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评审培训资料北京市卫生局二O一二年八月目录1.会议议程···························································(0)2.2011-2012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工作安排················································(1)3.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样式)·······(3)4.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签稿)·······(26)会议议程时间:2012年8月23日下午1:30-5:00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会议中心主持人: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副处长宋玫议程:一、2011-2012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工作安排二、经费预算评审原则、评审要求及答疑三、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中的经验及问题123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公章):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项目负责人(签章):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预算编制人(签章):项目预算期间:年月至年月编制日期:年月日北京市卫生局2012.8.4承诺书本项目预算申报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相关国家、北京市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及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本项目负责人保证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5项目基本情况表表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承担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通讯地址邮编单位类别医疗机构□中央所属□军队所属□市属□企业所属□区县所属□其他卫生机构□市属□区县所属研究机构市属科研院所单位主管部门代码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全称)银行账号课题参加单位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123相关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通信地址项目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财务部门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注:1.组织机构代码指企事业单位国家标准代码,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填写“000000000”;2.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名称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开户名称不一致等特殊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供证明文件。6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表表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技术职称投入本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人月)是否有工资性收入人员分类(1)(2)(3)(4)(5)(6)(7)固定研究人员合计//流动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合计//累计//填表说明:1.职称分类:A、正高级B、副高级C、中级D、初级E、其他;2.人员分类:A、项目负责人B、项目骨干C、其他研究人员;3.是否有工资性收入:Y、是N、否;4.项目固定研究人员需填写人员明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总表7表3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序号预算科目名称合计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备注第一年第二年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1一、经费支出21.设备费3(1)购置设备费4(2)试制设备费5(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62.材料费73.测试化验加工费84.燃料动力费95.差旅费106.会议费11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12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139.劳务费1410.专家咨询费1511.管理费1612.其他费用17二、经费来源181.专项经费获得的资助///192.配套经费//20(1)单位匹配资金//21(2)其他资金//89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分表——第一承担单位表3-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序号预算科目名称合计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备注第一年第二年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1一、经费支出21.设备费3(1)购置设备费4(2)试制设备费5(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62.材料费73.测试化验加工费84.燃料动力费95.差旅费106.会议费11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12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139.劳务费1410.专家咨询费1511.管理费1612.其他费用17二、经费来源181.专项经费获得的资助///192.配套经费来源//20(1)单位匹配资金//21(2)其他资金//10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分表——其他参加单位1表3-3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序号预算科目名称合计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备注第一年第二年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1一、经费支出21.设备费3(1)购置设备费4(2)试制设备费5(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62.材料费73.测试化验加工费84.燃料动力费95.差旅费106.会议费11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12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139.劳务费1410.专家咨询费1511.管理费1612.其他费用17二、经费来源181.专项经费获得的资助///192.配套经费来源//20(1)单位匹配资金//21(2)其他资金//11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分表——其他参加单位2表3-4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序号预算科目名称合计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备注第一年第二年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1一、经费支出21.设备费3(1)购置设备费4(2)试制设备费5(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62.材料费73.测试化验加工费84.燃料动力费95.差旅费106.会议费11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12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139.劳务费1410.专家咨询费1511.管理费1612.其他费用17二、经费来源181.专项经费获得的资助///192.配套经费来源//20(1)单位匹配资金//21(2)其他资金//121314151617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说明书一、对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提供的支撑条件进行详细说明,并针对项目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条件资源和成果,提出各自的共享方案。18二、结合现有支撑条件、在项目中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来源、经费需求及测算理由等内容,分别对承担单位及参加单位经费安排进行详细说明。19三、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进行详细分析说明。(一)设备费(二)材料费(三)测试化验加工费(四)燃料动力费(五)差旅费(六)会议费(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注:单价≥5万元的软件需进行详细说明,并需提供三家以上产品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的详细资料。)(九)劳务费(十)专家咨询费(十一)管理费(十二)其他费用20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自筹经费来源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提供__________万元的配套资金,资金来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从承担单位获得的资助2.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配套资金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具体预算支出科目)特此证明!出资单位(公章):年月日21《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填写说明1、封面(1)“项目名称”填报所申请的专项项目名称,应写全称。(2)“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填写全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以及项目申请书中的承担单位名称完全一致。(3)“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应该签字或盖章。(4)“项目起止日期”及“编制日期”项目起止日期按相关规定填报,应与项目实施周期一致;编制日期按预算编制完成时的实际日期填报。2、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分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的真实、客观负责,并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3、表1:项目基本情况表(1)“单位开户名称”原则上,单位开户名称应与项目承担单位公章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供证明文件。(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的信息必须填写全面,必须写明银行所在市、区等信息。填写顺序为:××银行××支行(分行)或××分理处(营业部等)。如:中国工商银行西经路支行。(3)“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确认。凡中国工商银行的账号位数必须填写19位完整账号。4、表2:项目参加人员基本情况表本表按参加项目研究的各类人员分别填列,一个研究人员投入本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期。(1)“固定研究人员”22项目固定研究人员按技术职称分为:A、正高级;B、副高级;C、中级;D、初级;E、其他。按所承担的任务分为:A、项目负责人;B、项目骨干;C、其他研究人员。项目固定研究人员需按本表所列要求填写明细。(2)“流动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等流动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需要填写明细,只需填写该类人员的投入本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5、表3: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表项目经费是指财政专项资金、自筹经费。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不在表内列示。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支出预算应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经费支出:(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含进口仪器设备的进口税、海关仓储费、运输费、安装费、专用配套软件和专用配套零配件等)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设备费总额不超过市财政专项经费(不含匹配经费)的10%。原则上要求项目单位出具三家以上厂商的报价单,如遇特殊情况或保密行业不能提供三家报价单的,由市卫生局专家确认并签属意见。试制仪器设备需提供研发方案,研发人员数量及工时及费用测算依据。(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当年北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原则上要求项目单位出具三家以上厂商的报价单,如遇特殊情况或保密行业不能提供三家报价单的,由市卫生局专家确认并签属意见。试制仪器设备需提供研发方案,研发人员数量及工时及费用测算依据。(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23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包括课题承办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进行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计算、试验等费用,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测试化验加工费原则上不超过市财政专项经费(不含匹配经费)的50%。需提供测试化验加工合同及详细预算。若科研项目在评审时尚未签订外协协议或合同,原则上可以用合作意向书替代。意向书、协议、合同书至少包含:外协合作的内容、方式、方案、日期、付费标准、付费方式、双方签字盖章等基本内容。无意向书或协议或合同书的,原则上该部分预算按照无法确认处理。(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评审时应提供详细的测算依据,如承担单位无法单独计量燃料动力费用,需提供上年的缴费依据和合理的计算方法,按比例分摊在此科目中。(五)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评审时需提供计划出差地点、时间、人数、调研或考察目的等。对于外地调研、出差的,除按照差旅费规定标准(1500公里以外的可以乘坐飞机)给予交通费外,参照京财行【2007】932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