协作队伍可自行安排,现场联系方式附后。三、工程量清单:见附件《邀请报价工程量清单表》。四、施工工期:2012年4月~2012年10月,合计7个月。五、现金履约保证金:中标后现金履约保证金20万元,签订合同前汇入公司指定账户。若不能提供现金履约保证金,将视为自动放弃;六、民工工资支付及保证金:缴纳承包工程总价5%的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由项目部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代缴,工程结算完成,确认无拖欠民工工资,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退还后给施工队。所有民工工资全部以工资卡的形式支付,并从相应工程款中扣除。由协作队伍造表,工区负责监督,在协作队伍及民工签字后由项目部核准并直接支付民工个人银行卡。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满足《主要施工机械表》要求、主要管理人员满足《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要求,并按附表《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分别填写。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八、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要求完成类似工程不得低于拟参与报价工程项目的对应等级和规模,至少有山区相关项目业绩,并按附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填写。九、投递截止时间:2012年3月15日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十、支付方式:1、按每期工程计量金额的85%进行支付,剩余15%作为质量、安全、进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比例如下:质量:4%,安全3%,进度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2、每期工程计量结算时必须由中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指定的委托人现场签字结算,并经现场主管、合同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财务管理部、项目书记、项目经理复核并签字以后,项目经理部财务人员方可办理。法人代表和委托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在项目经理部财务管理部和合同管理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十一、报价评审方案:见《报价评审细则》。十二、工程施工相关说明1、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由项目部负责;2、项目部架设临时电力线路至施工桩基部位附近,配电盘空气开关以下所有临时电力用线由施工队负责,费用综合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项目部不再支付该项费用;施工队还需自备满足施工要求的发电设施;2、炸药库由项目部建设并统一管理;3、由项目部统一采购并向施工队定价供应的原材料(人工挖孔桩):序号材料名称单位价格序号材料名称单位价格132.5级水泥(袋装)t425.004中粗砂(青砂)m384.002碎石m368.005电雷管支6.50(配送加价40%)3乳化炸药t11000.006硝铵炸药t9500.00以上材料由项目承担价格风险,不对施工队调价,定额合理损耗范围外的超耗部分按项目采购市场最高价格调拨。其他材料或周转性材料由施工队自购,保证质量并承担价格风险。4、材料领用必须有承包单位法人代表指定的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领用人签字,项目经理部材料管理人员方可发放。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领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在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和合同管理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十三、其他相关说明1、技术规范及相关图纸在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查阅;2、工程量暂定设计文件工程量,最终工程量根据业主批复工程量确认;本次报价图纸与清单不一致的,按照清单工程量;3、本工程不进行价格调整;新增支付号变更,按业主批复单价80%计价;4、施工队进场后,如果外电未接通,施工自发电所耗柴油费用施工队承担40%,项目部承担60%;并在外电接通后配合项目部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柴油消耗决算,逾期未能办理的视为未发生;5、所报价格含应缴税金(综合税率3.41%,),由项目部在计量款中代扣代缴;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不含在报价中,由项目部代缴;协作队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项目部不再另行支付;其他税费项目部不再另行支付;6、需要其他咨询请前往工程部或电话咨询。根据需要,报价单位对拟报价施工队分别编制文件,按施工队分包独立密封包装;相关资料逐页签字盖章,装订成册,正副各壹本。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郧十高速公路YSTJ-9合同段项目部2012年3月8日递交地址: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郧十高速公路YSTJ-9合同段项目部(湖北省十堰市茶店镇王家湾村)项目部现场联系人:田赤平15071608966报价须知一、总则1、报价人须承认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郧十高速公路YSTJ-9合同段项目部全部投标内容,包括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业主下达的补遗书、补充条款及确认书等有关条件。2、报价人应同意在其承担的劳务承包范围内提供工程所需要的人员、周转材料和耗材、机械设备等,完成双方约定的劳务承包合同,并承担劳务管理盈亏责任和按时发放民工工资责任,不拖欠民工工资和发生债务纠纷。3、报价资料和劳务承包合同由项目部统一拟定,视为要约,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及签署的劳务承包合同,视为承诺。4、报价人在取得报价资料时,提交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材料。5、项目部需要对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任何内容进行澄清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施工用电由项目部承担,不计入中标人成本。招标人为中标人提供施工所需粘土,施工中因纠偏所需片石有中标人承担;7、挖孔桩施工中若有招标人指定爆破员爆破挖孔时,按9元/m3收取中标人爆破费用。8、炸药配送费按150元/工点·天,从中标人计量结算中收取。