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2018-06-21发布2019-12-2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2719—2018Ⅰ前言本标准代替GB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本标准与GB2719—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修改了范围;———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理化指标;———修改了微生物限量。GB2719—201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食醋。2术语和定义2.1食醋单独或混合使用各种含有淀粉、糖的物料、食用酒精,经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的液体酸性调味品。2.1.1甜醋单独或混合使用糯米、大米等粮食、酒类或食用酒精,经微生物发酵后再添加食糖等辅料制成的食醋。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尝味不涩,无异味状态不混浊,可有少量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取2mL试样置于25mL具塞比色管中,加水至刻度,振摇,观察色泽。取30mL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观察状态。用玻璃棒搅拌烧杯中试样,品尝滋味,闻其气味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GB2719—20182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酸(以乙酸计)/(g/100mL)食醋≥甜醋≥3.52.5GB/T5009.413.4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3.4.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3.4.2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3.5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mL)52103104GB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0102GB4789.3平板计数法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3.6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3.6.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冰乙酸(又名冰醋酸)、冰乙酸(低压羟基化法)不可用于食醋。3.6.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4其他4.1预包装食醋的标签应标示总酸含量,产品的包装标识上应醒目标出“食醋”或“甜醋”字样。4.2散装食醋应在容器或包装外侧标示4.1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