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意外伤害及疾病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Z2017-SDTQ-05-1招标人:枣庄市民政局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9日-1-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采购文件...................................................................12第四章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及投标保证金.........................................15第五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1第六章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22第七章开标、磋商、成交及废标.....................................................24第八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37第九章纪律和监督.................................................................40第十章质疑与投诉.................................................................41第十一章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43第十二章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44第十三章投标文件格式.............................................................462第一章采购公告枣庄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意外伤害及疾病保险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1、招标人:枣庄市民政局2、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枣庄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意外伤害及疾病保险采购项目4、项目编号:ZZ2017-SDTQ-05-15、项目说明: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意外身故保险、意外伤残保险、意外医疗保险、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疾病身故保险;内容详见采购清单。6、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能够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支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保险公司须是经保监会批准的保险机构;(4)、投标人昀近连续3年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重大处罚;(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6)、投标人须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山东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相关医疗保险资格招标入围单位;(7)、根据财库(2017)125号文的规定,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1)时间: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供应商需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企业信息入库及办理CA证书原则上需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事宜与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0632-82521900632-8252182(3)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1)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13:30分前(北京时间)(2)方式: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现场递交地点: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9、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7年12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10、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新城武夷山路枣庄国际大厦联系人:石先生联系方式:0632-7605599邮箱:tqzbdy@126.com2017年11月29日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补充或修改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公开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的形式邀请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政府采购事项进行磋商,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多次竞争性投标报价,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昀高的为成交候应商的采购方式。本采购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等。10、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1采购人枣庄市民政局1.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项目名称枣庄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意外伤害及疾病保险采购项目1.4项目编号ZZ2017-SDTQ-05-11.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6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意外身故保险、意外伤残保险、意外医疗保险、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疾病身故保险;内容详见采购清单。1.7服务期保险生效之日起一年;1.8服务地山东省枣庄市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1.10质量要求详见第十二章“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1.11招标金额保险费60.00万元,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1.12投标人资质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能够及5时提供售后服务支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保险公司须是经保监会批准的保险机构;(4)、投标人昀近连续3年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重大处罚;(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6)、投标人须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山东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相关医疗保险资格招标入围单位;(7)、根据财库(2017)125号文的规定,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4踏勘现场自行勘察1.15偏离□不允许√允许正偏离1.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13时30分1.17投标有效期90天1.1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2、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号:收款人: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行山东枣庄分行账号:投标人通过填写投标信息时获取的子账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16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交易附言中标明:***项目投标保证金、编号。1.19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供应商提供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U盘以及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投标(响应)文件U盘。[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投标(响应)文件,供供应商使6用。]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U盘及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投标(响应)文件U盘由供应商自行准备(供应商须保证启用U盘时能正常读取)。1.20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文档一份(U盘)密封格式,详见附件。1.21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1.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1.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1.2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1.25费用中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文件一概不退。收费标准:中标人需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场地使用费、专家论证费、专家评审费、公证费等费用。1.26中标公示中标结果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1.27开标时须提供的原件①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法人授权委托书;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评标时提供上述数据原件或公证件以备验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的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无效。11、当事人11.1“采购人”系指枣庄市民政局。11.2“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的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11.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综合得分昀高的成为成交候应7商,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供应商。11.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招标依据及原则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2.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2.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12.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13、合格的供应商1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3.2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13.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或者声明函;13.5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条件:13.5.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13.5.2提供本企业的服务。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3.6以联合体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