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六理解权利义务增强法治观念热点一珍惜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时事❶《“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印发实施2018年7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互联网+”作为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改革的重要手段,创新执法指导和管理机制,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中的作用,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的影响,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力度及精准度,科学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增强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时事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2018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涉互联网10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包含了涉互联网领域内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隐私权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等多类型案件。这10个典型案例中,徐瑞云诉敬子桥、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明确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营者违反国家食品安全规定销售进口食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庞理鹏诉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隐私权纠纷案,明确了由于航空公司、网络购票平台疏于防范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谢鑫诉深圳市懒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明确了制作、在线提供有声读物在著作权法上如何定性,经营者应当如何取得著作权人授权,未经许可制作有声读物所侵害的是作者的复制权还是改编权等等问题。深圳市玩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明确法院可以对专属于被执行人的网络域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查封,以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时事❸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2018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以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9月26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先向范冰冰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此范冰冰未提出听证申请。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热点二学法知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时事❶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宣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2018年5月12日下午,消防战士谢勇在淮安市某小区内执行救火任务时不幸牺牲,随后被公安机关批准为烈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5月14日晚,网民曾某针对谢勇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发表极端性、侮辱性言论,歪曲谢勇烈士英勇牺牲事实,并宣称“别说拘留,坐牢我都不怕”。淮安市检察院发现该案线索后迅速介入、依法履职,在取得烈士近亲属的信任和支持后,5月21日,经江苏省检察院批准,淮安市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曾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于5月22日受理该案。2018年6月12日,由江苏省淮安市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曾某于七日内在本市市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时事❷河北省“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启动仪式在唐山举行为提高中小学生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向中小学生普及法律常识,进行法治警示教育。2018年5月4日上午,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教育厅联合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启动仪式及首场巡讲在唐山英才国际学校(滦南)会议中心举行。开展河北省“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从2018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旨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模拟法庭、开通未成年人维权热线、建立检察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向全省幼儿园和中小学师生普及相应的法律常识,进行法治警示教育,推动他们进一步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努力预防校园暴力欺凌案件发生。并通过巡讲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校合作和校园普法的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创建平安校园。时事❸团中央规范成人礼:增强公民法治感恩责任意识2018年5月,共青团中央印发《全国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深入贯彻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部署要求,通过规范的18岁成人仪式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增强中学生团员先进性的重要载体。《规范》明确了参与主体为即将或刚刚年满18周岁的中学生,可根据情况覆盖高三年级的全体学生。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举行。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五四青年节或当地确定的“成人节”“成人宣誓日”举行。举行成人仪式的地点既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志愿服务基地等有教育意义的校外场所。成人仪式的标志造型由阿拉伯数字“18”组成飞鸟展翅的形象。《规范》明确了成人仪式的10项基本程序,将增强中学生的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感恩意识、责任意识的目标贯穿始终,强调由团员作为发言学生代表,是团员的须佩戴团徽,进一步凸显共青团元素。1.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中考命题以网络侵权行为和群体事件考查行使权利的要求。2.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命题会结合珍爱生命交叉考查。3.受教育权贴近考生生活,是近几年考查的热点,命题会结合青少年的学习状况,多以选择题的形式呈现。4.关于消费者合法权益及维护,命题会结合做个理性的消费者多角度考查。多联系食品安全事件、“3·15”晚会、“五毛零食”等社会热点为背景材料考查。1.法律的含义及作用(1)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2)作用:①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②法律通过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2.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①一般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尚未触犯刑法的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②那些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就是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3.权利与义务(1)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基本权利主要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等。基本义务主要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等。(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密不可分的。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在某些条件下,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的。(3)怎样依法行使权利?①公民行使权利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②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③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④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有权运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维权,不能采取违法手段。(4)怎样自觉履行义务?①凡是宪法和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要积极去做。②凡是宪法和法律对公民提出具体要求的,就必须去做。③凡是宪法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坚决不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4.人身权的主要内容及重要性(1)人身权的内容:①生命健康不受侵犯。②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③人格尊严不受侵犯。④住宅不受侵犯。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2)人身权的重要性:人身权是我们每个人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的保护神。5.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①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是我国法律的主要任务之一。②我国宪法、刑法、民法总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③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积极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①积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有病及时就医,恢复健康。②学习、掌握有关安全常识,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要加强自我保护,提高自我保护能力。③我们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同样也要尊重、爱护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当他人生命健康受到威胁时伸出援助之手。④我们要增强法治观念,绝不做侵犯和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事。⑤同学之间要相互爱护、相互尊重,嬉闹要适度,避免因为过失而给其他同学造成伤害,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6)当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和侵害时:①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协商、调节、请求公安机关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②我们既不能忍气吞声,让侵害者逍遥法外。③我们也不能非法报复,以牙还牙、以恶制恶。7.人格尊严权不受侵犯(1)含义:人格尊严权,是公民所享有的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2)体现: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等。(3)如何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①前提:从自身做起,自尊自爱,是赢得他人尊重、维护自身尊严的前提。②关键:尊重他人,展现自身的良好品德和风范,是赢得他人尊重、维护自身尊严的关键。③当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可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8.珍惜受教育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受教育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9.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①首先要坚持完成法律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中途辍学。②在校期间必须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培养良好的品德。③确立正确的学习目标,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④强健体魄,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使自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⑤争取接受普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等更高程度的教育。10.维护财产所有权①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所有权。③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可请求法院强令非法占有人返还原物。④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损坏或者灭失,可以要求侵权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⑤我们还要尊重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不做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的事情。11.依法保护知识产权(1)增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2)依法取得对智力成果的拥有权。自己的智力成果产生后,应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专利,进行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获得相应的权利证书。(3)依法维护知识产权。①权利人可向知识产权局或工商部门举报、投诉。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活动、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③未成年人的知识产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