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妇儿工委信息第46期(总第185期)深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2008年6月27日------—————————-————————-————--—编者按:广东省作为“中国预防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简称“防拐”项目)实施省之一,2008年6月26日在广州召开广东省“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暨基层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省试点市之一深圳市“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派员介绍了我市“防拐”工作的做法,龙岗区、龙岗区坂田街道、宝安区西乡街道也派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现摘登会议有关信息、材料,供参考。深圳市“防拐”项目试点工作获好评由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通过全国妇联实施、英国国际发展部资助、周期四年的“中国预防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以下简称“防拐”项目),日前进入结项,广东省于2008年6月26日在广州召开“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暨基层工作经验交流会。来自省项目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委员、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相关人员,深圳、佛山、东莞、惠州市的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广东省副省长、2省妇儿工委主任、省“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主任雷于蓝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广东省妇联主席、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省“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赵东花的《广东省实施“防拐”项目总结报告》,报告指出,实施项目四年来,在国家、省项目指导委员会的高度重视下,在各试点市努力工作下,“防拐”项目成效显著,其中42项监测指标中,有19个量化指标已达到或超过目标任务,23个非量化指标也全部提前达到要求。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公安厅、及深圳、佛山、东莞、惠州4个试点市的代表作了项目经验介绍。其中深圳市妇联副巡视员、市妇儿工委办主任、“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委员叶晓凌代表深圳市,介绍了深圳的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源头预防拐卖发生,在2006、2007两年春运期间组织、协调、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好“防拐”活动宣传的做法经验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可。雷于蓝副省长讲话充分肯定广东“防拐”项目取得显著成效并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项目结项作为新的起点,要继续采取行政、法律、教育、宣传手段和措施,抓源头、抓预防、抓综合治理,做到常抓不懈,把“防拐”工作从单一项目实施转变为长期工作,从试点市扩大到全省。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推广“防拐”项目直接援助、部门联动广泛宣传等有效工作模式,整合资源,逐步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长效工作机制,要最大限度地减少3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遭受的身心伤害,从而确保《反拐行动计划》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会后,雷于蓝副省长率成员单位委员饶有兴致地观看了各市参展的宣传品,在深圳展位前,雷省长赞不绝口,称赞深圳市宣传品设计新颖,宣传效果显著。来自4个试点市、区、街道、社区的基层工作人员约30人参加了上午的省项目基层工作经验交流会,我市龙岗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人谢妮娜、坂田街道妇联主席凌海英、宝安区西乡街道干事曾杰文也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市“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周英姿)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源头预防拐卖发生(深圳市在广东省“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暨基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摘要)一、主要经验(一)政府重视,高标准规划。深圳市人民政府重视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妇女儿童工作,将关爱、保护流动妇女儿童,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深圳的重要内容。2005年深圳市被确定为广东省“防拐”项目试点市,成立了市“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由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闫小培担任主任,17个政4府工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为成员单位,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专人负责落实有关“防拐”项目具体工作。试点区和街道社区等试点单位均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借助深圳市“十一五”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将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的内容纳入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使“防拐”项目的主要目标在政府颁布的规划中得到强化和体现,2008年1月23日,深圳市政府以深府[2008]15号文正式颁布了新修订的《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明确将预防拐卖纳入了规划条文,并要求各区、各有关单位贯彻实施,确保了项目试点工作结束后,此项工作在推广、持续工作方面得到延续。同时,“防拐”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市、试点区政府财政预算。2005-2008四年间,市、区政府投入地方配套资金近240多万元,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政策、组织与财力支持。(二)宣传得力,全民齐参与。四年来,通过开展大型宣传、组织各类培训,实施直接援助等一系列活动,“防拐”项目成效显著,得到国际劳工组织、国家项目办及省项目办的充分肯定,目前,深圳市“防拐”理念已深入人心,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积极履行职责,推动了“防拐”项目和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有效维护了流动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08年1月,全省流动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深圳市召开,我市介绍了经验。在项目的实施中,我市利用春运期间开展大型的“防拐”5宣传活动,社会反响热烈,取得了良好成效。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春运期间,我市在深圳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18个点开展“关爱流动妇女儿童,构建和谐深圳—提高防范意识,预防拐卖妇女儿童”、“预防拐卖安全流动—春雨行动伴你行安全流动到深圳”的两次大型宣传活动。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闫小培及有关市妇儿工委、市“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区妇儿工委领导均到现场。