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情节法条应当从重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29累犯65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和民兵进行武装判乱或武装暴乱的104—2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判乱或武装暴乱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106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判逃境外的或者在境外判逃的109武装掩护走私的157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236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238—4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238—1猥亵儿童的237—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243—2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245—2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刑迅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故意伤害(杀人)罪从重247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体罚虐待,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故意伤害(杀人)罪从重248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盗窃罪从重253—3昌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279—2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或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307—2缉毒人员或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349—2引诱、教唆、欺骗或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352—2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规定之罪的356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364—2战时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369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384—2战时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301—2利用、引诱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347—6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361—2可以从轻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的67可以减轻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的,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67应当减轻对于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可以从轻、减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18未遂犯2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29—2犯罪以后自首的犯罪分子67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68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17应当从轻、减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19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17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19预备犯22—2应当从轻、减轻、免除从犯27—2可以减轻、免除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10有重大立功表现的68—1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下不满10000元的,犯罪以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383—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390—2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76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392应当减轻、免除防卫过当20—2紧急避险过当21—2胁从犯28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68—2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或可以免除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37应当免除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主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351—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还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241—6犯罪后自首,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