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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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保健食品工作总结范文第一篇范文: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作总结202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2021年,保化股以“完善监管机制,提高执法能力,规范经营秩序”为主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总体思路,以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为宗旨,强化监管,依法履职,完善长效机制,认真完成监管任务。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执法监管,规范保化品经营使用行为。(一)、完善监管档案。一是严把保健食品化妆品备案关,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标准规定、办事程序,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积极推进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备案管理要求;二是以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为契机,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并建档,做到一企一档,一店一档,实行档案动态化管理,目前已经建立保健品档案86份,化妆品档案15份,使全县所有大型保化品经营企业均纳入我局的监管范围内,做到监管工作“底数清、情况明”。(二)、突出监管重点。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各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企业、专营店,美容美发行业等重点单位进行监管;以改善记忆类、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类、辅助降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类、防晒类、染发类等特殊化妆品为重点品种进行监管,对出现问题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单位实施电话约谈。通过规范管理,合理引导,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对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三)、强化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紧紧围绕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执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落实保健食品经营场所产品分类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局统一部署下,制定方案,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有声有色地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和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我县保健食品、化妆品主要集中在流通使用环节的特点,我们重点整治县城区域内大中型零售药店,保化品批发企业,大型超市及保化品代理经销企业。对这些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备案,检查过程中,深入产品柜台区和库存区,认真核查企业索证索票情况及购销记录,查验产品标识标签,审核产品广告宣传,对涉嫌假冒伪劣的产品,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和先行登记保存记录,通过对照文件核查、网上系统核查、发函核查等方式,辩别真伪,发现案源,严历打击。期间查处了“广州丽维康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虚假企业生产的“复方氨基酸口服液”等9种假冒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期间,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500余家,下达监督意见书50余份,责令整改书20份,发出省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外协查函12份,纠正各类违法行为20余起,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立案4件,结案3件,撤案1件,查扣违法保健食品309盒,货值金额1.9794万元,罚没金额共计3.032万元。通过强力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了假冒伪劣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三、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强化经营单位责任意识。为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增强经营单位法律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采取多样形式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利用日常监管对保化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保化品经营管理知识宣传;二是统一编印保健食品化妆品基本常识宣传手册,利用周末搞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向群众免费发放资料;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主动在城区主干道公示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通过广泛的宣传,增强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知识的了解和辨别能力,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防范意识,积极营造保化品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提高了执法人员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能力。明年工作打算调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思路,以“抓源头、促规范、净市场”的工作原则,切实做明年保化品监管工作。(一)、认真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常态监管,深入推进一企一档、一店一档,严格档案动态化管理。(二)、加强专项整治,继续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企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业、专营店等重点单位进行检查,以增强免疫力、辅助降糖、减肥、抗疲劳类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防晒、染发等特殊化妆品品种进行重点监管;(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的行为。(四)、认真协助市局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工作;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局领导的安排部署,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执法监管工作,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作安全。第二篇范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为落实国家、省局《关于2021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做好大庆市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保化科从新职能调整后,立即开展了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一、工作基本情况此次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历时60余天、出动执法人员870余人次、执法车辆450余辆次,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3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72家。(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情况辖区共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3家,分别为:黑龙江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大庆乳品厂有限责任公司,大庆日月星有限公司。通过现场检查发现,上述3家企业只有黑龙江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正常生产保健食品,其余2家企业均未生产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生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产车间处于闲置状态。(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情况通过市场调研及各区上报数据统计:我市共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77家,其中专营店147家,兼营店730家。二、工作方法由于多种原因导致近两年来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近乎处于空白状态,我市的也存在着经营企业底数不够准确的问题。为了即节省监管资源,又保证安全整顿工作取得实效,我们采取了“三个结合”的工作方法,即市局带头,区分局协助;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检查中建档与建档中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在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时,我们按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逐条逐项对黑龙江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企业能够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组织生产,许可、证照齐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范,原辅料购进、使用记录准确规范,未发现违法购进、使用药物等问题。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检查时,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规定,对每一个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70余家,未发现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此次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虽未发现违法生产、经营等严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重违法行为,但保健食品经营流域也存在一些问题:1、部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索证不全;2、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3、部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有夸大疗效宣传,误导消费者。下步工作中,对保健食品经营领域存在的问题将作为监管重点,继续完成其余经营企业的安全整顿工作。保化科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第三篇范文: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2021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2021年,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克服人员少、装备差、点多面广等重重困难,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有条不紊的开展和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现全年工作总结如下:一、机构设置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我局设置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主要职能是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检查保健食品广告;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做到了职能职责的平稳过渡和各项工作的无逢衔接。二、工作开展情况(一)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为了能迅速进入工作角色,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快速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在今后的保化监管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办事有尺,处事有度,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对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二)开展日常监管。为能快速稳妥的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制定监管计划,合理优化监管资源,全面掌握监管服务对象的分布、基本信息数据等,我局于3月组织人员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125家,出动车辆32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三)开展保化产品专项检查。今年分别开展了节日期间保化产品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违规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添加违规标识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广告专项检查。全年保健食品立案2起,货值0.1318万元,罚款金额0.2636万元。三、措施及成效1一是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向社会大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单位的职能,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判断和维权能力。二是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经营对象、经营品种基本档案。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诚信档案,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对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要公开曝光,建立召回制度。通过监督检查,一方面向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推进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帮助其进一步规范经营;保证了保化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四、存在问题(一)由于我县情况特殊,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尤其是化妆品经营单位规模小,数量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总体素质偏低,不稳定、易转产,给我们监督执法造成一定困难。(二)执法人员少,对保健品、化妆品各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致使检查工作不能顺利的开展。(三)现有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滞后,致使对存在问题的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不能有效的打击。(四)保化产品市场退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有虚假夸大功效、宣传有诊疗功能等,部分产品无批号或标注虚假的标识,使用伪造或盗用的批准文号。五、工作建议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有限,加之,机构改革刚刚完成到位,宣传力度不够,根据我县实际,建议如下:(一)上级部门尽快出台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以便于更有效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2(二)上级部门多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保健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能很快的提升。(三)对有问题的产品及时发现并向社会通报,建立完善的产品召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回制度及问责制度。六、2021年工作重点以“建立体系,抓好源头,规范市场,提高能力”为主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保障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一)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市场专项调研建立相关企业的监管档案,使全县所有经营企业纳入我局的监管范围内。(二)强化日常监管。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保健食品、化妆品专营店、兼营店,美容美发店等单位进行“格式化”监管。(三)配合市局“剿患行动”,集中组织专项整治。着力整顿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或无备案号)、购进渠道混乱、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同时,依据“一规定两办法”(即:《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山西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管理办法》、《山西省保健食品违规宣传行为管理办法》),严查重处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发布消费警示、张贴监管公告、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净化保化品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四)对重点经营单位进行加强监管,对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二○一二年三月第四篇范文: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垫江县分局二○一一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理局:我局自2021年元月接管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目标和市局相关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