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__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___GB__50233-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33—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O.3、1.0.5、2.0.1(1、3)、5.1.2(1)、5.2.9、5.2.10(1、2、3、4)、6.1.1、6.2.1、6.3.1、7.1.1、7.3.1(1)、7.4.1、7.4.2、7.4.3、7.4.5(1)、7.4.8(3、5)、7.7.3(1)、9.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9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七月十九日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件《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GBJ233—90的基础上修订的。本规范修订前曾广泛征求过意见,在编制过程中也将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征求意见、多次会议讨论。与原规范相比较,修订后的本规范删除了诸如浇筑合金锚头拉线、主角钢插入式基础的主角钢应连同铁塔最下段结构组装找正的规定等。对难以检测的内容,如:基坑的回填夯实密实度的不同要求,作了简化处理。增加了如下内容:1.基础工程中的灌注桩基础及冬期施工;2.杆塔工程中的钢管电杆施工;3.架线工程中的光缆架设施工;4.工程验收与移交中的竣工移交规定。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3号,邮编:100055)。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参编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输电线路专业委员会施工技术分会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主要起草人:郑怀青李庆林许雄森马仁洲李逸白陈发宇吴九龄张会韬杨逸耘1总则1.0.1为确保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建设质量,规范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和验收条件,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110~500kV交流或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与验收。1.0.3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1.O.4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过试验、测试及试点验证,判定符合本规范要求时方可采用。1.0.5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经过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1.0.6架空送电线路的施工、验收及原材料和器材的检验,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原材料及器材的检验2.0.1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2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3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4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新抽样,并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2.0.2当采用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必须经试验并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方准使用。2.0.3原材料及器材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做检验:1保管期限超过规定者;2因保管不良有变质可能者;3未按标准规定取样或试样不具代表性者。2.0.4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现场浇筑混凝土基础所使用的碎石、卵石,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的有关规定。2.0.5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现场浇筑混凝土基础所使用的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有关规定。特殊地区可按该地区的标准执行。不得使用海砂。2.0.6水泥的质量、保管及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水泥的品种与标号,应满足设计规定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水泥保管时应防止受潮;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制造厂、不同批号的水泥应分别堆放,标识清晰。2.0.7混凝土浇筑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制作预制混凝土构件用水,应使用可饮用的水;2现场浇筑混凝土,宜使用可饮用的水,当无饮用水时,可采用清洁的河溪水或池塘水。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可只进行外观检查不做化验。水中不得含有油脂,其上游亦无有害化合物流人,有怀疑时应进行化验;3不得使用海水。2.0.8设计允许在现浇混凝土基础中掺入大块石时,掺入的大块石不得有裂缝、夹层,其强度不得低于混凝土用石标准。大块石的尺寸宜为150~250mm,且不宜使用卵石。2.0.9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现浇混凝土基础用钢材应符合设计规定。加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钢材表面应无污物。2.0.10钢材焊接用焊条、焊剂等焊接材料的品种、牌号应符合所焊接金属焊接的工艺要求。2.0.11角钢铁塔、混凝土电杆铁横担的加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的规定。2.0.12薄壁离心钢管混凝土结构钢管铁塔的加工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薄壁离心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L/T5030的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要求。2.0.13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GB396的规定。2.0.14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GB4623的规定。2.O.15钢管电杆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输电线路钢管杆制造技术条件》DL/T646的规定。2.O.16导线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GB/T1179的规定。进口导线的质量应符合该产品国的国家标准,且不应低于IEC标准。2.0.17采用镀锌钢绞线作架空地线或拉线时,镀锌钢绞线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镀锌钢绞线》YB/T5004的规定。