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工作守则一、公平公正,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评判;二、服从鉴定指导中心调配,并按要求向劳动行政部门汇报工作;三、负责考核场地、设备、工卡量具的检查及其考核所用材料的检验。四、在考评过程中,评分人员应独立完成各自负责的任务,相互间不得暗示和沟通;五、服从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小组和专业考评小组的领导,按规定要求完成额定的工作量;六、遵守考评纪律和考场规则,严格执行评分标准,独立评判,如实认真填写考评纪录,严守考评秘密;七、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得以任何借口索拿卡要,不得随意退出考评;八、鉴定对象有违纪行为,考评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中止考核、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写在考场记录上;九、遇有亲属、师生等关系被考评时,应主动提前提出回避;十、操作技能考核的检测、评分工作完成后,填写有关考评成绩报告单,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鉴定意见;十一、协助考务人员做好考务工作。对考评中的问题和存在漏洞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必要时应向考评小组,提出终止考试,直至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十二、考评员要不断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知识和技术,提高鉴定水平;十三、考评员在执行考评工作时,必须佩戴由国家统一制度发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胸卡。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考务员及工作人员工作守则考务员及工作人员包括监考、登统、试件打(变)号及传递人员、设备维修、原材料供应、考场保卫等人员。考务员及工作人员应共同遵循以下守则:一、必须在指定的岗位上工作,听从指挥,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二、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考生和考评员传递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三、严守考试秘密。四、上岗前必须经过必要培训,必须佩带贴有本人照片的胸卡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