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名言1、人民应当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自己的城垣而战斗一样。——【古希腊】赫拉克利特,著作残篇D44,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3页。2、在一种民主制度中受穷,也比在专制统治下享受所谓幸福好,正如自由比受奴役好一样。——【古希腊】德谟克利特,道德思想残篇186,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20页。3、法律的目的是使人们生活得更好,可是要达到这个目的,一定要人们愿意幸福才行。对遵守法律的人,法律才是有效的。——【古希腊】德谟克利特,道德思想残篇183,《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4页。4、如果一个人不做损害别人的事,那么法律并不妨碍他随意生活。——【古希腊】德谟克利特,《古希腊政治学说》,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79页。5、我确信,凡是合乎法律的,就是正义的。——【古希腊】苏格拉底,《古希腊政治学说》,第117页。6、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7、每个立法者制定每项法律的目的是获得最大的善。——柏拉图:《法律篇》,张智仁、何勤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页。8、对一切人的不加区别的平等就等于不平等。——同上,第168页。9、法治应包括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99页。10、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同上,第167—168页。11、法律可以被定义为“不受任何感情因素影响的理性”。——同上。12、要使事物合于正义,须有毫不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同上,第169页。13、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法律能尽其本旨作出最适当的判决。——同上,第171页。14、法(jus)的始端应导源于法律(lex),因为法律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士的智慧和理性,是合法和不合法的尺度。——【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90页。15、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和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法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9—220页。16、国家乃人民之事业,但人民不是人们某种随意聚合的集合体,而是许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这种联合的首要原因主要不在于人的软弱性,而在于人的某种天生的聚合性。——同上,第39页。17、法律的意义在于对所有的人适用和有效。——同上,第278页。18、执政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而法律乃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西塞罗,转引自,法学教材编辑部编:《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79页。19、法律是善良公正的艺术。——【古罗马】杰尔苏1,转引自:徐爱国、王振东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6页。20、认识法律不意味抠法律字眼,而是把握法律的意义和效果。——塞尔苏斯,转引自:孔祥俊《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律适用》2005年第1期。21、法学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与非正义之学。——【古罗马】乌尔比安(此一定义为查士丁尼的《学说汇纂》、《法学阶梯》所记录。)22、法必须以整个社会的福利为其真正的目标。——【意大利】托马斯·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马清槐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06页。23、法律是否有效,取决于它的正义性。——【意大利】托马斯·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马清槐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16页。24、法律的制定不应当只是为了某种个别的利益而是应当以公民的普遍利益为目的。——同上,第118页。25、习惯具有法律的力量,它可以取消法律,也可以作为法律的解释者。——同上,第126页。26、很少有什么法律是各民族所共有的。如果有,那就是自然法。因为自然法本身一般称为民族间的法律。——【荷兰】雨果·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牛津1925年版,第1章。27、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英国】洛克:《政府论》,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下篇第36页。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译为“赛尔苏斯”,公元1世纪初罗马早期法学家。28、自然法是所有的人、立法者以及其他人的永恒的规范。——同上,第84页。29、法治的真实含义就是对一切政体下的权力都有所限制。——同上,第92页。30、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上册第1页。31、在共和国政体之下,人人都是平等的。在专制政体之下,人人也都是平等的。在共和国,人人平等是因为每一个人“什么都是”;在专制国家,人人平等是因为每一个人“什么都不是”。——同上,第76页。32、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上册第154页。33、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我们可以有一种政制,不强迫任何人去做法律所不强制他做的事,也不禁止任何人去做法律所许可的事。——同上,第154页。34刑罚可以防止一般邪恶的许多后果,但是刑罚不能铲除邪恶本身。——同上,第314页。35、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人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4页。36、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0页。37、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同上,第13—14页。38、放弃了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了自己做人的资格,放弃人的权利,甚至于是放弃自己的义务。——同上,第16页。39、一旦法律的威力衰竭,国家就会筋疲力尽而归于灭亡。——同上,118页。40、凡是不曾为人民亲自批准的法律,都是无效的;那根本就不是法律。——同上,第125页。41、创制政府的行为绝不是一项契约,而只是一项法律;行政权力的受任者绝不是人民的主人,而只是人民的官吏;只要人民愿意就可以委任他们,也可以撤换他们。——同上,第132页。42、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超越法律限度的刑罚就不再是一种正义的刑罚。——【意大利】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11页。43、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同上,第42页。44、惩罚犯罪的刑罚越是迅速和及时,就越是公正和有益。——同上,第46页。45、对人类心灵发生较大影响的,不是刑罚的强烈性,而是刑罚的延续性。——同上,第46页。46、犯罪对公共利益的危害越大,促使人们犯罪的力量越强,制止人们犯罪的手段就应该越强有力,这就需要刑罚与犯罪相对称。——同上,第65页。47、一切法律所具有或通常所具有的一般目的,是增长社会幸福的总和。——【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16页。48、功利原理是指这样的原理:它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小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亦即促进或妨碍此种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同上,第58页。49、在一个法治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呢?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政府片论》,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99页。50、凡是我有义务去做的事情,如果我不去做,依据法律,我就要受到惩罚。这就是义务一词原来的、普遍的和恰当的含义。——同上,第230—231页。51、宁愿做一个不满意的人,胜过做一个满意的猪;宁愿做一个不满意的苏格拉底,胜过做一个满意的白痴。——【英国】约翰﹒密尔:《功利主义》,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9页。52、惟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英国】约翰﹒密尔:《论自由》,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页。53、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德国】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序言第11页。54、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叫法。所以一般说来,法就是作为理念的自由。——同上,第36页。55、法的东西要成为法律,不仅首先必须获得它的普遍性的形式,而且必须获得它的真实的规定性。——同上,第218页。56、法律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的壮大而壮大,最后,随着民族对于其民族性的丧失而消亡。——【德国】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许章润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9页。57、“法”这一术语,就其最为普遍的理解方式而言,并且,就其严格含义的语词使用而言,可以认为是一个理性存在为约束(fortheguidanceof)另一个理性存在而制定的规则。——【英国】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刘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页。58、在一个民族最不容易改变的事物当中,仅次于习惯的,就要属民法了。——【法国】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51页。59、美国的联邦宪法,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的艺术品。——同上,第186页。60、民主并不给予人民以最精明能干的政府,但能提供最精明能干的政府往往不能创造出来的东西:使整个社会洋溢持久的积极性,具有充沛的活力,充满离开它就不能存在和不论环境如何不利都能创造出奇迹的精力。这就是民主的真正好处。——同上,第280页。61、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英国】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97页。62、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美国】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64页。63、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托马斯﹒杰弗逊:《杰弗逊文选》,中文1版,第7—8页。64、我不知道除了人民本身以外,还有什么储藏社会根本权力的宝库。——【美国】托马斯﹒杰弗逊:《杰弗逊文选》,中文1版,第51页。65、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在自由国家中,法律更应该成为国王,而不应该有其他情况。——【美国】潘恩:《潘恩选集》,转引自:谷春德、史彤彪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5页。66、最优美的制度不是创造的而是进化的。——【美国】莫里斯:《法律发达史》,王学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5页。67、真正的自由就是法律。换句话说,所谓自由就是法律所规定的自由。——同上,第257页。68、社会法学家认为,法律乃是经由理性发展起来的经验和经由经验检测的理性。——【美国】庞德:《法理学》第一卷,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6页。69、法律是依照一批在司法和行政过程中使用的权威性法令来实施的高度专门形式的社会控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