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模式(6-1BOT简)-1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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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项目融资的现代模式•BOT模式•BOT模式的衍生模式----BT模式•ABS模式BOT在我国•20世纪末的十年,亚洲地区每年的基建项目标底高达1300亿美元。许多发展中国家纷纷引进BOT方式进行基础建设,如泰国的曼谷二期高速公路,巴基斯坦的HahRiver电厂等等。BOT方式在中国出现已有十年有余,1984年香港合和实业公司和中国发展投资公司等作为承包商和广东省政府合作在深圳投资建设了沙角B电厂项目,是我国首家BOT基础项目。但在具体做法上并不规范。1995年广西来宾电厂二期工程是我国引进BOT方式的一个里程碑为我国利用BOT方式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此外,BOT方式还在北京京通高速公路、上海黄浦延安东路隧道复线等许多项目上得以运用。第一节BOT模式•BOT的项目融资基本概念•定义•特许权协议•BOT模式的结构分析(参与人)•BOT模式的基本操作程序•BOT项目中的合同关系•案例分析BOT项目融资基本概念-定义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的缩写,代表一种新的项目融资和管理模式。对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回报、无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典型特征的简要概括适用项目竞争性不强的行业或有稳定收益项目,如水厂、电厂、收费公路(传统上由政府公共部门专营的基础设施项目)BOT项目融资的基本思路东道国政府提供建设和经营的特许权协议,作为融资基础本国或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在有限的时间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又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特许权融资”特许权协议1(concessionagreement)特许权指东道国政府授予国内外的项目主办者在其境内或土地区内从事某一BOT项目的建设、经营、维护和转让的权利。特许权是指政府机构授予个人从事某种事务的权力,如耕耘土地、经营工业、提炼矿物等。特许权协议*----协议是所有BOT项目的核心。由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直接关系到东道国的国民经济和全民利益,私营机构要从事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建设和经营,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得到东道国政府的许可,以及在政治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方面的支持,为此必须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议说明了特许权的授予者与被授予者双方的权责,是整个BOT融资的基础,是BOT项目在法律上的存在基础。是BOT项目所有协议的核心和依据。规定和规范BOT项目中,东道国政府与该项目私营机构之间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法律文件。特许经营协议既是BOT项目的最高法律文件,又是整个项目得以融资、建设和经营的基础和核心;同时还是BOT项目框架的中心,它决定了BOT项目的基本结构。从合同法的意义上讲,特许经营协议是BOT项目融资中的主合同,其他合同均为子合同。BOT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条款与东道国政府及其项目公司等方面的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是核心条款,包括:(1)特许经营协议的双方当事人。(2)授权目的。(3)授权方式。(4)特许权范围。特许权范围即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对BOT项目的设计、资金筹措、建设、运营、维护和转让的权力,或其中的部分权力,有时还授予该主办者从事和经营其他事务的权力作为补偿或优惠措施。(5)特许期限。特许期限即东道国政府许可项目主办者在项目建成后,运营该项目设施的期限。在实践中特许权期限的确定还缺乏科学的依据,这也是项目融资理论领域中尚待解决的问题之一。(6)特许经营协议生效的条件。BOT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基本条款(1)项目建设的规定.包括项目用地如何解决、项目的设计要求、承包商的具体义务、工程如何施工及采用的施工技术、工程建设质量的保证、工程的进度及工期延误处理等方面的规定。(2)土地征收和使用的规定。土地征收是由项目公司还是由政府部门承担。如由政府部门承担,将土地修整到什么程度,项目公司才介入。在一般情况下,土地征收、居民迁徙等事项由政府或政府部门委托的公共机构来承担,外国公司是不直接介入的。在明确了征地事项后,还应明确项目公司对土地的使用方式、使用年限、征地费用的承担及偿还事项等。(3)项目的融资及其方式。此条款主要是规定一个BOT项目将如何进行融资、融资的利率水平、资金来源、双方同意将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融资等;此外,还包括收益的分配、支付方式、外汇兑换、经济担保及税收等内容。特许权协议3(4)项目的经营及维护。规定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合同设施的方式和措施,项目公司、政府等各方的权利义务,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记录的检验,运营维护商的选择和责任(5)能源物资供应。例如在燃煤电站BOT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中,规定东道国政府应保证按时、按质地向项目公司供应燃煤或其他能源物资,以及规定所供能源的价格等。(6)项目的成本计划、收费标准的计算方式。项目公司将如何向项目设施的用户收取服务费、计价货币币种等内容以及遇到特殊情况需对收费标准作出调整的可能性及其程序等。(7)项目的移交。规定项目移交的范围、运营者对设施进行最后检修的方式、项目设施风险转移的时间、项目设施移交的方式及其费用的负担、移交的程序如何商定等。特许权协议4(8)协议双方的一般义务。东道国政府的一般义务,指保证纳税优惠、进出口、入境、就业许可等其他优惠政策,确保第三方不予干涉等。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指遵守法律法规、安全和环境标准的义务,保护考古地质和历史文物的义务,以及保险、纳税、利用东道国劳动力义务等。(9)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情况后的处理和补救措施,包括协议终止及各种类型的赔偿责任。(10)协议的转让。协议的权利和义务能否转让,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由哪一方进行转让及转让或处置,包括抵押、征收的限制条件,如对设置财产抵押权的限制等。