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公安局伊春市教育局伊公消发[2012]40号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四个一”教育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局)公安局、教育局:2011年12月22日,伊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市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公消发〔2011〕227号),要求在每学期设立中小学校“消防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的《黑龙江省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实施方案》(黑办发〔2011〕32号,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方案》)中要求“突出中小学校宣传教育”;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国发〔2011〕46号)中要求“中小学要落实好消防教育,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决定自2012年起,每年在每学期的中小学校“消防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四个一”教育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一文件课”讲授活动、实施一次校园逃生疏散演练活动、组织一次师生实践体验活动、完成一次消防安全专项家庭作业,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规范开展“消防一课”讲授活动。各地教育部门要部署学校按照学生的年龄特点以及知识结构,由浅入深,分年级、分类别编写消防安全教学、实验设计和实践体验的课程教案。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积极为教案的编写提供素材、消防器材和安全保障。要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抽选业务素质强的消防监督干部担任学校消防辅导员,发挥自身优势,参与设计消防课程教案,配合教师进行消防安全授课。每年要开展教学(包括实验、体验)教案、辅助教学方法以及公开课的评优和奖励活动。省公安消防总队互联网站“黑龙江消防网”将为各类教案、辅助教学方法以及公开课视频开设专门网页,提供浏览和下载功能。要积极推动“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评选工作,并对照标准完善硬件设施、教学及辅助教学手段,使广大中小学生能直观、生动地了解火灾的危害、引发火灾的条件和基本的逃生自救常识。2012年2月至5月,各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联合部署开展年度“消防一课”教案及辅助教学方法的评选工作,发动教师、消防辅导员、志愿宣讲员编写消防教学教案,设计教学课件、实验以及实践体验项目,并联合评选优秀作品。在此期间,各地教育部门要做好消防专兼职老师存档备案工作,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举办专题培训,具体方案另行下发。5月1日前各地公安消防大队向市公安消防支队分别报送1个教案、1个教学课件、1个实验设计和1个实践体验设计,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将联合进行评选,并给予奖励。二、深化实施校园逃生疏散演练活动。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演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学校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活动要由辖区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直接给予指导,要切实结合学校建筑结构和学生分布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疏散路线,消除演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混乱现象。学校在组织应急逃生疏散演练时,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以“宁可无灾有备,不可有灾无备”为目标,切实提高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演练取得实效。2012年春季开学的前二周,全市所有中小学校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率要达到100%。要在3月26日全市中小学校“消防日”当天全部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确保小学4年级以上师生参与率达到100%。同时,《纲要实施方案》将每年4月17日定为全市“全民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日”,各地要督促指导全市所有学校在当日组织全体师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大演练活动。三、广泛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实践体验活动。全市各消防队站要长期面向社会开放,积极主动联系辖区中小学校,引导广大师生到中队参观;或组织消防部队官兵定期到校园设置体验点,为师生讲解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实地体验灭火救援行动,促进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体验课时,可以安排每个班级选出若干名代表,作为“小消防宣传员”到消防中队学习和体验基本的消防技能,回学校后向其他学生进行讲授和传播,达到消防教育知识交互辐射的效果。全市各中小学校要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消防宣传、举办消防夏令营,以及观摩消防演习,体验火场逃生等多种形式的实践体验活动,强化消防安全教育的效果。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教基一函〔2011〕17号)要求,依托当地科普教育基地、消防队站等现有资源,继续开发硬件和软件条件,协调建立起学校与实践基地的联系制度,确保所有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消防体验实践活动的实施率达到100%。四、结合实际设计消防专项家庭作业。全市各中小学校在加强课堂教学的同时,要布置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消防专项家庭作业,培养学生对所学消防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消防专项作业的内容要围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家庭火灾隐患、家庭火灾疏散逃生演练、举报日常火灾隐患等方面,也可以请学生和家长一起到当地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安全教育实践基地、消防队站进行参观和体验活动,以此带动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主动学习和运用消防知识能力的提高。