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建筑装饰工程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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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建筑装饰工程招标投标招标,是指招标人事前公布工程、货物或服务等发包业务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通过发布广告或发出邀请函等形式,召集自愿参加竞争者投标,并根据事前规定的评选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审查、评比和选定的过程。建筑装饰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公开招标或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提出报价,择日当场开标,以便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建筑装饰工程投标是工程招标的相对概念,指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条件,经过研究和计算,在指定期限内填写标书,提出报价,由招标人决定能否中标的经济活动。第八章建筑装饰工程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法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按照法律效力的权威程度或地域约束不同,招标投标法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它是我国招标投标市场的基本法;第二层次是由国务院颁发的有关招标投标的行政法规;第三层次是国务院各部门或地方政府发布的招标投标法规。第八章建筑装饰工程招标投标第一节建筑装饰工程招标第一节建筑装饰工程招标《招标投标法》指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第一节建筑装饰工程招标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比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非法律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同时单位自愿要求招标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应予以支持。一、招标方式根据七部委联合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方式有两种,即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但在国际招标中,不仅有以上两种方式,还存在议标方式。一、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是一种无限制的竞争方式,优点是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可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定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有助于打破垄断,实行公平竞争。其缺点是招标工作量大,组织工作复杂,需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招标过程所需时间较长。在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市场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国际上,公开招标按照竞争的广度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国际竞争性招标是指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招标。其优点是可以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提高产品的质量、并保证采购工作根据已定的程序和标准公开进行,减少采购中作弊的可能。缺点是由于国际竞争性招标有一套周密而复杂的程序,因而所需费用多,时间长、所需文件多,译文任务大。国内竞争性招标是指在国内媒体上登出广告,并公开出售招标文件,公开开标。它适用于合同金额较小、采购品种比较分散、交货时间长、劳动密集、商品成本低等采购。一、招标方式2、邀请招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及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优点是目标集中,招标组织工作容易,工作量较小。其缺点是竞争范围有所限制,可能会失去技术上和报价上有竞争力的投标者。一、招标方式2、邀请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一、招标方式3、议标议标是国际上常用的招标方式,这种招标方式是建设单位邀请不少于两家(含两家)的承包商,通过直接协商谈判选择承包商的招标方式。议标主要适用于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如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规定,下列情况可以采用议标:不可预见的紧迫情况下的急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由于灾难性事件的急需;保密的需要。议标的优点可以节省时间,容易达成协议,迅速展开工作,保密性良好,其缺点竞争力差,无法获得有竞争力的报价。二、招标程序1、建筑装饰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程序根据《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建筑装饰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程序如下:建设工程向招标单位办理招标委托手续;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意向书;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招标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交底,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有关招标疑问;组成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原则、办法、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确定标底;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设备需方和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二、招标程序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招标一般程序如下:工程项目报建;审查建设单位资质;招标申请;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设有标底的);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发售;组织勘察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发包合同。二、招标程序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招标一般程序如下:(1)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管理机构申请工程项目报建。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据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立项批准投资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二、招标程序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招标一般程序如下:(2)由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建设单位资质。建设单位应该具有该项工程的建设资金和各种准确证件。(3)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招标单位应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土地征用、迁拆情况、勘查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二、招标程序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招标一般程序如下:(4)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5)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标底是指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的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编制,并按规定报送审定的招标工程预期价格。二、招标程序标底的作用:能够使招标单位预先明确自己在拟建工程上应承担的财务义务;给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衡量投标单位标价的准绳;是评标的重要尺度。二、招标程序编制标底应遵循的原则: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确定标底时,必须依据招标文件、图纸及项目执行的技术标准编制,使标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标底作为建设单位的预期价格,应力求应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标底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标底应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因素,还应包括不可预见费(特殊情况)、预算包干费、赶工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的风险金等。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编制完成后,不得泄漏,应密封报送招标管理机构审定。二、招标程序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招标一般程序如下:(6)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是保证潜在的投标人获取招标信息的首要工作。招标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介(报刊或信息网络)上发表,以保证信息发布到必要的范围以及发布的及时与准确。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二、招标程序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招标一般程序如下:(7)资格预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资格预审是对所有投标人的一项“粗筛”,也是投标人的第一轮竞争。二、招标程序资格预审的程序:公开招标进行资格预审时,通过对申请单位填报的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进行评比和分析,确定出合格的申请单位短名单,将短名单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核准。待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后,招标单位向所有合格的申请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申请单位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在规定的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有效的投标文件。二、招标程序资格预审审查的主要内容: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括;近三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资源方面,如财务、管理、技术、劳力、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或处罚等)。进行资格预审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二、招标程序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招标一般程序如下:(8)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发放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发放给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或不清的问题需澄清解释,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形式予以解答。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二、招标程序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招标一般程序如下:(9)组织勘察现场。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应组织投标人进行勘察现场。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并据此做出关于投标策略和投标报价的决定。二、招标程序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招标一般程序如下:(9)组织勘察现场。现场勘察主要了解、收集以下资料: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现场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施工现场基础设施情况,如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信设施条件等;工程在施工现场的位置或布置;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施工所在地材料、劳动力等供应条件。二、招标程序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招标一般程序如下:(9)组织勘察现场。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任。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但应给招标单位留有解答时间。二、招标程序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招标一般程序如下:(10)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是在投标单位审查施工图纸和编制投标文件进行到一段时间后,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要求所有的投标人参加的投标答疑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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