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招标公告建设项目招标公告(HT2012128)一、项目名称:皮山县安徽综合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四标段(施工)二、项目概况:皮山县安徽综合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四标段(施工),其中:东经一路1.075公里,东经二路0.79公里,东经三路(北纬三路至北纬五路)0.61公里,东经三路(北纬五路至喀和铁路)1.36公里,南纬二路0.628公里,北纬五路1.35公里,共计5.813公里,含路基、路面、桥涵、供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燃气、热力、通信等。三、建设单位:皮山县项目代建中心四、建设地点:皮山县安徽综合经济技术开发区五、资金来源:安徽援助资金六、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七、投标人资格:施工投标企业应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有近二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八、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资料员岗位证、材料员岗位证。异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业绩情况(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疆外投标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手续。九、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7日至2012年8月11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市怡苑大厦2107室)持有效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16时30分前,地点为: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十一、招标代理: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十二、联系人:郭晓龙15199268616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8月4日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皮山县项目代建中心地址:皮山县联系人:段玉洁电话:1899943118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和田市怡苑大厦2107室联系人:郭晓龙传真:0903-2523029联系电话:151992686161.1.4项目名称皮山县安徽综合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四标段1.1.5建设地点皮山县安徽综合经济技术开发区1.2.1资金来源安徽援助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甲方自理项目不包含在内。1.3.2计划工期工期工期:240天(不包含冬休时间)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过去2年经过审计部门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业绩要求:具有近2年完成的至少两项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施工项目信誉要求:近2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或事实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有近二年类似工程业绩。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自行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4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2年8月14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7天)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截止时间:2012年8月16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及图纸变更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2年8月16日2.2.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12年8月31日16:30时(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00元(陆拾万元整)递交方式: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于开标前5日打到招标公司账户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年,指2010年5月1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年,指2010年5月1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年,指2010年5月1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法人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经济标:伍份技术标:伍份企业综合实力:伍份53.7.5装订要求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4册,分别为:投标函,包括第3.1.1.1项规定的内容技术标,包括第3.1.1.2项规定的内容经济标,包括第3.1.1.3项规定的内容企业综合实力,包括第3.1.1.4项规定的内容投标函采用死页方式装订;技术标和经济标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企业综合实力”不装订,原件装入封袋内。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3.7.5项内容。3.7.5.6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投标函与技术标为word格式,经济标EXCEL及GBQ格式4.1.2封套上写明招标项目地址:皮山县安徽综合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项目名称:皮山县安徽综合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四标段投标文件,在2012年8月31日16:30时(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8月31日16: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地区建设局三楼)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密封是否完整,是否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5)开标顺序:以递交投标文件的确认收到时间由后往前依次唱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4人;√不分组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选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6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工程建设与建筑业各方主体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规范、规程等行为。10.2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以补充通知形式告知各投标企业10.3.1技术标采用的评审方式暗评10.3.2经济标采用的评审方式暗评10.5中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费率标准按中标价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但不单独列项,发包人亦不再另行支付。7投标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