采用良导体作架空地线时,良导体的型号、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选型及相应现行标准。采用复合光缆作架空地线时,国内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光纤复合架空地线》DL/T832等的规定,进口产品应符合设计选用标准。2.0.18金具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2314和国家现行标准《电力金具制造质量》DL/T768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标准。验收、标志与包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验收规则标志与包装》GB2317.4的规定。2.0.19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和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19的规定,并应保证构件与构件之间、构件与铁件及螺栓间安装方便。外观检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有纵向及横向裂缝;2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放置地平面检查时不得有纵向裂缝,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得超过0.05mm;3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明显的缺陷。表2.0.19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和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尺寸允许偏差表(mm)项目底盘、拉线盘、卡盘其他装配式预制构件长度-10±10断面尺寸宽-10±5厚-5±5弯曲-L/750预埋铁件(预留孔)对设计位置的偏差中心线位移lO5安装孔距±5±5螺栓露出长度+10,-5+10,-5注:1本表小包括环彤混凝土电杆。2用肉眼不能直接明显看出的网状纹、龟纹不算裂缝。3底盘、拉线盘、卡盘的中心线位移是指拉线盘的u形环与图纸位置的偏差,拉线盘、卡盘是指安装孔及底盘圆槽的实际加工位置与图纸位置的偏差。4L为对应的构件长度。2.0.20绝缘子及绝缘子串:1盘形悬式瓷及玻璃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盘形悬式绝缘子技术条件》GB1001、《盘形悬式绝缘子串元件尺寸与特性》GB7253和国家现行标准《盘形悬式玻璃绝缘子玻璃件外观质量》JB/T9678的规定;2有机复合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线路用有机复合绝缘子技术条件》JB5892的规定;3直流线路采用的直流盘形悬式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直流盘形悬式绝缘子技术条件》SD192的规定;4长棒型瓷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条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5架空地线用盘形悬式瓷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架空线路绝缘地线用盘形悬式瓷绝缘子》JB9680的规定。架空地线用针式瓷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线路针式瓷绝缘子》GB1000的规定。2.0.21杆塔用螺栓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及电力金具紧固用冷镦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DL/T764.4的规定。防卸螺栓的选择宜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3测量3.0.1测量仪器和量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经纬仪最小角度读数不应大于1′。3.0.2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复测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1以两相邻直线桩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大于50mm;2用经纬仪视距法复测时,顺线路方向两相邻杆塔位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设计档距的1%;3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设计值的偏差大于1′30″。3.O.3如下地形危险点处等应重点复核:1导线对地距离有可能不够的地形凸起点的标高;2杆塔位间被跨越物的标高;3相邻杆塔位的相对标高。实测值与设计值相比的偏差不应超过0.5m,超过时应由设计方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3.0.4设计交桩后个别丢失的杆塔中心桩,应按设计数据予以补钉,其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桩之问的距离和高程测量,可采用视距法同向两测回或往返各一测回测定,其视距长度不宜大于400m。当受地形限制时,可适当放长;2测距相对误差,同向不应大于1/200,对向不应大于1/150:3当距离大于600m时,宜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或全站仪施测。3.0.5杆塔位中心桩移桩的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钢卷尺直线量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量距的1‰;2当采用视距法测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测距的5‰;3当采用方向法测量角度时,两测回测角值之差不应超过1′30″。3.0.6分坑时,应根据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钉出必要的、作为施工及质量控制的辅助桩,其测量精度应能满足施工精度的要求。施工中保留不住的杆塔位中心桩,必须钉立可靠的辅助桩并对其位置作记录,以便恢复该中心桩。3.0.7非城市规划范围内架空送电线路架线后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标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的规定(附录A)。3.0.8位处城市的架空送电线路,导线与地面、导线与街道行道树等的最小垂直距离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的规定。4土石方工程4.0.1土石方开挖应按设计施工,减少需开挖以外地面的破坏,合理选择弃土的堆放点,以保护自然植被及环境。铁塔基础施工基面的开挖应以设计图纸为准,按不同地质条件规定开挖边坡。基面开挖后应平整.不应积水,边坡不应坍塌。4.0.2杆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施工基面为基准。当设计施工基面为零时,杆塔基础坑深应以设计中心桩处自然地面标高为基准。拉线基础坑深以拉线基础中心的地面标高为基准。4.0.3杆塔基础(不含掏挖基础和岩石基础)坑深允许偏差为+100mm,-50mm,坑底应平整。同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按最深基坑操平。掏挖基础以人工掏挖为主,对于风化岩或较坚硬的岩石可采用松动爆破与人工开挖相结合,但应保持坑壁完整,岩渣及松石必须清除干净。掏挖基础及岩石基础的尺寸不允许有负偏差。4.0.4杆塔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大于+100mm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铁塔现浇基础坑,其超深部分应铺石灌浆;2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