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本分类编号:01红渡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旅居农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监制招标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招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联系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编制日期:年月日审核(备案)部门意见(公章):3前言一、为规范红渡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装饰装修专业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切实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我们编制了《红渡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二、编写《招标文件》的主要依据及参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国家计委30号令)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国家计委12号令)7、《贵州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建设部2002—11—21)410、其它有关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三、《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邀请投标书、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部分组成(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中标通知书已单独成册未列入本文本),用以指导招标人编制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四、对《招标文件》的使用说明:1、须邀请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参照本《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2、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按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规范提出要求。项目没有特殊要求的,不应提出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它条件。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部分和附件3《综合评标法评分细则》部分,招标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确定的选项‘□’里打‘√’号;在不需要的选项‘□’里打‘×’号;选项未尽事宜可在‘其它说明’中或空白‘□’后表述或另附详细说明;其它选项的空格内,招标人应具实填写,依法调整;开标、评标程序应与招标人确定的评标、定标方式一致;招标文件其它部分属于规定性条款,招标人一般情况不应作文字修改和删减。4、招标文件内的合同文本,推荐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或遵义市建设局、遵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当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的工程量计算规则。56、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受其约束。五、《招标文件》在使用中存在的不足,我们将不断修改完善。2016年1月6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招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联系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联系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审核(备案)部门意见(公章):7一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致:1.的,已由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2.1(说明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标段、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等);2.2工程建设地点:;2.3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日历天;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另加邮费每套()。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4、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红渡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年月日时分以前送至红渡景区旅居农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年月日发8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7、凡资格预审合格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人:(盖章)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招标机构:(盖章)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日期:年月日9二投标须知投标须知(一)1计划立项文号2土建施工单位3工程设计单位4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未确定监理单位5勘探资料□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勘探资料套份6提供设计图纸□图纸清单□施工全图套份□设计变更文件份7资金来源情况□政府%,□国有%,□集体%,□私有%,□外资,□8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全部到位,□资金50%以上到位,□资金3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9项目简述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装饰装修面积㎡,结构类型:主体结构:,最大跨度米,主建筑物高度米,招标部分投资额:万元;其它情况:10招标内容□室内装饰装修□外墙装饰装修□建筑防水□幕墙工程□室内给排水□消防工程□设备安装□水电安装□防腐保温□加建工程□拆除工程□智能化□□□11工期要求□施工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日历天□年月日前完成12质量要求执行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及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质量目标:配合房建工程质量目标达到标准:其它:投标须知(二)1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贵州省、遵义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安全目标:□合格□遵义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贵州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其它:1014现场条件□施工用水通,距施工现场米;□施工用电[220V/380V]电源通,距施工现场约米;□临时道路通至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可供堆放材料及搭设临时设施场地平方米。□1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文件可能同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固定单价:投标报价文件可能同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16总包及分包规定□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若需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若需分包应征得招标人同意□17标底说明□按标底编制说明□投标须知(三)18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结算尾款:□质量保修金:□19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方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限价:□投标报价上限:万元,投标报价下限:万元投标浮动费率:□投标浮动上限:%投标浮动下限%□1120清单项目费□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范围之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及数量清单填报;□21措施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不予调整,投标人漏报或少报,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之内而不予支付;□因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引起的措施费,按实际结算;□22规费、税金□规费、税金等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价,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费用内而不予支付。2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人必须按照《遵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指导标准》的规定进行报价,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含于其他费用中。□投标须知(四)24施工配合□招标人直接发包的其他分项工程与主体承包方有相互使用施工条件等协作关系的,投标报价必须按标底规定金额填报,不参与竞争。中标后需按规定金额支付施工条件被使用方。□中标人经业主批准有权使用主体承包方现有的临时设施包括临时水电接驳、临时施工便道、围墙、厕所等(按合作协议执行)。□25其它费用□招标项目的其它费用,不随设计变更而调整,投标人漏报或少报,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支付;□预留金均按元填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额计算;□26主要材料□投标人必须使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产品合格证的工程材料,并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等规定的要求和珠海市消防部门的规定;□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单逐项注明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及投标报价。投标人未注明生产厂家、产地、品牌的材料,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品牌产品;□1227增减工程、工程量误差引起的造价变化的调整办法□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增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商洽;□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误差不超过%的项目不予调整,误差超过%的项目,其超过%的部分经双方核实并经造价咨询部门审核确认后予以调整;□28价款调整□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标底编制依据及中标费率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未列项目主要材料价格按照调整:1.参考《遵义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材料单价乘以中标费率计算,未列的材料,可由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确认;2.施工期间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方共同认可的市场价,报遵义市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钢筋、水泥、铝材等装饰主材有价格波动时,与标底编制材料价相比其波动范围不超过±%时,差价不予调整;当波动范围超过±%时,结算时仅调整超出标底编制材料价±%的部分的标底价与施工期间信息价的差价;材料的计量按标底和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抽料计算。□调整材料差价以投标单价为依据□调整材料差价以信息价为依据□□□□13投标须知(五)29投标资格□具有专业资质级或以上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专业级或以上资质;□企业业绩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要求:;□30支付保证保证方式:□现金保证□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保证数额:万元31投标人投标保证保证方式:□现金保证□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保证数额:万元(不得大于投标总价的2%,单项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32投标人履约保证保证方式:□现金保证□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保证金数额:万元(不得大于投标总价的10%)其它说明:33投标入围、资格审核方式□直接入围;□阶段评标:技术标书评标得分前名的投标人参加第二阶段评标;□资格预审,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选取前名投标人参加投标;□资格后审;对中标人的资格审查后授予合同;□34投标文件封装及要求□投标函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密封在一个封袋;□技术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份,密封在一个封袋;□绩信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份,密封在一个封袋□商务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份,密封在一个封袋;□电子文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各一套,密封在对应的同一的文本标书封袋中;□14三总则1.使用文字种类1.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2.使用货币种类2.1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特殊情况另行约定)。3.建设资金3.1招标人确保建设资金已基本获得,且将首先保证满足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的支付。4.投标费用4.1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5.投标资格5.1投标人保证满足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及其它要求。5.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5.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15束力;5.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5.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