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靶场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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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资采招[2015]44号-1-资中县公安局室内靶场设备及辅助设施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资采招[2015]44号招标文件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印制二O一五年十月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资采招[2015]44号-2-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资采招[2015]44号-3-第一章投标邀请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资中县公安局室内靶场设备及辅助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货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资采招[2015]44号二、招标项目:资中县公安局室内靶场设备及辅助设施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营业范围必须具有靶场设备;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产品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交县采购中心存档。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投标开始时间:2015年11月9日北京时间下午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9日北京时间下午15时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开标地点: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评标大厅。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网址)十、联系方式采购执行机构: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资采招[2015]44号-4-地址:资中县水南镇东干道363号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邮编:641200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832-5609251传真:0832-5609226二○一五年十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项目标的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91万元。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4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收款单位:资中县财政局开户行:农行资中县支行银行账号:22345201040001685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收款单位进账单时间为准,并将银行回执联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5付款方式银行转账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收款单位:资中县财政局。开户行:农行资中县支行。银行账号:22345201040001685。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资采招[2015]44号-5-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见投标邀请。2.2“采购执行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执行机构是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执行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执行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资采招[2015]44号-6-投标人。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七)评标办法;(八)合同主要条款。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执行机构。7.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资采招[2015]44号-7-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联合体投标此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知识产权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资采招[2015]44号-8-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4.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5)产品工作环境条件;(6)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产品授权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7)投标人2013-2014年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材料、社保资金缴纳证明;(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资采招[2015]44号-9-(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0)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11)商务应答表;(1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并注明“资采招[2015]44号采购投标保证金”字样。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6.3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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