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产品技术要求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HBC19-2003轻质墙体板材代替HJBZ25―1998TheCertifiable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lingProductsLightPanels1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轻质板材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石膏建材产品,植物秸秆人造建材、氯氧镁轻质墙板、加气混凝土板材、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玻璃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板和复合墙板。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要求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昀新版本的可能性。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3基本要求3.1产品质量应满足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3.2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4技术内容4.1产品中使用的废弃物和工业副产品(如稻草、木屑、炉渣、粉煤灰、煤矸石、硫石膏等)的含量应大于35%。4.2产品放射性应满足GB6566-2001中建筑主体材料的要求。4.3产品中不得含有石棉。4.4产品中不得使用有机合成树脂(脲醛、酚醛树脂、异氰酸脂等)作胶凝材料。5检验5.1对于技术内容中使用的废弃物工业副产品和有机合成树脂的要求通过现场检查验证。5.2对于技术内容中放射性的要求按GB6566-2001中确定的方法检测。5.3对技术内容中石棉的检验参见附录A。附加说明: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03-26批准2003-03-26实施附录A(标准的附录)建筑制品中石棉的检测方法A.1仪器A.1.1偏光光学显微镜:放大倍数50~1000x。A.1.2折光率测定仪:测定折光率范围N=1.400~1.700。A.2试剂A.2.1液体石蜡:折光率N=1.470(20℃)。A.2.2氯代萘:折光率N=1.634(20℃)。A.2.3浸油(用液体石蜡和氯代萘按不同重量匹配支撑折光率在1.490~1.570范围内的若干种浸油,并用折光率测定仪测定其折光率)。A.3步骤在建筑制品的不同部位取下样品若干块,切片制成薄片或粉料。粉料经粗磨后缩分取样约20克,再细磨至通过方孔筛(4900)孔,制成粉末样品。A.4分析方法制造建筑制品所用的石棉主要是温石棉,系一种含有富硅酸镁的纤维状矿物,其分子式为:Mg6(OH)6·(Si4O11)H2O;另一类石棉为角闪石石棉,系一种含有富硅酸盐的纤维状矿物。对石棉的检测方法如下:A.4.1薄片分析法将制备的薄片样品放置于显微镜载物台上,用不同倍数的物镜观察样品,如若有与上述石棉矿物光学性质相吻合的矿物,即断定该矿物为石棉矿物。若观察的几个样品中均未见石棉矿物的特征。可断定该材料中不含石棉矿物。A.4.2粉末分析法取少量样品放在载波片上,滴入所配的浸油(昀接近石棉矿物折光率的一种浸油)于样品上,盖上盖玻片,放在显微镜下观察,如若有与石棉矿物光学性质相吻合的矿物,即断定该矿物为石棉矿物的特征。若观察的几个样品中均未见石棉矿物的特征。可断定该材料中不含石棉矿物。A.5注意事项A.5.1先用低倍物镜观察样品,在用高倍物镜观察。A.5.2置于波片上的样品要适量,以保证观察的准确性。A.5.3粉末法观察样品,若浸油折光率高于(或低于)石棉矿物,应更换较低(或较高)的浸油,并重复A.4.2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