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大道(105国道—京九铁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梅林大道(105国道-京九铁路)道路施工工程招标单位:青原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雷义桃(签字)联系人:钟宇聪电话:18779629198编制时间:年月日1青原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标须知第一节前附表工程名称梅林大道(105国道-京九铁路)道路施工工程建设地点青原区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0]160号设计单位吉安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本项目投资约500万元工程规模道路全长400m,道路红线宽44m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路基及碎石路面工期为60日历天,总路段工期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时另行约定投标单位与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1、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2、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投标保证金数额捌万元整(开标前汇到指定帐户)。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btb.ja.jx.cn)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现场踏勘方式自行踏勘(费用自理)地点青原区招标答疑方式1、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hnjjaps-521@163.com)提出疑问。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2日下午5时前。3、招标人将于2010年10月13日在指定网站(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建设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答疑结果。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递交1、受理单位:青原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前3、受理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井冈山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三楼)开标会时间2010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井冈山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三楼)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到位其他投标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交纳招标文件等资料费800元,否则,招标人不受理其投标文件。2第二节综合说明一、总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招标概况:沥清路面,道路长度约为400米,红线宽44.0米,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2、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工程及附属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3、现场施工条件:(1)施工用水、电已通。(2)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已审查。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得到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即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3(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4)投标企业和拟投入建造师自2007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拟派建造师在本企业承担过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投标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3、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30天前确定中标人。(四)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一)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六)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在42010年10月13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btb.ja.jx.cn)发布。(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3、补充通知将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btb.ja.jx.cn)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三、投标报价(八)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报价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的风险系数,自主确定工程项目单价。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和原则: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5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吉安市建筑市场价格:①市政工程部分可参照:2006年版《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②取费部分可参照:2006年版《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2)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或者设备单价进行评审比较,本工程招标主要材料价格,招标人参照吉安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0年第8期并结合吉安市近期市场行情对主要材料设定评审参考价(详见附表一)。缺项材料评标委员会参照吉安市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信息(2010年第8期)及吉安市市场价进行比较与评定。(3)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的有关项目不得出现零或负报价。(4)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上级(行业)管理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上述费用均按投标人报价的基数和定额规定的计费程序及费率确定。(5)各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市场行情计取工程费用,规费和税金按规定计取。(6)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①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品牌、规格、供货地点在采购前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方可采购使用。6②凡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7)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的投标报价风险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九)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格式见附件二)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投标书附录;(3)投标报价汇总表;(4)工程量清单计价表;①单位工程费汇总表;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③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④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⑤措施项目费分析表;⑥主要材料价格表。(5)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条件作出的响应性内容;7(4)吉安市城区(含青原区、吉州区)以外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出具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省属施工企业可由其主管厅、局(厅级总公司)出具,所出具的证明应注明主送单位:江西吉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否则无效]:①证明该企业2009年元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②证明该企业拟派建造师本人无在建工程;③证明该企业和拟派建造师2009年元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5)辅助资料表:①投标单位企业概况;②参与投标建造师简历表;③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④企业近三年来所承建竣工的类似工程业绩;⑤企业在建的类似工程情况表;(6)参与工程投标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五大员”证书、投标保证金凭证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与技术标装订成册);开标时,以上证书、证件、证明材料需携带原件以备核对查验。3、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十)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8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缴款时应注明缴款单位和“梅林大道(105国道—京九铁路)道路施工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开标时,投标人的银行进帐票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执收单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吉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开户帐号:171029101008714315未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账户登记备案的企业,退款前需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账户备案。2、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十一)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1、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在2010年10月12日下午5:00前发送招标人,电子邮箱号:hnjjaps-521@163.com。3、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于2010年10月13日下午5:00前将答疑结果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9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招标办备案。(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九)条规定,编制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和“副本”二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标两部分)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均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