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珠海市教育局09年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珠海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第二册(共二册)采购编号:ZHMZ-C2009-029项目名称:珠海市教育局物业管理招标采购人:珠海市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九年五月(编制)0珠海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总目录第一册第一部份:投标人须知第二部份:合同格式(供参考)第二册第三部份:谈判邀请函第四部份:谈判资料表第五部份:合同资料表第六部份:谈判项目要求第七部份:附件1目录(第二册)第三部分谈判邀请函2第四部分谈判资料表4第五部分合同条款资料表12第六部分谈判项目要求14一、商务及技术要求14第七部分附件191.谈判响应函格式19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2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244、资格声明函格式266、投标承诺书格式297、投标报价书格式338、投标报价书(最终报价及承诺)格式359、物业管理组织计划格式3610、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3811技术条款偏离表3912、密封封面格式4113、谈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442第三部分谈判邀请函谈判邀请函受珠海市教育局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教育局物业管理招标项目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电子化平台上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1、谈判编号:ZHMZ-C2009-0292、采购工作内容:物业管理服务。3、服务期限:物业管理合同签订后一年。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210000.00)。5、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谈判文件费及邮购费(人民币250元)汇到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上(帐号见下页),购买时间以谈判文件寄出时间为准。6、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2009年5月日起至2009年5月日,每工作日8:30~12:00,14:30~17:30。7、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8、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复印件加盖公章);(3)物业管理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2005年3月1日后签订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有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的、一个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0万的成功合同案例及验收报告(无验收报告则须提供用户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谈判资格。谈判时须提交第(1)、(2)、(3)、(4)项资料的原件供谈判小组成员备查,不能提交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近两年(2007年5月1日至2009年35月1日)内有行政处罚记录或行业惩戒记录的单位不得投标。9、勘查现场及答疑会议:2009年5月日15:00,投标人在珠海市教育局门口集合,逾期将不再另行组织勘察现场及答疑。各投标人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0、谈判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请于2009年5月日15:00前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1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5月日9:30整(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谈判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12、接受谈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13、谈判开始时间及谈判地点:2009年5月日9:30(北京时间);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14、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1天按照本谈判文件附件5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参加本次谈判或放弃本次谈判活动。15、有关此次谈判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通讯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联系人:招茂枫电子信箱:Marco1028@163.com电话:0756-326313213697719588传真:0756-3323699邮政编码:519015网址:邮购谈判文件汇款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湾支行户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采购人:珠海市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4司2009年5月日第四部分谈判资料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谈判文件第一册中所有有关服务的条款均适用于本项目。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等资料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与第一册有矛盾,以本册为准。条款号内容说明1.1采购人:珠海市教育局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元(¥210000.00)。上述项目预算金额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上限,报价超过该上限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资料处理。项目名称:珠海市教育局物业管理招标采购编号:ZHMZ-C2009-0292.1采购代理单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投标资格: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复印件加盖公章);3.物业管理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2005年3月1日后签订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有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的、一个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0万的成功合同案例及验收报告(无验收报告则须提供用户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5.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独立资质。3.2对服务/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谈判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等义务;6.1投标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请于2009年5月日14:00前书面传真至0756-3323699.谈判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10.1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一、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见第七部份附件4)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见第七部份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七部份附件3)4、投标保证金(按本表15.3要求的方式提交)5、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章,原件备查)6、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章,原件备查)7、资格要求中对应包组的合同案例及验收报告(无验收报告则须提供用户意见书);二、商务技术标书:1、谈判响应函(见第七部份附件1)2、投标承诺书(见第七部份附件6)3、商务条款偏离表;4、技术条款偏离表;5、物业管理组织计划6三、经济价格标书:1、投标报价书(第一次报价,格式见第七部份附件7)2、投标报价书(最终报价及承诺,格式见第七部份附件8):该报价为最终中标报价,无需密封。投标人在采购人提供的空白表上盖章签字,以备谈判时使用。(注:服务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等费在内的全部费用。)谈判报价和货币12.2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等费在内的全部费用。12.5谈判报价货币:人民币15.2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15.3谈判保证金形式:人民币,投标人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应以支票(珠海市内投标人)、汇票(珠海市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其它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账户为: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珠海水湾支行户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4-35520104000444715.5未中标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无息退还给投标人在谈判响应函中的指定帐户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相对便捷的方式退还给投标人。15.6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一册15.6条的规定无息退还给中标人在谈判响应函中的指定帐户。16.1谈判有效期:九十个日历天。7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1、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2、商务技术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3、经济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4、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8.1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标书密封在一个封袋,经济标书密封在一个封袋,标书及密封袋封面按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附件12、13供的格式填写。谈判19.1谈判日期:2009年5月日时间:9:30(北京时间)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19.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20.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5月日9:30(北京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21.1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82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其操作程序为:(1)谈判小组按照本谈判资料表第25条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2)谈判小组按照本谈判资料表第25条的规定对商务技术标进行符合性审查;(3)根据审查情况按谈判小组要求与投标人进行谈判。(4)谈判内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5)对不能够满足谈判文件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报价要求的投标人直接予以无效投标处理,对能够满足谈判文件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和报价要求的投标人的第一次报价进行唱标,并提供第二次报价机会,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投标人排名。(6)投标人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第二次报价无效。(7)在谈判过程中,若谈判小组未对谈判文件要求作出修改,投标人的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各自的第一次报价,否则第二次报价无效。(8)如果在第二次报价中,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所报价格相同且均为最低价(并列排名)的情况时,并列排名的最低报价投标人将进行第三次报价,第三次报价不得高于各自第二次的报价,依此类推,直至只有一家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它所有投标人的报价。(9)谈判小组对依据前述方式所取得的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逐一确定投标人的报价排名。(10)取排名第一的为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为候选中标人,并当场宣布成交结果。25无效谈判响应文件的情况:在正式谈判前的谈判文件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一、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谈判响应文件:9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已明确不需要参加的除外);2、谈判响应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3、投标人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4、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二、开启标书后,经谈判小组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1、谈判响应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暗标除外)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暗标除外);2、谈判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4、谈判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5、不同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6、谈判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7、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8、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9、超出投标报价上限的;10、谈判有效期不足的;11、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三、谈判小组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认定无效谈判响应文件,不得使用除此之外的标准作为认定无效谈判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经确认的无效谈判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