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濮阳县家具”项目招标文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2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技术规范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评审方案3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就“濮阳县家具”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1、招标项目的、规模、主要技术和商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于2012年4月20日,向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3、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濮阳市中原路140号濮阳移动公司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4、联系方式:投标联系人:李亚超;邮箱:liyachaog@ha.chinamobile.com联系电话:15138545237联系人:张振波联系电话:13603830057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2、项目名称:濮阳县家具采购项目。3、资金来源:使用招标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4、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中国或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5、如果投标的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有生产许可证;如属代理提供代理授权证明。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7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评审标准8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或投标文件产生重大偏差均会造成废标。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标委员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9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每一条款内容按顺序进行点对点应答,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投标偏离一般写明“满足”或“不满足”,需要说明的特殊部分,另注明在附件中解释。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5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0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11关于优惠条件: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的报价。12投标报价:各项投标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1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或投标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投标人提交的以往相关成功案例的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5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需要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如果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于活动结束后30日内退还,如果不中标30日内退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16移动公司银行信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濮阳分行华龙区支行帐号:1712020629201020591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天。18投标人应编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19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确认。20投标文件的所有文本除非特别注明,均须逐页或骑缝加盖投标人章,或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逐页签字方视为有效。2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等重要表格以及凡出现投标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必须盖单位章。加盖的单位章指投标专用章或单位公章。62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外层包封,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外层包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3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24招标人将于投标邀请书所列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同一个时间。25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2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无效的情况将不予开封: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3)国家及部委法律法规中有关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27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布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8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主持人、监督人、投标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29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30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1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732投标文件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等;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招标文件中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导致废标。33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废标: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等原件资格文件不全的;3)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报价表出现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不一致,投标人以可变报价进行报价、报价数据出现漏报、错报、报价总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分项之和不等于总项等算术性错误均废标处理。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8)没有递交“廉洁合作承诺书”的。9)为了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具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人不得作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或者将其投标按废标处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被证明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的投标人之间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关系,或某一投标人的高管或高管的亲属为另一投标人的高管等可能会导致其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行动一致的情形。834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35评标方法:详见第六章。36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7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地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9第三章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买方(甲方/招标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卖方(乙方/投标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合同物品;乙方系具有经营资格的合法主体并愿意向甲方提供所需的物品;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约定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1.1标的和价格1.2上述物品生产制造厂商为【】,产地为:【】,以下简称“货物”。1.3上述货物适用下列第【E】种技术和质量标准:(A)按同类产品国家标准;(B)按同类产品部颁标准;(C)按同类产品行业标准;(D)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同意按附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所约定标准执行;(E)按双方签订本合同前确认的样品(由双方确认后封存)标准执行;第二条付款方式※2.1本合同项下确定的合同总价由甲方向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101.验收合格后,乙方在30天内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甲方主管部门确定后,乙方根据合同金额提供国家全额合法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95%。如乙方无违约情况,余款即合同总金额的5%,在项目验收合格2年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如有违约情况,由甲方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2.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全额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如果乙方有赔偿和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乙方如需改变账户,应提前十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2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账户名称:【】账户:【】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确认账户信息。乙方如需改变其帐户信息,应提前十(1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通知或确认信息而使甲乙双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三条交付与开箱检验3.1交货时间为:甲方正式采购订单下达后【20】天内。3.2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收货人:濮阳县分公司指定接货人。3.3甲方变更交货地点和收货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3.4乙方交货后应立即与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一致,并共同签署到货检验结果。3.5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当日内,乙方、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应指派代表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共同根据卖方提供的装箱单检查货物11的数量。乙方应派其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开箱检验,费用自理。乙方在上述日期内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视为乙方自动接受。第四条保修期※4.1乙方对于本合同项下产品向甲方提供的保修期:按照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自初验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算。第六条违约责任6.1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或没按照合同要求供货的,乙方应以如下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A)每逾期交货一天,支付投标保证金总款10%的违约金,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每逾期交货两天,支付投标保证金总款30%的违约金:;每逾期交货三天,支付投标保证金总款50%的违约金;若逾期交货三天以上,则全部扣除投标保证金。(B)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交货义务的履行;(C)逾期交货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采购货物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D)因货物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6.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货物验收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规定时间完成,乙方应以如下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验收违约金:(A)每逾期完成验收一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B)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验收义务的履行;(C)逾期完成验收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12赔偿。6.3甲方依据上述条款解除本合同后,乙方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应把已到现场的合同货物退还给乙方,相关拆卸、搬运、运输和投保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此间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