活动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市“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主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防拐”项目秘书处承办,市公安、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交通、文化、工商、城管、工青妇、总商会、广电集团及地铁、广铁、区妇儿工委等单位共同协办。除进行预防被拐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宣传外,还对流动妇女进行了“来深青年妇女信息登记”时点统计。特别是2007年的“预防拐卖安全流动—春雨行动伴你行安全流动到深圳”的宣传活动有30个有关单位近9百人参加。雷于蓝副省长一行赴深圳,召开现场汇报会,听取了汇报,并亲临现场视察,充分肯定了深圳的工作。(三)源头预防,夺取好成绩1.源头上预防拐骗是“防拐”工作的重点。火车、长途汽车是流动人群春节后进城务工首选的交通工具,是第一落脚点,也是预防拐卖宣传的最佳阵地,利用这个最佳的时间、地点开展“防拐”宣传,就如同为外来务工人员打了预防针,提高他们求职安全及自我保护的能力,是给予目标人群最直接的帮助。62.政府主导,各部门密切合作保证了活动的成功。市“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包括了17个政府有关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均是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项目指导委员会主任也是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均由副市长兼任,宣传活动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市“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牵头主办,两者有机的衔接结合,特别是市区政府官员及各有关组织领导亲自出席,影响极大,各区、各成员单位及合作伙伴积极参与,使社会覆盖面更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关注的格局。3.精心策划、组织严密。项目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动开展工作,制定活动方案和组织实施,发挥了非常关键的组织作用。召开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会议,协商、部署统一行动计划;发放了工作函,联系落实各项工作事项。多次到火车站踩点并协调广深铁路、地铁营运公司等单位做好准备工作,促使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4.宣传品的开发制作,为“防拐”项目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舆论工具。妇儿工委办公室、项目秘书处开发制作了宣传手册、宣传折页、画册、叶形书签、手提袋、展板、宣传CD碟等近十多种宣传品,为“防拐”的宣传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提供了深受群众欢迎的宣传载体。5.各部门结合业务,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丰富了活动的内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本行业的“春风行动”,在现场设立公益职介所服务咨询点,开设“爱满鹏城—预防拐卖顺利就7业”劳动保障知识大讲堂;市救助管理站在现场设立临时流动妇女儿童救助宣传点;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专业律师现场解答劳务工的疑难问题;市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现场提供维权咨询和服务;市婚姻家庭服务中心现场设点进行招聘工作;市总商会利用商会网络平台向全市各区、街道商会,各民营企业发出《深圳市总商会关于在全市商会系统开展“防拐春雨行动”的倡议书》,号召在全市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防拐春雨行动”,做“防拐”工作的实践者,为外来务工女青年提供体面工作,承担起社会责任。6.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项目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为进一步了解流动妇女的需求和态度,我市设计了“来深青年妇女信息登记”调查表,发动义工对刚下火车、汽车的流动妇女进行时点登记,两年的活动,共回收流动妇女儿童信息反馈表5700多份。对回收的调查表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报告,更好了解了流入深圳项目目标人群的情况。7.利用不同渠道,扩大宣传效果。通过现场派发、网络信息、电视报道、电子屏幕公益广告、现场广播等形式,对流动妇女儿童进行立体宣传,并邀请市级新闻媒体、深圳电视台现场采访和报道,强调了活动的核心信息和相关的政府政策、法规。8.全市动员,成效显著。两年的活动,全市18个活动点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含义工)近1100人,共发放宣传资料57.4万份,接受咨询帮助7万多人次,帮助目标人群提高防拐骗意识8及自保护的能力。其中2007年春运期间前往市区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求职的外来务工妇女39,780人,成功就业人数为12,315人,约占31%。2007年“全国防拐春雨行动”经验交流会充分肯定了我市“春雨行动”的做法,开发的宣传品也受到好评。二、几点启示1.由于政府的主导作用,动员了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进入深圳务工的目标人群提供了进城找工的良好社会环境。2.结合国家“关爱外来劳务工”中心工作,策划可操作的活动方案,抓住有利的时间、地点,对象,通过组织网络组织实施,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是活动成功的主要原因。3.通过参与活动,各项目人员提高了在今后各自工作领域中预防拐卖和反对拐卖的工作能力。加深了各级政府官员对拐卖问题的认识,了解了项目的运作模式与最终的产出目标,将“防拐”工作纳入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并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4.政府重视,财政支持是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根本。市、区两级政府财政每年六十万的“防拐”项目专项经费,对试点单位的工作开展给予了财力上的充分保证。5.针对目标人群设计开发的宣传品,对“防拐”项目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6.现场提供直接或转介服务,对刚进入深圳务工的项目人9群有直接的帮助和引导的作用。7.全市统一行动,参与人多,面广,营造了较轰动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市委宣传部、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纳入“防拐”成员单位,充分调动了媒体高度关注,加大了宣传力度。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主流媒体、各大网站、深圳电视台新闻频道、都市频道对两年来大型的活动特别是春运期间两次大型活动,均予以大篇幅报道,收视率高的“第一现场”栏目对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深圳市试点区、街道经验摘要(摘自广东省“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会议暨项目工作经验交流会材料选编)●深圳市龙岗区合作伙伴齐努力“防拐”取得好成绩深圳市龙岗区人口总数为189.56万,80%是外来人口。女性为91.97万,儿童为14万。龙岗区被确定为“防拐”试点区以来,加强了政府各部门、街道社区、社会各界的联系,形成人力和物力资源共享的合力和完成目标任务的高效率。一、实施方法1、设立工作机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龙岗区成立了“防拐”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选定了区级的合作伙伴,包括10区府办、宣传、教育、民政、劳动、司法、公安等17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和4个“防拐”项目试点街道。组建了由联络员、督导员、调查员、巾帼志愿服务者(义工)共300多人的“防拐”志愿者体系。形成了“防拐”工作伙伴的合作网络。确保了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2、落实了项目经费。每年用于“防拐”项目工作的专项资金20万元纳入了区政府财政预算,专项经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