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XXXX年小农水管材采购招标文件(发售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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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山东省沂源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工程PE管材采购项目(货物)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77-Z151226-831/G)招标人:沂源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二月招标编号:0677-Z151226-831/G管材采购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0677-Z151226-831/G管材采购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条件:山东省沂源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工程已由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水农字[2015]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源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工程的管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南鲁山镇、石桥镇、大张庄镇、经济开发区、东里镇、悦庄镇的28个村。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43万亩。3、标段划分情况:管材采购分为四个标段。标段1:南鲁山镇、石桥镇涉及工程的PE管材采购;标段2:大张庄镇、经济开发区涉及工程的PE管材采购;标段3:东里镇涉及工程的PE管材采购;标段4:悦庄镇涉及工程的PE管材采购;投标人可兼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取得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审核通过通知书,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材料;4.2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4.4投标人需缴纳针对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20万元(安全生产、公司履约情况、货物质量管理等),以上保证金在开标前5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沂源县水务局财务科账户(户名:沂源县水务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帐号:15250101040003561),投标人持汇款单据到沂源县水务局财务科开具收款收据。评标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扣除部分;招标编号:0677-Z151226-831/G管材采购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其他说明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8:30~11:30,13:30~16:30),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审核通过通知书》以及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莱芜分公司(莱芜市鲁中东大街72号)或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聊城市开发区东昌东路159号正信集团临街楼标书出售处)报名。注: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手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5日至2015年12月11日(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莱芜分公司(莱芜市鲁中东大街72号)或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聊城市开发区东昌东路159号正信集团临街楼标书出售处)领取。6.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70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沂源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联系人:江科长联系电话:0533-3225291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联系人:高世超张文双电话:186063502480635-2928836招标编号:0677-Z151226-831/G管材采购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山东省沂源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工程招标内容:PE管材2招标人:沂源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联系人:江科长联系电话:0533-322529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供货期:2016年3月~2016年12月。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10%的预付款;在货物供应达到合同总量的80%后,付款至合同额的50%;审计完成并经市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0%,余10%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质量标准:合格。9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个投标人贰万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含电子转账,如为同行可采用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等其它形式的保证金)汇入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保证金凭证备注栏注明“沂源县小农水重点县2016年工程管材”。投标人需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友情提示:银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业务,请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户的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的划转需要一定时间,望投标单位尽早缴纳!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帐号:4673200001819100002319行号:304471042405保证金退还联系方式:财务电话:0635-2189869监督电话:0635-292883910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货物类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招标编号:0677-Z151226-831/G管材采购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安排统一勘察现场,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日10日前将疑问发送15163534406@126.com。1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电子文档1份(Word或Excel格式,不能是PDF格式,电子版采用的存储介质应为U盘或光盘)。13投标报价:货物供应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总价。(到目的地含税价)相关费用:报价包含供货、运输装卸费、(指导)安装调试费、包装费、保险费、税费以及伴随服务费等一切费用。14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审核通过通知书》原件、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注:上述证件请编写目录单独放入一个档案袋(可不密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开标会结束后对投标人上述证件进行审验,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经审核不合格,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15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20.2。16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东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17交货方式:根据合同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18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验收合格运行正常之日起一年。19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标段1:1480059.50元,标段2:1655998.50元,标段3:1531072.00元,标段4:1314283.00元。20投标人需缴纳针对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20万元(安全生产、公司履约情况、货物质量管理等),以上保证金在开标前5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沂源县水务局财务科账户(户名:沂源县水务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帐号:15250101040003561),投标人持汇款单据到沂源县水务局财务科开具收款收据。评标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扣除部分。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22类似项目:指农业灌溉、饮水安全等水利工程项目。招标编号:0677-Z151226-831/G管材采购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合格投标人1.1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标准要求的合格的法人。1.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1.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构成3.1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3.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4.招标文件的澄清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15163534406@126.com);答疑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5.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编号:0677-Z151226-831/G管材采购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5.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认。5.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的构成6.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6.1.1投标承诺书6.1.2唱标一览表6.1.3报价明细表6.1.4技术规格偏离表6.1.5商务条款偏离表6.1.6售后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等6.1.7技术资料及描述6.1.8资格证明文件6.1.9相关业绩一览表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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