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绿化招标文件(集团修改稿)XXXX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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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绿城·新昌玫瑰园酒店区域绿化工程和景观湖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新昌绿城置业有限公司二OO九年一月-2-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一.工程说明工程名称:绿城·新昌玫瑰园酒店区域绿化工程和景观湖改造工程建设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合新村建设单位:新昌绿城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雅博奥顿国际设计有限公司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中,绿化工程包括土方按竖向设计要求进行精整形(达到理想效果)、土壤的改良、种植土短驳,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种植(移栽)、灌溉及一年期的养护等。景观湖改造工程包括水体防渗、水体净化、驳岸{景观湖北面驳岸(含驳岸)至酒店主楼东侧的公共景观区域除外(后附图纸)}及绿化种植等及景观湖照明、绿化喷灌、绿地排水系统等景观安装工程。景观面积:工程面积约49300m2,其中绿城•玫瑰园酒店主楼(约24500㎡)、酒店别墅(约15300㎡)、娱乐中心区(约9500㎡)、景观湖(湖面约13000㎡)。详细情况以招标方提供的书面说明为准。三.投标人资质要求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近两年浙江省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有着良好的业绩与信誉的园林绿化专业施工企业,同时必须具有园林叁级及叁级以上的企业资质。2.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凡接到招标邀请的单位均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可以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四.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1.投标人近两年完成的主要类似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施工的工程情况。2.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业绩和资格材料,以及拟在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包括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情况。3.完成本工程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4.企业资信(能证明企业信誉的有关材料等)。五.工期要求-3-计划2009年4月10日开始分区域分段开工,2009年8月30日竣工,施工总工期:123日历天。投标单位应响应招标单位的合同工期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充分考虑到市政、给水等室外管线等工作的必要配合,以及施工过程中各类交叉情况和节假日、24小时施工、全天候施工、天气等因素,明确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措施。六.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标准:全部工程必须根据建设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浙江省园林绿化技术规程(试行)》(DB33/T1009-2001)、《杭州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和《绿城集团住宅精品工程认定技术标准》等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并达到“绿城集团精品工程银奖标准”。2.苗木清单中的苗木规格为到场修剪后所应达到的规格。进场的所有苗木必须生长健壮、树冠及姿态优美、带合格泥球并要求确保无伤、无病、无残、无虫、不枯老,植株应分枝良好根系旺盛,每株植物的根系应主根、次根比例适宜,经招标人检验规格,质量和数量,并经签证认可后方可种植。检验不合格的,投标人应予无条件调换。本工程所有苗木一次成活率为98%,竣工验收通过后一年苗木成活率为100%。3.绿化苗木应小心包裹、运输、储存,以确保枝干根系不受损伤。所有苗木在运输和储存期间均应用防雨布或其他适宜的覆盖物保护以保持湿润,苗木要求做到随到随种。所有乔木均要求自然全冠,杀头苗带冠一律退回;在种植前除坏死部分外不要修剪,不得用有可能导致树皮破损、断枝或损坏树形的方式弄弯、捆、缚苗木,同时避免持枝干抬举或移动苗木。若苗木不处于休眠状态,要在运送前根据供应商建议在叶面上喷洒防脱水剂。胸径12cm以上(含12cm)乔木进场前需请招标人到乔木苗圃现场确认和提供实样照片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进场种植,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将已进场乔木退回投标人,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4.苗木土球达到《城市绿化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胸径1.2m起量,地径0.3m起量。5.乔木支撑采用井字撑,材料为直径8-10cm刨光杉圆木,并刷同建筑本体木构油漆颜色。-4-6.草坪建植必须达到《绿城集团草坪建植导则》“简易型改良做法”的标准。7.本工程所有苗木绿化养护期一年,届满时组织移交验收,移交验收的不合格部分由投标人无偿返工并再养护保活一年。8.景观湖改造工程用各类石板、块石、条石等石材的强度、色泽和加工精度达到发包方及设计要求,棱角完整、无翘曲,安装质量要求密实、牢固、平整。(铺装质量、沉降控制、石材色差控制等内容)。七.投标报价1.绿化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2.苗木价格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苗木清单要求的苗木规格和树形等要求,自行根据苗木的市场行情,结合现场地形土质的实际情况和种植时间上的因素,并考虑自身优势,自主报价并承担投标风险。3.土壤改良费由投标单位根据苗木种植要求及结合现场地形土质的实际情况和种植时间上的因素,并考虑自身优势,自主报价并承担投标风险。土壤改良面积暂按10000平方米。4.综合费用含种植费、养护费、种植技术支持费、抢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并且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综合费率。土壤改良费由投标单位结合现场地形土质的实际情况在《附表一》中进行单项报价。5.绿地养护标准按照《杭州市公共绿地及行道树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养护费用由各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列入综合费用中。6.景观湖改造工程: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自行考虑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自行填报综合费率(附费率报价表),该综合费率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成品保护费、工程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及招标文件中明确应列入的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6.1工程量按经招标人审核认可的竣工图、工程联系单和94定额计量规则计算。