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岗位管理制度二、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物资管理制度四、日常管理制度五、文明(绿色)施工管理制度一、岗位管理制度1.1、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文件精神及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的要求,特制订《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1、本制度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本项目的总监及总监代表。2、本项目总监是落实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制度落实情况全面负责。3、本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的安排,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4、项目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在工程项目部存档备查。5、当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由项目负责人上报企业生产副总及工程施工部,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外埠项目如不能到场,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进行带班检查。6、当工程项目出现重大隐患时,项目负责人及当天带班领导应会同施工单位到施工现场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消除险情和隐患。7、各分公司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也按本制度执行。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1、本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本工程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2、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3、项目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在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带班生产,组织协调管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企业负责人将对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进行检查。4、带班生产期间,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5、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6、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附表: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负责人时间备注╳╳╳每周二次╳╳╳每周二次╳╳╳每周一次╳╳╳每周一次╳╳╳每周一次各分公司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生产)记录工程名称检查(生产)情况:负责人时间备注经理、书记每周不少于二次其他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三次带班人年月日1.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了使我分部在工程建设中实现安全生产,增强人员安全责任意识,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理部领导、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及每个施工员在各自岗位上应负责任的制度。详见附表“岗位安全责任”。1)、本经理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安全副经理负责全面安全管理工作;设立多名专职安全员分别主管日常安全检查、监督整改,建立日常检查记录和隐患排除整改台帐;设立专人主管机械设备安全、后勤保障(劳保用品、消防设施;设立专人主管安全资料、安全制度制定,标志标牌制作;设立专人主管内部职工、外部施工队及外租机械安全培训、应急预案演练、安全生产考核。2)、各分部、各科室、施工队建立相应职责,并设立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3)、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4)、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专职和兼职安全员;5)、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各工点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保证所有人员都熟悉和遵守各级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岗到人;6)、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施工人员熟悉各种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7)、施工现场周围配备适用的安全标牌,为本经理部人员和其他人员提供方便与警示;8)、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暴雨等灾害预报,做好防范工作;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0)、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处于完好状态,并进行定期的检验,不合格严禁使用;11)、操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专职安全员随时检查,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特殊工种作业必须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并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时进行检测与维修更换;12)、下挖工程中,施工前要根据图纸复查地下管道、光缆等,并采取防护措施。若发现有危险及可疑物品,应立即停止,报请有关部门处理。13)、接受上级的批示和配合上级安全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1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15)、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16)、安全生产台帐管理A、安全生产检查记录;B、安全会议,培训记录;C、安全生产责任书;D、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保障体系情况;E、安全管理制度;F、应急小分队组织及开展活动情况;G、安全费用投入明细表;H、检查、整改、反馈、奖罚的存档。17)、安全生产检查、总结A、专职安全员要经常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做好记录,通知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配足专(兼)职安全员,加强培训与学习。B、组织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如易燃易爆品、大型设备安装调试,重点工程施工,新产品使用等;季节性安全检查,如防火、防汛、防暑降温等;重大节日的安全检查,如春节、元旦、国庆、五一等节日。C、班组自检与交接班检查。每天作业前对自己岗位或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安全自检,确认安全可行后方可进行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出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处理。1.3、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度1.目的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放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培训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教育能提高领导和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广大职工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危害因素,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了解预防事故的基本要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开展。2.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领导和职工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人,从思想认识上加强劳动保护,搞好安全生产与促进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发展的关系,奠定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3.劳动纪律教育使干部和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是提高个业管理水平和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也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前提。4.对各级领导和职工进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的教育,是企业搞好劳动保护的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提高领导和职工的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全面地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生产。5.安全技术知识教育(1)企业的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生产技术过程;(2)作业相适应的各种机械设备的性能和有关知识;(3)在生产中积累的生产操作和经验。6.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内容:(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知识和注意事项;(2)有关电器设备、起重机械的安全知识;(3)防火、防爆、防毒等方面的知识;(4)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有关常识。7.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特殊工种,少数工种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技术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8.典型经验的事故教训教育(1)典型经验教育: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经验进行教育,有影响力、说服力的特点。安全生产工作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积累了不少实现生产的好经验、好办法、好措施和新工艺、新技术等成果,可以对照先进找差距,具有指导意义。(2)事故教训教育: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事故教训进行教育,使各级停建和职工从中吸取教训,检查各自岗位上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9.三级安全教育对新职工安全部门对其进行初步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1)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政府关于生产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等;(2)企业的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的教训;(3)企业的安全生产的规定及防火、防爆、防机械伤害常识等。三级教育后,由安全部门将各级教育的考核记人职工安全教育卡片,并存档备查。10.项目部进行安全教育(1)施工现场生产特点;(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企业资质、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度略1.4、总分包单位管理责任制度第一章总说明一、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理顺总分包单位的管理权利责任,切实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现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天集团企业综合管理体系方针,保证本工程能达到拟定管理目标指标,特制定本责任制度。二、中庆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体系管理方针:科学管理、规范运行;每建必优、精细管理;绿色环境、健康生命;以人为本、持续改进。三、本工程管理目标指标为: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及火灾、机械、治安、卫生等)事故;伤亡指标:死亡、重伤事故为“0”,轻伤负伤率控制在3‰(人/年)内;环境目标: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四、本责任制度分十个管理细则,适应于本工程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管理。本责任制度中所述的分包单位包括总包单位发包的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五、未签订本责任制度,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不予承认,有权拒绝其分包单位施工。第二章建设程序管理细则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了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的认可。二、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及施工能力,并在进场前经总承包单位审察,各项得到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工程相关审察资料:1、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分包合同、工程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等;桩基工程分包单位需提供地质勘察报告。如有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设施,必须由分包单位提供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质证书。2、分包单位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岗位证书及电工、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人员操作证;职工花名册、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大中型机械设备验收合格证等资料。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四、总分包单位同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就生产组织、人员配备、场地使用、质量、安全文明、进度、资料整理等各方面必须全方位服从总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安排。如由于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将由总包单位直接进行处罚,同时抄送告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五、禁止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第三章项目组织管理细则一、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均应按要求成立工程项目部,配置专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机电管理员等管理人员及专职电工、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并保证所有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分包单位的职能部门和人员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管理。二、分包单位入场,必须及时组织内部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登记职工花名册和使用车辆,上报总包单位审察后,总包单位发放进出登记证,凭证进出。三、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合格有效,并按规定要求将起重吊装设备报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以使用。四、分包单位应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总包单位审核后,方可以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否则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无效。总包单位应严格履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程序,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可行性。分包单位编制的其它有关安全设施施工方案(如现场临时设施、基坑支护及降水、脚手架、卸料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