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汇文街东延及规划路和沿沟河道整工程招标文件秦工招昌字[2015]22号建设单位:昌黎县滨海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7月1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第三章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主要合同条款第六章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第七章工程量清单第八章答疑纪要及补遗书注:本招标文件共85页(除封面),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有缺、损等情况,请于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工程综合说明11.1工程名称:昌黎县汇文街东延及规划路和沿沟河道整工程1.2工程类型:市政工程1.3工程概况:道路全长5635米。其中:汇文街东延道路长1800米、宽32米,双向四车道;东外环长828米、宽60米;桥梁2座,跨度20米;5条规划路长3008米、3条宽15米、1条宽30米、1条宽20米;河道整治长850米、宽20米;配建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热力、照明等地下管线及绿化。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6工期要求:410天(日历天数)1.7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资质4招标形式:公开招标5报价方式:本工程施工总包6投标有效期:56天(日历天数)7投标保证金额:80万元8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9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加以注明。10投标文件递交至昌黎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11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月日上午9:00时12开标时间:2015年月日上午9:00时13开标地点:昌黎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14招标人名称:昌黎县滨海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闫万松联系电话:187335466681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裴绍银电话:0335-36087863一、总则1.1工程说明1.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1.1.2上述工程已办理招标登记,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一家施工单位。1.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3对投标人的要求1.3.1已报名。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1.3.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自主、独立核算,且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承包资质,并同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独立法人施工单位。1.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1.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现场考察1.5.1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考察,了解现场情况,考察驻地条件,自负其责的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必需的一切资料。1.5.2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5.3投标人现场考察以后,将被认为已了解了工程的地形、各种地上、地下障碍物、各类杆线、管线情况、垃圾、渣土、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水源、电源、通讯、交通、各种材料来源、价格及当地的有关情况等,并已充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4义务、责任和风险。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进行考察,可自行进入,次数不限。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1.5.4在现场考察活动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除本款下述各章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会议纪要、补充通知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第三章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主要合同条款第六章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含图纸)第八章答疑纪要及补遗书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完整,若有遗漏或缺页,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2.2招标文件的解释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均可在购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传真的方式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合理的时间内予以回复。2.2.2若投标人的疑问具有普遍性,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传真的方式将解答传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三、招标范围及投标报价说明3.1本工程招标范围3.1.1本工程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3.2本工程投标报价形式3.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投标书。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总价,任何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与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一致。3.2.2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形式,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工程数量是招标人根据图纸及现行的《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的。它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投标人有权根据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实,如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可提出疑问,招标人经核实后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予以确认调整。调整后的清单,作为编制投标报价的依据。63.3报价依据及其内容3.3.1报价依据(1)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补充说明;(2)投标人编定的施工组织设计;(3)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自主报价。3.3.2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所报综合单价应包括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所有费用。3.3.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与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综合单价报价必须与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计算报价相一致。3.3.4由招标人自行供应或指定的材料,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必须根据招标人给定的材料单价纳入投标报价。3.4报价方法(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形式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依照国家《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B13(J)/T150-2013】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填写;(2)投标人不得更改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内容,并应以规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调整)为基础进行报价,对于投标人应填写而没有填写单价与合价的工程细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细目的单价与合价中。如果投标人存在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由于变更或洽商取消,招标人将按招标人制定的拦标价中的该工程项目费用标准,从投标人可以得到的任何工程款项上扣回。投标总价均包括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合同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除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情况外不调整,施工过程中,为便于计量与结算,价款的调整方式、方法应遵循以下原则:(a)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含设计图纸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项目与7清单所列项目结构特征发生变化的项目,其综合单价及对应的措施项目金额,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认可,报市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作为结算的依据。(b)由于工程数量计算有误,引起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增减,增减数量在实际发生工程量与清单中工程量偏差在±5%以内,中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增减数量在实际发生工程量与清单中工程量偏差超出±5%的,增加5%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认可,报县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作为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的依据。由于工程数量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增减,增减数量在实际发生工程量与清单中工程量偏差在±10%以内,中标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增加10%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数量所对应的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认可,报市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作为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的依据。(c)如果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发生变化,该材料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均应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认可,报市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作为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的依据。(4)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投标人为本招标工程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招标工程的成本水平等,准备自己的投标价格。(5)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所有费用。(6)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应考虑风险因素,投标人投标时所填报的综合单价中的主要材料单价,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其上涨或下降,主要材料单价变动在±3%幅度以内,其所报的综合单价不变;主要材料单价变动超过±3%幅度的,用材料价差调整相应的综合单价并经造价审计部门认可,作为结算的依据(主要材料单价仅作为计算上涨或下降幅度、调差使用,以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指导价为准)。(7)投标人必须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包括分析每个综合单价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相应费率。(8)投标文件总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规定,投标人按招标人给定的由造8价管理部门核准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不得参与竞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承包单位临时设施及安全文明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9)国家政策性调整,按相关文件执行。(10)投标报价中的税金、应缴纳的各种规费,投标人须按国家法律规定的费用标准执行,如实填报,不得参与竞价。(11)本工程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或降价信。四、投标文件的编制4.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4.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申请书(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见第三部分)、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见第四部分)三部分,其中:4.2.1资格审查申请书应包括:4.2.1.1资格审查申请书封面4.2.1.2资质证明文件4.2.1.3企业简介4.2.1.4企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情况4.2.1.5财务状况基本资料4.2.1.6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情况4.2.1.7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4.2.1.8项目经理简历4.2.1.9目前剩余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4.2.1.10近三年内已完成和正在承建的同类工程业绩表4.2.1.11目前和过去曾经参与或涉及的诉讼案件情况(如有时)4.2.1.12申请人还应提供的其他材料4.2.2商务文件应包括:4.2.2.1投标书;94.2.2.2法定代表人关于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书;4.2.2.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参加开标会时出示原件);4.2.2.4工程量清单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