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书第三章投标须知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补充通知及答疑第八章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1-第一章招标公告山阴县热电联供县城集中供热二次管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山阴县热电联供县城集中供热二次管网工程已由山发改发[2011]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阴县热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踊跃参加。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山阴县热电联供县城集中供热二次管网工程2.2建设地点:山阴县城内2.3建设规模:21个换热站(总设计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到服务范围内用户的供热二次管网,管网总长度36.6km。2.4资金来源:政府单位自筹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2.6项目总投资:2985.74万元2.7招标编号:ZF140621201201290001-012.8设计周期:3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29日至2012年2月2日(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朔州市山阴县建设局报名。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3份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月31日至2012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朔州市朔通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招标文件-2-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朔州市山阴县建设局六楼会议室。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山阴县热力公司地址:朔州市山阴县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49-7072989招标代理机构:朔州市朔通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贾先生电话:0349-6888299传真:0349-6888299电子邮件:stzb2004@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朔州市分行翠丰苑分理处账号:140016684080505017102012年1月29日招标文件-3-第二章招标书一、项目简介:1、工程名称:山阴县热电联供县城集中供热二次管网工程设计2、建设地点:山阴县城内3、工程描述:21个换热站(总设计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到服务范围内用户的供热二次管网,管网总长度36.6km4、工程总投资:2985.74万元二、设计范围及重点要求:1、设计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现场服务配合施工等。2、设计重点要求:1)依据规划设计成果文件细化设计并完成施工图设计;2)满足消防、抗震、防雷、节能等要求;确保设计施工图纸的审核通过;三、招标范围、设计周期、设计质量等见第4页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4-第三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山阴县热电联供县城集中供热二次管网工程设计2建设地点山阴县城内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4设计周期30日历天5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现场服务配合施工等6资金来源政府单位自筹7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报价方式设计费报价10投标有效期56天11投标保证金额投标报价的2%(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12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六章1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朔州市山阴县建设局六楼会议室时间:2012年2月23日9:30时15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2月23日9:30时16招标代理联系人贾富伟联系电话:0349-688829917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5-一、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至少须满足下述资质及条件要求:1.1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1.2近五年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1.3拟投入本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二、投标费用2.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现场考察3.1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考察,了解现场情况,考察驻地条件,自负其责的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必需的一切资料。3.2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3投标人现场考察以后,将被认为已了解了设计范围的现场的有关情况等,并已充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进行考察,可自行进入,次数不限。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3.4在现场考察活动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组成4.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五、六条发出的补充资料、答疑或补遗记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书第三章投标须知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补充通知及答疑第八章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6-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设计要求、合同主要条款、规定格式及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如果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或传真,下同)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招标代理单位将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向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六、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招标代理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6.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必须书面确认。6.3为使投标人在编定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6.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发放。七、投标文件7.1投标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7.1.1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7.1.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相关设计基础性资料;7.1.3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及补充纪要、答疑或补遗记录。7.2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本招标文件之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7.3投标报价7.3.1报价范围: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范围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7.3.2投标报价依据及其内容;7.3.2.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设计工作的实际工作量、专业技术含量、工程复杂程度、附加调整系数等因素,按照《工程勘招标文件-7-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在其允许调整的幅度内投标报价。7.3.2.2投标人所报的设计费用应包括工程设计所必须进行相关工作的所有费用,施工图设计费及完成本施工图设计所有的其他费用,外埠进晋各项费用,包括与施工单位的配合,处理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及提供其他技术服务等。7.3.3报价方法7.3.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投标书。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7.3.3.2投标总价以中文大写和数字分别表示,当出现不一致时,以投标书中的中文大写为准。7.3.3.3投标总价为合同价。7.3.3.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或降价信。8、其他8.1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不给予经济补偿。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9.1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56天内有效;9.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朔州市朔通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下述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业主签订合同。10.3投标保证金的返还:招标文件-8-1)中标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与招标方约定)后,其余退还(不计息);2)未中标人: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其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1、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如投标文件出现下列错误,将按以下方式修正并确认:11.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2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11.3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2.1.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2.1.2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或扉页)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3)填写标书时,如有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章。12.2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递交12.2.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或同时密封于密封袋中,封套应保证其密封性,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作骑缝章。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章作骑缝章。12.2.2投标文件的标志投标人应在密封袋外封面注明投标文件封面的内容,同时应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有可能被认为是不合格的文件。招标文件-9-13、废标条件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无效。13.1投标文件: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章;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章;3)投标书中有涂改且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4)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者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5)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6)逾期送达;7)缺少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之一者.13.2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13.3证件: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该单位营业执照不符(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出示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章;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影印件;13.4其它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八、开标及评标14.1开标招标文件-10-招标代理单位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