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搬经镇绘园南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1搬经镇绘园南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盖章):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4年12月如皋市搬经镇绘园南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日期:年月日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备案)如皋市搬经镇绘园南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3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如皋市搬经镇绘园南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如皋市搬经镇绘园南路绿化工程21.1建设地点搬经镇绘园南路31.1建设规模约70万元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项目72.3工期要求工期30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94.1投标人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资质:具备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详见4.2条104.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1112.1投标有效期为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1212.1投标担保金额投标担保为人民币壹万元135.1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148.1澄清、修改、补充的提交与获取提交:2014年12月15日9:00前网上提交;获取:2014年12月15日15:00后网上获取;148.1提交标书时间各投标申请人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工程招标代理窗口递交投标文件。1514.1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后审资料、商务标壹份正本,贰份副本。1616.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2日14:30时1718.1开标开始时间:2014年12月22日14:30时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829.12评标方法和标准经评审的合理的最低价法(价格单因素)1933.1履约担保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其中:工期保证金5%,质量保证金5%,质量及工期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2033.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如皋市搬经镇绘园南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5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工程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2本工程共分壹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工程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合格条件:(1)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含)及其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符合以下一个条件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注:乡镇级职称除外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本招标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踏勘现场5.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和应支付的费用。如皋市搬经镇绘园南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6(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文件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施工图纸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技术标部分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经招标办备案后在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疑问,应按前附表规定时间以电子邮件形式(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未疑问的视同认可)发送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注明被疑问项目名称,不要标明疑问人的单位名称。邮箱rgztb@126.com。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书面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提交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投标人按前附表规定时间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上下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阅,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该澄清、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招标办备案后均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网上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资料、商务标贰部分组成。9.2资格后审资料如皋市搬经镇绘园南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7资格审查资料包括(1-6项原件带来核对):资格审查前,各潜在投标人应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并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点击“网上申报”,自行维护和更新本单位的诚信信息数据库资料。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均须通过“南通市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并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中①~⑦项内容在“南通市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中必须有原件扫描件备查,且能体现证件有效期、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和年检信息等内容。如有缺项,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到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补充审核(南通市外企业统一由南通市招标办审核)。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1)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原件;(下载请点击=383065ec-97ca-46ae-ba2f-a97ac257c666&categoryNum=007001(3)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下载请点击=a1818638-31d6-47b3-8dbd-92631558c61d&categoryNum=007001)(5)拟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从2013年1月1日缴至2013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复印件。特别提醒:请各投标单位将项目经理养老保险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诚信库,注意及时更新。注:1、养老保险需提供从2013年1月1日缴至2013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企业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员花名册)。9.3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9.3.1投标函;9.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9.3.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9.3.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投标文件格式10.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或要求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皋市搬经镇绘园南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8(四)投标报价1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11.1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1.1.1种方式11.1.1.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工程价款调整(工程价款调整部分可列入合同条款,由中标人与发包人在订立施工合同时明示在而不在本招标文件中列示)11.1.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单价中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结算时不因苗木数量的变化而调整单价。苗木数量按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数量计入,竣工时数量按实结算,固定单价不因工程数量变化调整,提请投标人综合考虑自主报价。11.1.3投标报价单价必须包括含苗木价格、养护、栽植、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11.2.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投标人综合考虑自主报价。11.3招标控制价按照发包人市场询价11.3.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本工程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见最高限价备案表。11.3.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招标控制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3天前经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网上发布。11.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1.4.1.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如皋市搬经镇绘园南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911.4.2.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11.4.3.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同时应考虑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委托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如投标人发生违反招标文件要求而被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时,招标人有权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扣取,不需取得投标人的同意.13.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3.2投标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一律不得使用其它结算方式,投标担保金的付款人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否则拒收投标文件。缴纳户名: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236052513300。特别提醒:任何以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类似分支机构名义出票的,以及所使用银行汇票不是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的,均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担保,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3.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确定后且经如皋市招标办确认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