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赛事赞助项目类别及回报项目设计1.高尔夫赛事赞助类别设计事实上,对于如何确定赞助类别,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各赛事组织方可以根据赛事的特点和当时的实际情况,设立不同的赞助名称和赞助等级,充分挖掘赞助市场的潜力。赞助类别的设计充分体现了赛事营销者的创新能力。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不同的赞助商。①根据时间的长短,可以将赞助商划分为常年赞助商和一次性赞助商。如VOLVO冠名赞助中国公开赛已经有15年的历史,而BCLN是中信朝向中国业余巡回赛六年来的服装赞助商。②根据赞助的等级,可以将赞助商划分为冠名赞助商和联合赞助商或其它等级类别。③根据提供的物品不同,可以将赞助商划分为装备赞助商、供应赞助商、指定产品赞助商。装备赞助商一般是指提供与赛事有直接关系的产品赞助商,如提供计时、记分工具,比赛器械等;供应赞助商提供的产品一般与比赛没有直接关系,但又是赛事所需要的产品,如通讯器材、音响、食品饮料等;指定产品赞助商或服务提供商的产品不一定和赛事有直接的联系,赛事主办方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赛事的无形资产,允许一些和比赛没有直接联系的产品使用其名称或标记。在实际的操作中,通常所说的指定产品赞助商往往包括了装备赞助商和供应赞助商。④根据赞助商的数量,可以将赞助商划分为独家赞助和联合赞助,如果整个赛事只有一家企业赞助,则可以说是独家赞助,如果有多个企业共同赞助,则是联合赞助。2.高尔夫赛事赞助回报项目设计及原则赛事主办者要完整的列出拥有哪些可以控制的资源,这些资源是向赞助商提供回报的保证。回报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一些赋予赞助商的权利。①赛事冠名权;是赛事的主要回报项目之一,一般是独家冠名,也有少数是联合冠名赞助。②广告权;是赛事回报中最为复杂的一项。广告权包括的内容十分多,主要的有:比赛场地广告。这是最主要的一种广告形式。如练习场、球场发球台、球道、果岭的广告板、会所海报和指示牌;其它还有放置在比赛场地或周边的充气拱门广告等。赛事用品广告;如比赛用具上的产品标志、赛事公报、赛事规程、纪念册上的广告、新闻发布会背景板广告。其它形式广告。如门票广告、赛场电子显示牌广告、赛场广播广告、服装广告(志愿者、球童、礼仪小姐、球员)等。③媒体曝光权。媒体曝光权对赞助商的赞助效果有很大的影响。主要是指赞助企业名称、标志、主要产品、领导人在媒体(主要是电视和报纸)上曝光的时间、次数和力度(如专题报道、专访),媒体曝光权不是赛事主办方可以完全控制的资源,所以,赛事主办方一定要和媒体达成协议,以确保赞助回报的落实。④无形资产使用权。主要是赛事的名称、标志、活动的报道等。⑤公关活动权。如参加配对赛和晚宴;在比赛现场设立展台,展棚,介绍企业或产品的情况,或者提供产品咨询,举办一些趣味活动等。⑥现场销售权。赞助企业可以在现场销售其产品,进行一些诸如派送产品、现场试用,优惠价格等促销活动。⑦礼遇权。赞助商可以获赠一定数量的门票:可以享受专门的包厢、贵宾席,停车位;可以参加招待会,与政府官员、企业高层、球手、社会名流交流等。回报项目设计的原则:①回报权利要在赛事组织方能够控制的范围,具备可操作性。②回报权利、义务要对等。赞助商承担的义务主要是按时、按量支付赞助费用,或者提供相应的产品,一般来说,赞助商承担的义务越大,则享有的权利也越大。不同的权利对应着不同的义务。③回报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要清楚。比如对于赞助商的场地广告牌权利回报,就要说清楚多少块广告牌、多高多宽、具体摆放位置等。④不同层次、级别的赞助商,回报的内容和力度要有明显差别,拉开档次,以满足不同赞助商的需求。⑤上层次的赞助商的权利应该可以涵盖下层次赞助商的权利,反过来,较低层次赞助商的权利不能任意扩散,不能享有高层次赞助商所享有的某些特别权利。⑥赞助商类别应该有一定的排它性,尽量不能让同一行业的两家企业同时赞助一项赛事。如高尔夫赛事的各类赞助通常只设“唯一指定”供应商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