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文件1关于监理招标有关事项的说明一、监理招标暂不需要宣标,直接进行资格审查。二、各招标公司必须严格按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算术性修正--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综合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步骤组织开标,各种记录齐全。三、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所有原始证件,不能提供的需开具相应等级的证明材料。四、招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可违反相关招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五、评标备案资料需提供内容:1、招标工作报告;2、发改委立项批复;3、招标项目一览表(包括项目名称、报建编号、面积、投资等汇总表);4、招标公告发布回执;5、报名登记表6、标前会议签到表;7、开标会签到表;8、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9、专家评委抽取表、甲方评委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10、评委签到表;11、资格审查表;12、技术标符合性审查表;13、技术标书详细评审表;14、技术标书拆封对照表15、初步评审表;16、商务标详细评审表;17、得分汇总表;18、评标报告;19、中标通行书;20、招标委托合同。监理招标文件2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监理招标文件3二00八年月目录第一卷第1篇:招标公告……………………………………………………………………………4监理招标公告第2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二、投标人须知………………………………………………………………………9第3篇:合同通用条件…………………………………………………………………19第4篇:合同专用条件……………………………………………………………………26第二卷第5篇:规范一、监理规范………………………………………………………………………28第三卷第6篇:投标文件格式………………………………………………………………………31第7篇:强制性资格条件最低标准…………………………………………………………49第8篇:履约银行保函格式………………………………………………………………52第9篇:廉政合同格式……………………………………………………………………53第10篇: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55第11篇: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格式…………………………………………………………57第四卷第12篇图纸和资料(另册)附件:评标办法监理招标文件4第一卷第1篇:招标公告、第2篇:投标人须知第3篇:合同通用条件第4篇:合同专用条件监理招标文件5第1篇招标公告监理招标公告监理招标文件6第2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具体信息或数据1.1招标人名称:地址:邮编:传真:电话:联系人:1.2工程项目名称:一标段: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1.3预计监理服务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质量控制目标:2资金来源为。5.1现场考察时间:6.1标前会议时间:年月日时,地点:。8.1投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的期限: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天前。9.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期限: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天前。13监理费计算:监理投标报价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16.1投标担保的金额:每个投标单位人民币万元。17.1投标文件份数:19.1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送交投标文件地点:。22.1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开标地点:。36.1签署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期限: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天内。15.1投标文件有效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天内。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监理招标文件7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范围1.1招标人:1.2项目名称:1.3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监理服务期:年月日至年月日。1.4监理招标范围:一标段:2、资金来源: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1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投标,投标人还须由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对授权书的要求详见第6篇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其代理人行使投标人的权力。3.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近三年内承揽的监理项目有关的证明文件,以及目前正在承担或即将承担的其它类似监理项目的有关资料。3.3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强制性标准1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和相关资料。3.4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报送资格后审所需资料及证明材料。3.5施工监理服务合同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应附证明材料,详见以上各项内容的脚注说明部分。4、投标费用4.1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现场考察5.1招标人将在前附表写明的地点和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一次实地考察,以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监理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5.2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5.3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还可以自行进入工程现场进行考察,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或蒙受损失。5.4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它损失、损害等,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概不负责。6、标前会议6.1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中写明的时间和地址,派代表出席招标人召开的标前会议。6.2投标人可在标前会议召开之前将其在现场考察及阅读招标文件后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在会上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监理招标文件8招标人将其澄清和解答的内容以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形式书面答复并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6.3招标人不会因投标人未出席标前会议而取消其投标资格,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应装订成册,除本款下述各卷、篇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正式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篇内容如下:第一卷第1篇:招标公告第2篇:投标人须知第3篇:合同通用条件第4篇:合同专用条件第二卷第11篇:图纸和资料(另册)附件:评标办法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重大偏差的规定办理。7.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8.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5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传真)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5天前,将以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形式书面答复并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6条在标前会议期间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按第8条应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将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5天前将标有编号的补遗书送达所有投标人。9.2第8.1款和第9.1款中所指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将以传真等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书与已出售的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为准。9.3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加以考虑,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9.2款的规定,酌情延后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监理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规格白色复印纸。技术标书使用5号宋体字打印,除图表外,每行39字,每页41行,技术标书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字样、标识或内容,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标书编制目录,但不标识页码,封面可到长春市政务大厅三楼交易中心统一购买,也可由招标公司统一印制,不再加盖正副本标识;商务标书使用宋体字打印。10.2如技术标书未按本须知第10.1款规定编制,则技术标不得分。10.3除监理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本项目实行商务标与技术标分离的方式,投标文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份为商务标书,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三部分组成;第二部分为技术标书(技术标为暗标形式)。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保证金。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监理费报价。投标报价说明2、监理业绩和社会信誉。(1)投标人近三年监理过与招标工程同规模或相类似工程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2)投标人近三年合同履约情况及社会信誉方面的证明材料;11.4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单位监理资质证书;3、拟派项目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件(注册证、总监证明等),近五年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2)监理部人员相关资料(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所需证件、证书均应提供有效证件原件。11.5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监理大纲。(1)工程概况(2)监理控制目标;(3)质量控制;(4)投资控制;(5)进度控制;(6)合同管理;(7)现场协调;(8)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9)用于本工程的监理设备。11.6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中的证书、证件等附件与资格后审资料中重复的内容,只装订在资格后审资料中即可。监理招标文件10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13条所规定的标准。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监理内容、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3.4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可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修改的招标文件,填报投标报价。13.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实际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是指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前附表所载明的时间内,所有投标文件均应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但其投标文件超过原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提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尽快清退,最迟不超过投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五个工作日。16.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定合同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6.5.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修正报价;16.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16.5.3在投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