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标书编号:0675-1600JOC10179项目名称: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室设备招标人: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八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合同第五章项目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日期:2016年月日标书编号:0675-1600JOC10179:欢迎你单位参加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信息安全实训室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项目的设备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2.项目内容::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信息安全实训室,详见技术文件。3.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5.投标人需通过江苏海企招标业务管理系统合法途径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如不参加投标,须在开标截止时间3天前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说明原因。6.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9月2日上午09:00至09:30递交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8000元,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8.定于2016年9月2日上午09:30,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9.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或者歧视性待遇,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邮编:221008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联系人:孙逊0516-83999711招标项目联系人:马倩0516-85699713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目录一、说明1.项目描述2.招标方式3.招标代理机构4.合格投标人5.投标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7.招标文件的澄清8.招标文件的变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10.投标文件的构成11.投标函和价格表12.投标价格13.投标货币14.投标保证金15.投标有效期16.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5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9.迟交的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开标21.开标六、评标22.评标工作职责23.投标文件的初审24.投标文件的澄清25.投标的评审26.与招标代理机构的接触七、中标人(中标投标人)的确定27.确定中标人的标准28.取消招标的权力29.中标通知书八、合同的签署30.合同协议的签署31.履约保证金32.腐败和欺诈行为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项目描述1.1《投标资料表》列明的招标人(即合同的买方(甲方))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招标方式2.1招标将以《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3.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合格投标人4.1除《投标资料表》及本文件另有规定外,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4.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4.3投标人应不属于本章32规定的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4.4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招标文件对标的、招标过程、合同条件和项目要求作出详细规定,招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第六章合同附件第七章项目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九章投标人的资格文件6.2投标人应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项目要求和其它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以下传真一词包括传真、电报和电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予以答复,同时该答复提供给每个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7.2经招标人的允许,投标人的指定代表可以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对标的的工作现场进行考察。投标人为准备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收集资料及考察现场所需的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在考察中使招标人承7担任何责任。7.3如果举行标前答疑会,投标人的指定代表可以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会议。会议的目的旨在澄清和解答问题。投标人须在标前答疑会召开7日以前,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问题。8.招标文件的变更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无论是否回函,投标人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考虑给予投标人合理的时间制作相应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截标日期,但至少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并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如果使用其它语言应译成中文,否则无效。10.投标文件的构成10.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0.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构成以《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11.投标函和价格表11.1投标人按本章12、13的要求,以招标文件指定的方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2.投标价格12.1根据《项目要求》规定的责任范围,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分项价格表》或《投标资料表》指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12.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和技术责任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12.3在所有价格表中,投标报价应为标的到工作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的价格(成品价包含措施费)。12.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3.投标货币13.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4.投标保证金814.1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4.2任何未按本章14.1提供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给投标人。1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章30.1的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并按本章31.1的规定提供了所需的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代理机构存放期间,不计利息。14.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能在本章30.1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3)签署合同后,未能在本章31.1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履约保证金。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以《投标资料表》的规定为准。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5.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6.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6.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每份按本章10规定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其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16.3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方为有效。16.4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在正本上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16.5投标文件装订的次序:见本章10.1的要求。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开密封,封袋上应标明标书编号、《正本》、《副本》字样。17.2上述封袋上都应注明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号、投标项目名称。17.3上述封装的投标文件如没有分装,无标识,将作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如上述投标文件无密封或残破导致所有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1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8.1投标文件应于《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18.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9.迟交的投标文件919.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退回在本章18.1规定的截止期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可以对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有效。20.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章16、17的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外装信封上明显标明“投标文件修改书”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20.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0.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章14.5的规定不予退还。五、开标21.开标21.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包括本章20.1、20.2规定的“投标文件修改书”和“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出席开标仪式的投标人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2首先启封标明“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信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如符合本章20.1的规定,该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21.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章19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文件。21.4无论任何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1.5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本章21.3规定的开标时宣读的内容填写开标记录。六、评标22.评标工作职责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三)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