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皋市全民健身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如皋市全民健身中心2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如皋市全民健身中心智能系统工程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安定广场东侧31.1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10万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全部项目72.2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50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94.1投标人资质和项目经理要求资质要求:电子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104.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1112.1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125.2投标担保金额投标担保为人民币3万元135.1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148.1澄清、修改、补充的提交与获取提交:2010年7月26日8时前网上提交;获取:2010年7月26日15时后网上获取;1514.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贰份副本1616.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截止时间:2010年7月30日8时30分1718.1开标开始时间:2010年7月30日8时30分地点: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1829.12评标方法和标准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1933.1履约担保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其中:工期保证金5%,质量保证金5%,3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招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及第7项。2.2本工程共分_1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本招标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踏勘现场5.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和应支付的费用。6.2招投标资料费及光盘费500+500元,售后不退。(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文件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电子光盘施工图或施工图纸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投标函部分表格4第七章技术标部分图表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经招标办备案后在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8.1见前附表14条。8.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招标办备案后均以书面形式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资料、技术标、商务标部分三部分组成。9.2资格后审资料9.2.1资格审查资料包括:没有在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备案登记的投标人提供下列资料(1)单位介绍信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省级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6)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7)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投标人与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且必须缴纳到2009年12月份(提供社会保险手册或加盖社会保险部门红章的证明)复印件;(9)2007年1月1日以来的拟承担该工程企业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中标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复印件。已在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备案登记的投标人,在备案资料有效期内提供下列资料(以下资料原件带来核对)(1)单位介绍信复印件;(2)《备案资料证明书》复印件,该复印件必须经投标人法人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必须为红章,复印章无效);(3)2007年1月1日以来的拟承担该工程企业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中标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复印件。(4)投标人与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且必须缴纳到2009年12月份(提供社会保险手册或加盖社会保险部门红章的证明)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备案在册的无需提供)9.3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59.3.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进行编制。一般包括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劳动力和主要施工机械的安排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和施工总工期以及就如何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和方法等。要求施工组织方案切实可行、措施项目具体,突出重点、针对性强、与商务标内容吻合、语言简洁,不说空话、套话,尽可能压缩篇幅,提倡既能说明问题,又短小精悍。内容不宜超过5万字。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各种表式详见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和苏建定[2004]290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9.3.2投标函;9.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9.3.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9.3.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9.3.6.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9.3.7.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9.3.8投标专用光盘,光盘格式应与评标系统对接。10、投标文件格式10.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9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或要求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适用于单价合同)11.1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11.1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单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合同价款中未包括的风险范围:设计变更或发包人变更、主要材料价格变更。6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工程设计变更及招标人要求变动部分可作调整。如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按如下办法执行:1、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2、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每个单项变更内容综合合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内,不作调整。3、当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属于该幅度范围以内的执行原有综合单价,调整工程量。4、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按苏建价[2008]67号文件进行调整。11.2.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投标人应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研究制定企业定额。11.3招标控制价11.3.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11.3.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表(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2010年第3期如皋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未列入的按招标方指定品牌市场询价获得;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等不可竞争费用在计算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时不得调整。11.3.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系数取值等,可以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招标控制价使用表格包括:封—2、表—01、表—02、表—03、表—04—1、表—08、表—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1、表—15—2)本工程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编制深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招标控制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3天前经如皋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网上发布。11.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1.4.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11.4.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11.4.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711.4.4.不可竞争费用计取如下: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基本费应按09费用定额有关规定在措施项目中列项,现场考评费均应按最高暂定费率估算后列入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内,奖励费暂不计算;竣工结算时按核定的最终费率(即将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等三部分合并列项计取)为准。工程排污费:包括废气、污水、固体、扬尘及危险废物和噪声排污费等内容,应按有权部门征收的实际金额计算。施工单位因违反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而受到的罚款,不属于工程排污费,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计取方法: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招标控制价中,暂不计入;竣工结算时按有权部门规定计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按通建工〔2009〕136号文件精神执行,即计取标准调整为0.19%,计取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之和。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按09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计取。税金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