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GB/T12673—90代替GB1334一77Motorvehicles一Basicdimensions—Measuringmethod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主要尺寸的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轿车、客车和货车,其他车辆可参照执行。2引用标准GB3730.2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质量GB3730.3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GB8170数值修约规则JB3983轿车行李箱测量参考体积的方法JB4100轿车车厢内部尺寸测量方法3术语3.1Y基准平面车辆纵向对称平面,按GB3730.3中第2章的规定。3.2X基准平面垂直于Y基准平面的垂直面,按制造厂的规定。3.3Z基准平面垂直于Y和X基准平面的水平面,按制造厂的规定。3.4Y平面平行于Y基准平面的平面。23.5X平面平行于X基准平面的平面。3.6Z平面平行于Z基准平面的平面。3.7基准点、线、面制造厂规定的三个或多个实际点、线或面。3.8R点制造厂的设计基准点,用于确定由制造厂规定的每个座位最后的正常位置,它是模拟人体躯干和大腿的胯关节中心位置,并相对于所设计汽车结构而建立的坐标,这一点称为“座位基准点”。3.9发动机罩C点在Y基准平面内,发动机罩板最后一点。如果装有隐藏式刮水器时,则C点就是以发动机罩板最后边点高度而交于挡风玻璃上的点[见附录A(补充件)图A9〕。3.10后背舱面D点在Y基准平面内,行李舱盖或尾盖板上最前边的一点。如果行李舱盖或尾盖板延伸到后窗内时,则D点就是以其盖板高度而交于后窗玻璃或其上装饰条上的点(见图A9)。4测量条件4.1测量场地应具有水平坚硬覆盖层的支承表面。4.2汽车转向车轮应以直线前进状态置于测量场地上。4.3汽车轮胎气压应符合设计要求。4.4除另有规定外,长度应在与支承平面和Y基准平面平行的直线上测量:宽度应在与X基准平面平行的直线上测量;高度应在与支承平面垂直的直线上测量。34.5汽车装有可活动零部件时,按如下规定状态进行测量。4.5.1货箱栏板应处于关闭状态,测量货箱底板离地高QGB一H501时除外。4.5.2车门、发动机罩、行李舱盖和通风孔盖等均为关闭状态。4.5.3收音机天线应处于收回状态。4.5.4不包括汽车牌照,但包括汽车牌照架。4.6测量仪器、设备a.高度尺:量程0~1000mm,最小刻度0.5mm;b.离地间隙仪:量程0~500mm,最小刻度0.5mm;c.角度尺:量程0°~180°,最小刻度1°;d.钢卷尺:量程0~20m,最小刻度1mm;e.水平仪;f.三维H点装置。注:可以使用三维坐标仪。5数值修约方法按GB8170的规定。6尺寸编码本标准中每一个尺寸都指定一个编码,它由词首、代号、数字三部分组成。6.1词首ISO:表示本标准和ISO4131—1979相同的测量项目的词首。QGB:表示本标准采用的词首。6.2下列大写字母表示所测尺寸分类代号L——长度H——高度w——宽度4V——体积注:L、H和w表示角度时,则按相对于X、Z和Y基准平面标出。6.3数字分段1~99内部尺寸100~199外部尺寸200~299货物或行李尺寸400~499载货车外部尺寸500~599载货车货物尺寸7基准面和基准点的确定7.1基准面的确定(见表l)7.2基准点的确定(见表2)57.3基准点相对于支承平面(见表3)7.4R点位置7.4.1前排座位R点(见表4)6注:列出左右R点坐标值,用“/”号分开,第一个数值相当于驾驶员座位。7.4.2后排座位R点(见表5)当汽车装有两排以上座位时,每一编码之后以(2)、(3)等分别表示第二、第三排等。8外部尺寸编码、名称及测量部位8.1外部宽度(见表6)788.2外部高度(见表7)98.3外部长度(见表8)10118.4离地间隙(见表9)129装货尺寸、编码、名称及测量部位9.1装货宽度(见表10)9.2装货高度(见表11)139.3装货长度(见表12)149.4装货容积V1:行李舱有效容积的计算见JB3938。1510玻璃面积11内部尺寸编码、名称及测量部位按JB4100的规定16171819202122232425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