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投标管理制度(本办法经年月日经理办公会通过)第一条认真跟踪筛选招投标信息,并建立档案,确定参加投标项目。第二条参加投标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施工招投标法》,且要责任心强。第三条加强对投标项目现场的勘察和材料的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当地政府对工程的支持力度和当地风俗民情等。第四条准时参加标前和开标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第五条加深对《招标文件》理解,弄清文件意图和业主要求。第六条编标过程中应认真仔细,不得马虎,标书内容要与《招标文件》相响应。第七条确定标书编制分工及时间安排,明确投标总负责人,分项工作(施组、便桥、商务、文整、装订)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明确各分项工作完成的时间和初审及定稿时间,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力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分项工作。第八条标书编完后应先组织编标人员进行初审。核对《标书》前后及文字与表格内容要一致。第九条初审核对完以后立即请公司领导或专家进行二次审核,确保《标书》编制无误。第十条《标书》装订力求完美,保证形式与内容相协调。第十一条开标后根据业主或招标单位返馈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第十二条制作、填写投标情况一览表,综合反映中标情况。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附:编标程序购买标书工地考察、标前会确定编标人员日程安排编制标书(初稿,含施组、报价、商务)编制人员审核初稿(初审)并修改公司领导或专家组审定标书二稿修改及最终定稿文整、复印、装订标书密封、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