6.2土建工程:土石方、水体防渗、水体净化、驳岸及硬质铺装工程等土建项目,定额套用《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浙江省建筑安装市政补充定额(2002)»、《浙江省建筑(中-5-高档装饰)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及省市有关补充文件;安装工程:景观湖照明、绿化喷灌、绿地排水系统等安装部分定额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浙江省建筑安装市政补充定额(2002)»及省市有关补充文件;市政工程:景观湖给水、排水工程等市政部分定额套用《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浙江省建筑安装市政补充定额(2002)»及省市有关补充文件。浙江省94预算定额中缺项的子目,人、材、机消耗量参照2003版定额和全国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单价仍按94定额标准。没有相同子目参照的,双方协商。6.3主要材料(甲供材料、甲定乙供材料除外)按合同工期前80%月份内《绍兴造价信息》(信息价优先采用新昌地区价,缺项时采用绍兴市区价)、《浙江省造价信息》(《绍兴造价信息》缺项时)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平均值计算,无价材料以甲方联系单签证为准。6.4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施工期间辅材、机械、人工等价格波动对施工成本的影响,计入综合费率,结算时不作调整。6.5部分项目单价或单价计算方法详见附表二。6.6投标报价中所有施工所包含的水池等需要做防水处理的部位,均须考虑防水处理,并做三天以上养水观察试验,试验、检验费用含在综合费率中。6.7按现有施工场地及招标工程项目特点,在投标前各投标人应充分勘察现场并了解工程实际情况,投标单位认为必须发生的费用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吊装费、保管费、水平运输、二次搬运、垃圾清运、夜间施工、赶工措施、及单项工程修改造成的小范围窝工等),均统一考虑在综合费率中,一次性包干。7.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及投标单位通过自行调查研究,认为要发生的试验费用(包括专业测试部门的测试费用)、施工费用及城市管理有关规费(市政、市容、环保、环卫、交通、治安等)均在综合费用中考虑。8.绿化工程土方按竖向设计要求进行精整形(达到理想效果)的相关费用投标单位在综合费用统筹考虑,不另计取。9.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投标单位自身及非自身因素对工期的影响,期间发生的抢工、天气影响及其他保证按期完工的技术措施费用均应在综合费用中考-6-虑,中标以后,因24小时全天候施工和抢工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不另外计算。10.工程量清单中苗木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招标方不保证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的苗木在实际施工中采用。11.有效合同期内如遇预算定额、费率等政策性调整,结算时不予调整。八.材料供应1.绿化工程甲供材料:1.1香樟(2株,胸径分别为67.5cm和64.5cm)。1.2红枫(约200株,胸径为7~10cm)及项目茶山上已种植的其他苗木。1.3甲供苗木经中标人确认苗木质量后方能进场,中标人必须对所有采购的苗木质量全面负责,包括甲方提供和选定的植物。中标人必须提前10天上报苗木需用表,如因承包方迟报、漏报、错报苗木需用表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1.4中标人种植的甲供苗木死亡时,其补种费用(含苗木采购等费用)及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的养护、保活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5除合同中明确的甲供苗木外,其他苗木原则上由中标人采购。中标人必须认真组织好苗木采购、调度工作,如因苗木采购调度(本工程所有苗木)造成工程进度滞后,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2.景观湖改造工程甲供材料:土建:道路砖(损耗按2.5%)、雕塑、花盆花器、垃圾桶。安装:灯具、配电箱、水景池的水泵等设备设施(含控制箱)。甲供材料不进入结算造价(甲供材料及设备仅计实际采购价1%的保管费),甲供材料的卸车费、二次搬运费用不另计取,已考虑在综合费率中。材料损耗按定额规定执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如结算时甲供材料损耗率超出规定,则超出部分按发包人实际采购价在结算时扣回。3.景观湖改造工程甲定乙供材料:土建、市政:景观石材、窨井盖、排水管道等;安装:电缆等;土建、市政甲定乙供材料按甲方联系单签证的价格(签证价格为市场实际价格,不另计其他费用)进入直接费;-7-安装甲定乙供材料价格在发包人联系单签证的市场采购价格基础上另加10%管理费。甲定乙供材料由发包人确认颜色、规格、产地、价格后由承包方采购,所有材料应有合格证、质保单等相关证明,并由发包人验收认定。甲定乙供材料采购时因付款方式、采购时间等原因可能产生的签证价格与采购价格的差异,在签证时一律不做考虑,由各投标人在综合费率中自行考虑。4.材料质量保证:中标人必须对甲方提供和选定的材料及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九.承包方式本工程包工、包料、包成活、包养护一年,即总承包。十.保修约定1.硬质景观和安装工程保修期叁年,水景小品、采光井、亭廊、棚架等有防水要求的工程保修期为捌年。本工程保修期届满时组织移交验收,移交验收的不合格部分由投标人无偿返工并再养护一年。2.保修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属承包人施工的全部内容。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承包人除应承担相应维修费用外,还须承担额度为维修费用的10%的管理费。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维修所产生的其它相关费用(如因维修造成其它已完工程损坏等)也由承包人承担。5.如因施工质量原因维修后,保修期限相应顺延,相应保修金退还时间亦顺延。十一.投标书的要求1.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附含投标文件的刻录光盘一张。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2.1技术标2.1.1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详细说明施工的-8-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上述两项措施将作为甲方评判技术标的主要依据。2.1.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2.1.3施工进度及工期保证措施;2.1.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2.1.5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2.1.6一年养护期的计划及养护技术措施。2.2商务标2.2.1投标书;(附表四)2.2.2综合说明书;2.2.3投标报价汇总表(附表一);2.2.4景观湖改造工程单价明细表(附表二)2.2.5苗木清单报价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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