二、工程概述本报价项目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的湖北郧十高速公路YSTJ-9合同段(K49+425-K55+000)桩基施工劳务承包项目,主要工程概述如下:1、施工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县茶店镇和青山镇2、工程基本情况:湖北郧十高速公路YSTJ-9合同段工程项目共3座大桥:梨沟大桥、肖家沟大桥、刘家窝大桥。全合同段桩基共306根,共长7373M。全合同段桩基施工拟划分3个施工队,平均每个施工队100根桩基任务,此任务划分为暂定划分,在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的前途下,优先完成者将获得更多施工任务。具体工程数量见附表。招标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调整。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业主和项目部签订的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符合高速公路技术条件,本项目必须达到业主和项目部的质量评定标准。清单中的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仅供报价用,报价人根据“附表:YSTJ-9合同段桩基挖孔施工劳务承包工程量清单”中的名义工程量及其清单细目进行报价。报价施工图有不详处,报价人可到招标人的项目部合同管理部办公室查阅。三、报价人劳务承包范围及内容范围:湖北郧十高速公路YSTJ—9合同段桩基施工项目。工作内容:1、施工内容1)、主体材料及辅助材料的装卸、倒运及所有相关的辅助工作。2)、桩基施工及所有相关的辅助工作。上述桩基挖孔施工的内容中除项目部提供的护壁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料、炸药、雷管外(材料价格计入承包单价内,由项目部从结算清单中扣除领取的材料费用),报价中标方必须自备起渣设备以及为完成上述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辅助材料、机械设备。四、项目部提供:1、施工便道;2、砂石料、水泥运至墩位。3、提供电源、空气开关至桩基施工部位。五、报价人承包方式本项目部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方式(不含税金),即:报价人采取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方式承包,综合单价包括了报价人为完成上述承包内容所需的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工具、质量问题修复、劳保用品、承包风险、施工人员的交通费、通讯费、生活设施及生活费;因天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费、误工费、支架安拆费、基坑防护费、动力费、进退场费、人员机械的保险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协调费、利润及风险等所有一切费用,以及承包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综合单价在合同期内不调整。各项目的综合单价包含清单规则所列的子目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并包括:(1)生活生产设施费及生活用电用水的费用;(2)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费及材料代用的量差、价差;(3)政策性调整(包括物价上涨)和冬、雨、夜施工相关费用;(4)超规范施工所需的费用和根据甲方需要的抢工费;(5)任何原因引起的降效、窝工费、待机费(包括拖延工期影响的损失费);(6)建筑废料(不含渣土)的清运费用和人员、环境保护费用;(7)材料的装卸、二次搬运等。六、施工工期施工工期自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总施工工期个月。具体细化工期要求根据项目部的月生产计划安排实施,项目部根据业主的整体施工计划对整体工期进行调整时,报价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项目部将制定月生产计划完成的奖惩措施。若总工期延误按以2000元/天的罚款。七、质量安全要求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项目部签订的承包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符合高速公路技术条件,本项目必须达到业主质量评定标准。成孔桩扩孔系数控制在7%以内,超过部分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机械费和材料费,超灌砼按380元/m3从中标人结算费用中扣除。2、安全要求报价中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相关单位及部门的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靴、防暑防旱用品等),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报价中标人安全管理措施不力、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中标人承担。八、施工用水、电施工用电由项目部提供至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由中标方自行解决;九、生活设施:生活用水、用电及食宿由报价中标人自理,生活用电也可由项目部提供电源的部位挂表驳接(按当地电费标准扣除)。十、开工预付款:无。十一、递交报价书时同时交纳报价保证金壹万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10日内退还)。报价中标方应向项目部交纳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十二、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为每期工程结算总金额的5%,全部承包工程完成后未出现拖欠工资等相关问题后退还,具体退还办法将见《YSTJ-9合同段桥梁桩基挖孔施工劳务承包合同》。十三、质量安全进度保证金:为每期工程结算总金额10%,全部工程完成后未出现质量安全进度问题退还。具体退还办法将见《YSTJ-9合同段桥梁桩基挖孔施工劳务承包合同》。。十四、环保及文明施工:做好施工人员管理,维持现场整洁,保持道路畅通。文明施工,尊重监理及各方施工管理人员,处理好与当地关系。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将由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将对报价中标人采取罚款或退场等措施。十五、工程的转让:中标方不能对本工程实行转让。十六、工程施工项目的分配原则1、暂定的合同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进场后调整各段落的承包工程量。项目部将实行半月进度考核制度,若在考核期间报价中标人超额完成或不能定量完成,则项目部将拟定的工程量予以增加或减少,报价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要求进行(含进度、人员、机械、质量、环保等),项目部可调整工程承包量,严重者勒令其退场并可委派其它报价中标人进行施工,则中标人限时(五天)退场并赔偿项目部的损失,另项目部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十七、计量与支付1、计量:以业主下发的标准图纸,并经项目部审核后的施工设计图数量为准。2、支付:根据业主及项目部验收合格的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