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2018-06-21发布2019-06-2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8537—2018Ⅰ前言本标准代替GB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本标准与GB8537—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水源要求;———修改了感官要求;———修改了界限指标;———修改了限量指标;———修改了微生物限量;———删除了标志条款中的部分要求。GB8537—201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2术语和定义2.1饮用天然矿泉水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2.1.1含气天然矿泉水在不改变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水基本特性和主要成分含量的前提下,在加工工艺上,允许通过曝气、倾析、过滤等方法去除不稳定组分,允许回收和填充同源二氧化碳,包装后,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有可见同源二氧化碳自然释放起泡的天然矿泉水。2.1.2充气天然矿泉水在不改变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水基本特性和主要成分含量的前提下,在加工工艺上,允许通过曝气、倾析、过滤等方法去除不稳定组分,充入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而起泡的天然矿泉水。2.1.3无气天然矿泉水在不改变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水基本特性和主要成分含量的前提下,在加工工艺上,允许通过曝气、倾析、过滤等方法去除不稳定组分,包装后,其游离二氧化碳含量不超过为保持溶解在水中的碳酸氢盐所必需的二氧化碳含量的天然矿泉水。2.1.4脱气天然矿泉水在不改变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水基本特性和主要成分含量的前提下,在加工工艺上,允许通过曝气、倾析、过滤等方法去除不稳定组分,除去水中的二氧化碳,包装后,在正常的温度和压力下无可见的二氧化碳自然释放的天然矿泉水。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水源水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经钻井采集。水源的卫生防护和水源水水质监测按照GB19304执行,水质监测项目应符合3.3(锰、耗氧量除外)、3.4和3.5的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GB8537—20182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度/度≤10(不得呈现其他异色)浑浊度/NTU≤1滋味、气味具有矿泉水特征性口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允许有极少量的天然矿物盐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GB85383.3理化指标3.3.1界限指标界限指标应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符合表2的规定。表2界限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锂/(mg/L)≥0.20锶/(mg/L)≥0.20(含量在0.20mg/L~0.40mg/L时,水源水水温应在25℃以上)锌/(mg/L)≥0.20偏硅酸/(mg/L)≥25.0(含量在25.0mg/L~30.0mg/L时,水源水水温应在25℃以上)硒/(mg/L)≥0.01游离二氧化碳/(mg/L)≥25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GB85383.3.2限量指标限量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硒/(mg/L)0.05锑/(mg/L)0.005铜/(mg/L)1.0钡/(mg/L)0.7总铬/(mg/L)0.05锰/(mg/L)0.4镍/(mg/L)0.02银/(mg/L)0.05GB8538GB8537—20183表3(续)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溴酸盐/(mg/L)0.01硼酸盐(以B计)/(mg/L)5氟化物(以F-计)/(mg/L)1.5耗氧量(以O2计)/(mg/L)2.0挥发酚(以苯酚计)/(mg/L)0.002氰化物(以CN-计)/(mg/L)0.010矿物油/(mg/L)0.05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226Ra放射性/(Bq/L)1.1总β放射性/(Bq/L)1.50GB85383.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3.5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检验方法大肠菌群/(MPN/100mL)b500粪链球菌/(CFU/250mL)500铜绿假单胞菌/(CFU/250mL)500产气荚膜梭菌/(CFU/50mL)500GB8538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b采用滤膜法时,则大肠菌群项目的单位为CFU/100mL。3.6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其他4.1在水源点附近进行包装,不应用容器将水源水运至异地灌装。4.2预包装产品标签除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标示天然矿泉水水源点;b)标示产品达标的界限指标、溶解性总固体以及主要阳离子(K+、Na+、Ca2+、Mg2+)的含量范围;c)当氟含量大于1.0mg/L时,应标注“含氟”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