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专题研讨会汇报经营预算部2016年7月15日一、造价系统对“营改增”的积极应对二、营改增后投标预算编制流程简介三、营改增对造价影响的预测四、投标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五、今后经营工作的思考目录自从年初国家确定5月1日实行营改增以来,造价系统就积极行动起来。其实,早在两年前,造价处和预算软件研制单位就开始着手营改增对建筑行业造价影响的测算,并在今年4月份多次组织“营改增”讲座,对营改增政策进行宣贯。一、造价系统对“营改增”的积极应对2016年4月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即京建发〔2016〕116号。2016年4月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3版营改增),用于指导5月后建筑市场的招投标工作。2016年5月,广联达软件公司出版了GCCP5.0营改增版本,将116号文精神融入到预算软件中。大家已经深度研读过116号文,所以我们在此就不通篇阅读了,我们只对其中影响造价重点部分解读:1.“企业管理费包括预算定额的原组成内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增加的管理费用等。”此处把原来在税金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入企业管理费,并新增了营改增增加的管理费用。所以,建筑行业增值税率11%,仅相对原来的税率3%。我们对比营改增前后企业管理费:仅举一例公共建筑檐高80米以下,营业税下是9.77%(9.29%+0.48%),增值税下是10.76%,营业税是以预算价格为计费基数,而增值税是以除税预算价为计费基数。我们估计,增值税下10.76%中“营改增增加的管理费用”大约在0.1%左右,整体费率没有明显的变化。同样,对比安全文明施工费:仅举一例20000万平米以内五环内工程的营改增前5.21%,营改增后5.54%,营改增前是以预算价格为计费基数,而营改增后是以除税预算价为计费基数。5.54%÷5.21%=1.063,增幅6.3%,我们认为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是下降的。2.“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我们关心的是,具体要素价格税务部门确定的税率是多少?项目实际采购税率又是多少?3.“《北京工程造价信息》(营改增版)中的除税材料(设备)市场信息价格,包括除税的材料(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我们知道,运输费税率是11%,相对于税率低于11%的材料,我们是否可以开具运输费发票?二、营改增后投标预算编制流程简介对于投标报价来说,营改增后预算编制的操作相对简单,因为广联达GCCP5.0营改增版本已经预置了116号文的全部精神。预算编制的过程与营改增前几乎是一样。营改增前后预算编制程序不同的地方是,营改增后材料设备的价格是除税价格,而营改增前是含税价格,部分除税价格可以直接载入造价信息。造价信息没有载入的,需要手工输入材料或设备的含税价格及税率:最后形成投标报价,这里税率是:11%三、营改增对造价影响的预测按照116号文附件:“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尚未开标且不能在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合同签订的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均应按本实施意见要求执行”的精神,4月份进入招标程序,但仍未开标的工程几乎均暂停,重新按照116号文调整控制价后再开标,从我们了解到的信息看,控制价较营改增前的控制价有所下调。中国建筑会计学会曾通报了对66家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的调研测算情况,该测算按规定进行了理论和实际两种测算,其结果反差较大。其中,理论测算结果显示,营改增后平均减轻税负为83%,而实际测算结果则是:平均增加税负为93%,折合营业税税率为5.8%,约增加2.8个百分点。最近,我们测算了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工程营改增前后造价对比,测算的依据是116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关规定,其中砂、混凝土等按3%增值税率,机械按11%,其余均按17%,人工费不调整。遗憾的是由于GCCP5.0软件对电脑系统要求很高,且农产品中标预算太大,测算没能实现。我们仅截取农产品交易楼I-3,中标价292094280元,调整后为造价为289409496.36元,降幅近1%。当然,测算的前提是营改增前后所有价格不变。这是交易楼I-3营业税下造价合计通过广联达软件,将原营业税预算变为增值税模式。增值税模式下,费率等按照116号文需要调整的因素,在增值税版本的软件中已经预置了。我们只需要调整材料设备的价格即可,即将含税价格调整为不含税价格。税率17%是手工输入的,如果是直接按造价信息载入价格,税率是不显示的。从调整的工程看,一是保持原材料设备价格不变;二是税率按17%,实际操作中,税率需要依据项目和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确定。最后形成增值税模式下的造价,税率是11%四、投标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如前所述,营改增之后,“企业的整体税负是下降的”,下降的前提是什么呢?从投标报价流程可以看出,投标预算是按照116号文,在营改增前后所有价格不变情况下,对材料设备进行价税分离,基本没有考虑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免税的一般纳税人以及无法提供发票的实际情况。因此,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往往都会高于按照这种理论方式计算的投标成本。五、今后经营工作的思考营改增后理论税负下降,实际税负上升,这一残酷的现实对我们经营工作有什么启示呢?我们国建集团的优势在哪儿?我们的业主大部分是国家事业单位、国企,有固定的大客户资源,很少有房地产企业,尤其是私企。我们已建立了严格的税务制度,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营改增对企业带来的冲击。我们的劣势在于材料设备的集中采购、管控较弱,税率的谈判优势较弱。鉴于此,我们今后的经营工作应从下述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梳理业主信息,建立业主信息档案。重点关注业主单位类型(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纳税人信息(是否为增值税纳税人、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所属行业、适用税率等)。其次,加强投标项目成本测算。项目部在配合经营部做投标项目成本测算时,必须结合自己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各类材料设备的用量,充分考虑各类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税率,提供各类材料设备预计采购税率表,确保实际税负下降。第三,严格审核含甲供材的工程。凡是投标含甲供材的工程,项目部要写出详细的甲供材税金补偿措施,书面报告就甲供材与业主谈判的纪要文件。第四,适度控制投标。对工程规模的考虑:规模小、造价低,其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能力较弱,实际成本上升,确定参与投标前须有详细的成本策划,确保不亏损。第五,积极影响控制价。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各项目部在跟踪项目时,应就各类材料设备的实际税率与咨询公司、业主方沟通,争取理论成本与实际成本接近,降低履约风险。谢谢大家,欢迎批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