(11)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争议解决方式一般选择协商或仲裁,如选择仲裁则必须明确仲裁机构、地点、仲裁规则、适用法律、语言、费用的承担等。(12)不可抗力。它指不可抗力情况的范围,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后的通知程序,风险与费用的分配与承担,终止协议后双方的义务,如文件的归属、保密等。特许权协议6-业主政府部门权责业主政府部门的权责特许权在特许期内有排他性,不能再将该项目授予其他人提供必要的承诺和保证,如取得土地使用权协议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基本服务,如公路交通授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政策可能的话,提供关键材料和购买产品;提供一定风险担保授予项目公司如特许权授予者违约,可单方面终止特许经营的权利特许权协议7-项目公司的权责项目公司的权责得到具体经营位置为项目进行融资,并建设、经营、维护项目保证建设项目达标,并接受项目授予者的监督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并提供一定完工担保做好必需的项目注册登记对项目产品进行适当销售项目公司违约,允许业主部门终止特许权协议或接管公司BOT模式的参与人*项目的最终所有者(所在国政府、政府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公司)项目直接投资者和经营者(承办人和BOT项目公司)项目的贷款银行(贷款方)-----------------------------------------------以上为BOT模式主要组成方股东或投资人(为项目投资、筹资或融资)保险机构建设机构(国际或东道国建设机构或建设承包商及公司)---总承包商经营机构(承担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和管理)---经营开发商原材料供应商法律财务、技术咨询服务机构用户----(东道国政府一般是最终和最大的用户)项目的最终所有者(东道国政府)所在国政府、政府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公司它是BOT项目的真正或最终拥有者,是特许经营期的最终确定者,有时,也是项目的用户。可以减少项目建设的初始投入。可吸引外资,引进新技术,改善和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功能:提出项目,BOT项目招标;在法律、政策、法规、行政来吸引、支持、领导和控制BOT项目;保护东道国利益,并让项目承办人获得合理回报;应对来自东道国某些机构或部门的阻力。项目实际投资者和经营者(承办人和BOT项目公司)承办人和一些投资者(投资银行、机构、甚至东道国政府)组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是BOT融资模式的主体选择项目经营者的标准和要求如下:(1)有一定的资金、管理和技术能力,保证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2)经营的项目要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标准。(3)项目产品或服务的收费要合理。(4)项目经营要保证做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功能:与东道国签署特许权协议;借钱工具;负责组织BOT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移交。项目的贷款银行国际和东道国金融机构、基金组织。商业银行组成的贷款银团政府的出口信贷机构-出口信贷是发展中国家的重要贷款世界银行或地区性开发银行-提供政策性贷款融资与还本付息项目公司以特许权利、协议作为基础安排融资。建设阶段,工程承包集团以承包合同的形式建造项目经营阶段,经营公司根据经营协议负责项目公司投资建造的公用设施的运行、保养和维修,支付项目贷款本息并为投资财团获得投资利润。在具体操作过程中,BOT融资,如下图:(1)由项目经营公司、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公司以及其他投资者共同组建一个项目公司,从项目所在国政府获得特许经营协议作为项目建设开发和安排融资的基础。(2)项目公司以特许经营协议作为基础安排融资。例如有些出口信贷机构会直接为本国的成套设备出口安排融资。为了减少贷款的风险,融资安排中一般要求项目公司将特许经营协议的权益转让给贷款银行作为抵押,并且设计专门的机构控制项目的现金流量。在有些情况下,贷款银行也会要求项目所在国政府提供一定的从属性贷款和贷款担保作为融资的附加条件。(3)在项目的建设阶段,工程承包集团以承包合同形式建造项目。采用这种类型的工程承包合同,可以起到类似完工担保的作用,有利于安排融资。(4)项目进入经营阶段之后,经营公司根据经营协议负责项目公司投资建造的公用设施的运行、保养和维修,支付项目贷款本息并使投资财团获得投资利润;并保证在BOT模式结束时将一个运转良好的项目移交给项目所在国政府或其他所属机构。典型的BOT融资结构BOT模式的基本操作程序过程项目确定、准备、招标、各种协议和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建设、运营和移交等过程操作过程--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移交阶段准备阶段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政府)---选定BOT项目项目招标(政府)---项目协议、资格预审项目投标(项目公司)---申请项目公司、股东协议、可研评标(政府)---选定项目承办人项目开发(项目公司、政府)---特许权协议,贷款协议等签订特许权协议、贷款协议签订承包合同;建设合同;运营合同;保险合同;咨询、监理、顾问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风险承担协议等投资结构的选择投资结构的选择允许投资者出资举办新企业,也可通过购买产权等方式在旧企业中占有股份,成立合资经营公司可成立股权式的合营公司,也可成立契约式的经济组织,还可以成立股权加契约式的实体。成立公司,可以是一独立实体,具备法人资格,也可不是独立实体,只是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投资比例根据东道国的起点要求,由投资者自主决定,可以独资,也可合资或合作经营实施阶段项目实施(BOT项目公司)---项目建设项目施工设计;设备安装、测试、验收、技术转让;通过顾问咨询机构,监督工程承包商;保证财团按计划投入资金项目经营(BOT项目公司)特许期内项目的运营、经营、销售、维护、检查、员工培训运营公司尽可能边建设边运营;注意外汇资产的风险管理及现金流安排,保证按时还本付息。注意项目的维修与保养,以期项目最大效益地运营以及最后顺利移交经营方式和拥有方式的选择经营方式与拥有方式的选择经营方式可选择独立经营-外商独资经营,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东道国不承担风险参与经营-成立股权式的企业,共同决定重大问题不参与经营-经合营或合作双方商定,委任所在国一方或第三方进行管理拥有方式可选择部分拥有-合资形式,按投资比例全部拥有-独资形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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