3月26日,全省将统一组织开展百万中小学生答题活动(方案见附件2),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将联合举办答题活动主会场,各地设立分会场。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教育部门可结合活动开展,突出当地消防安全特色教育,加强当地主流媒体跟踪报道宣传,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消防专项家庭作业的落实。各地要逐级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四个一”教育活动职责,公安、教育部门要联合组织对教师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授课和学习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成绩作为优秀教师、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之一。附件:1.教案样式2.2012年全省中小学校“消防日”百万中小学生答题活动实施方案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主题词:消防安全“四个一”教育活动通知伊春市公安局2012年2月29日印发附件1:教案样式《安全用火、用电》教学设计(适用于小学三、四年级)一、学习者特征分析小学三、四年级的学生己经掌握了一定的防火逃生知识,但多数学生对安全问题警惕性仍不高,往往是听起来重要,关键时候忘掉。该年龄段学生体力,心智发育不够成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弱,很容易在火灾中受到伤害。二、教学目标:1.了解消防安全常识,火灾扑救常识,重视安全,珍惜生命。2.学会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电器,掌握灭火方法、自救与逃生的方法,才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三、教学准备:1.师生搜集一些消防安全事故实例。2.一小罐液化石油气,一个小煤气灶。3.一具小灭火器。四、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教师讲述两个火灾案例,引起学生注意。案例一2003年2月23日,某县一小学四年级7名学生中午放学后,到学校附近的个体电气焊修理部门前玩耍,出于好奇,用火柴点燃自制电石桶(乙炔发生器)的细钢管口,引起爆炸。当场炸死2人,重伤主人,轻伤2人。案例二2005年4月5日上午,某省一煤矿第二小学四年级共195名学生,在10名老师的带领下,到郊外春游,因学生野炊操作不当引发山林火灾,当场烧死学生29名,重伤1名,轻伤3名。(二)分组讨论1.校园防火应注意什么?2.如何使用液化气、煤气?3.如何使用电器?4.外出野炊应注意什么?5.发生火灾时如何报警?6.火灾扑救有哪些方法?7.身上衣服着火时如何自救?8.楼房着火如何逃生?(三)交流发言小组代表分题发言。(四)知识强化自学“消防安全常识”。(五)板书设计1.消防安全常识(略)2.火灾扑救常识①火灾报警Ⅰ.向周围群众报警Ⅱ.向公安消防队报警②灭火方法Ⅰ.隔离法Ⅱ.且冷却法Ⅲ.窒息法Ⅳ.化学抑制法③自救与逃生Ⅰ.身上衣服着火时自救Ⅱ.楼房火灾时逃生Ⅲ.山林着火时逃生(六)实践活动1.分4人小组,让学生实例操作怎样安全使用液化气、煤气。2.分4人小组,用灭火器演示如何灭火,让学生实例操作如何使用灭火器。(七)教师赠言同学们:只要掌握了消防知识,就取得了预防和扑救火灾的有力武器。让我们一起学习消防知识,做好自我消防安全保护吧!附件2:2012年全省中小学校“消防日”百万中小学生答题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四个一”教育活动,丰富消防安全教学手段,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将于2012年3月26日中小学校“消防日”统一组织开展全省百万中小学生答题活动,特制定此方案。一、活动时间活动自2月份开始筹备,至6月初全部结束。期间,将3月26日的“中小学校消防日”做为全省百万中小学生答题活动的举办日。二、活动流程(一)准备工作。消防答题有奖明信片将于3月初通过邮局发行系统送至全省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各地分配名额附后)。各地要统计所属中小学校并对应做好明信片的分配和送发工作,答卷数量不足部分需学校自行复印,复印的答卷由学校自行判卷,不回收不参加抽奖。(二)舆论发动。3月中旬,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教育部门要在当地主流媒体连续登载文章,主题是号召全社会关注全省中小学校“消防日”,关注消防安全意识从儿童抓起的重要性,同时公告全省百万中小学生答题活动。(三)统一答题。3月26日组织全省百万中小学生进行答题活动,每个市(地)、县(市、区)分别选择1所小学校设会场,举办一堂“消防安全教育公开课”,由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教育部门领导向小学生赠送明信片,与小学生一起答题并邮寄明信片,并观看学校疏散演练,全省答题仪式主会场设在哈尔滨。(四)明信片回收。明信片邮寄地址统一填写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地址,截止5月20日对回收的明信片进行批卷,全部回答正确的集中放入抽奖箱。(五)抽奖仪式。5月下旬在哈尔滨松北区“哈乐城”内的少年消防站举办由教育部、公安部联合评选的“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授牌暨消防答题有奖明信片抽奖仪式,抽取119名中奖学生并在报纸上公告,奖品为“哈乐城”免费门票,同时录制《红色119》特别节目在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三、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落实“四个一”活动,对开展好全省中小学校“消防日”活动、上好每学期消防安全教育课、扩大消防工作社会影响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教育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强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重要性的认识。各市(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此项工作,并由各支队防火处长直接负责。(二)加强统筹。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教育部门要将“四个一”活动与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的《黑龙江省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实施方案》(黑办发〔2011〕32号)的相关工作结合统筹安排,有奖明信片的配发要覆盖辖区全部中小学校,要充分调动全部学校、全体师生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强化合作。整个活动的时间跨度近半年时间,按照活动流程,各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丰富消防安全教学内容,协调共青团组织推进消防志愿者“进学校”活动,积极组织学校消防宣教员参加星级消防志愿者的评选。(四)广泛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进行“四个一”活动的宣传报道,对活动各个环节进行新闻跟踪报道,深入挖掘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相关信息要第一时间报送中央及省级媒体,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