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丰县首羡支行装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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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分行丰县首羡支行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分行招标代理: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放时间:2010年6月7日2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分行丰县首羡支行装修工程21.1建设地点丰县首羡31.1建设规模200M2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1.1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9月22日计划竣工时间:2010年11月12日施工总工期:50日历天71.1资金来源自筹81.2招标范围原装饰拆除,施工图纸内的装饰、安装工程916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012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13.1投标担保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214.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32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14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分行截止时间:2010年9月17日9时00分提交地点: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分行1524开标开标时间:2010年9月17日9时00分开标地点: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分行三楼会议室16其它招标文件及图纸工本费200元/套招标单位联系人:李一粟电话:18905219080代理单位联系人:王靖电话:859859553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由中标单位负责拆除,拆除费用需单独列明,并包括在投标总价中。(2)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现场。(3)场内外道路基本满足施工要求。(4)其他:/。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相关说明及招标资质要求2.1招标文件相关名词解释:2.1.1“近两年内”对于工程业绩是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至本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对于荣誉证书是指证书颁发之日至本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时间不超过24个月。2.1.2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造价在30(含)万元以上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或工程含营业网点)装饰装修工程业绩。2.1.3施工合同原件是指符合“近两年内”时间要求和“类似工程”要求的施工建设书面合同原件,包括在建工程和已完工程,对于已完工程(按该合同约定的期限界定)必须同时提供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方能视为有效的类似工程业绩,未能同时提供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将视为无效的类似工程业绩。2.1.4招标人的预留金是由招标方视工程情况进行编制、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或清单中的漏项而预留的金额,投标时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金额填写,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签订合同时可计入合同总价,但工程结算时应按实际发生进行调整。2.2投标企业和投标建造师资格要求2.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或贰级以上施工资质,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2.2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至少有一个有效的类似工程业绩。2.2.3参加投标的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建项目,并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质。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4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评标组织无义务向落标单位解释落标原因。(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于3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3天以内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后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标底编制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2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8.1、8.2、8.3、8.4、8.5、8.6、8.8、8.9、8.10条内容: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委托他人);8.3投标函;8.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报价说明(含附表);8.5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8.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8.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8.8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8.9提供以下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许可证;④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⑤投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投标企业近两年内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已完工程必须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⑦投标建造师近两年内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已完工程必须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⑧投标企业和投标建造师近两年内取得的与评分相关的荣誉证书。8.10技术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商务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其它投标文件。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1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一天交纳。投标人把投标保证金交到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帐号为:60250051000398445(王晶),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本工程采用现金方式。交完后拿银行回单到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换收据。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1项。13.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13.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13.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14、踏勘现场14.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投标报价15、投标报价15.1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原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税金及所需的全部费用。15.2原建筑物内需要的拆除、拆除物的清运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5.3拆除物清运、材料运输及施工占道费用等与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有关协调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自主报价,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5.4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人指定的材料品牌、规格或者型号等特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甲供材料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价格逐项报价;甲控材料按照不高于招标人提供的价格逐项报价;其余材料参照当地建管部门提供的建筑工程造价信息逐项报价。15.5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环保要求,工程竣工后,经环保部门检测,如发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情况,必须返工。施工单位应对因自身原因产生的工期延误及返工损失负全部责任。15.6招标人设立投标最高限价作为本工程投标报价的上限,最高限价在投标截至日的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均作为废标。15.7投标人不得修改本次招标所发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6、合同形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16.1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苏建价[2008]67号文件明确的材料除外)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更的除外。设计变更的内容:1、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单项工程;2、改变合同中的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种类;3、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4、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5、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变更工程造价必须调整时按如下办法执行:7a.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拆除项目按99修缮定额计取)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徐州市有关规定确定,并按同比例下浮(中标价与标底价之比,招标人预留金、暂定价格材料、设备、规费、税金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下浮)。b.变更引起原有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执行原有综合单价,调整工程量。c.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需经造价管理处核定,未经核定的,结算时不得计取。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按苏建价[2008]67号文件明确的材料类别、幅度(按第三条第1款)分别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承担。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18、投标报价编制依据18.1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书面答疑(如有)及技术资料。18.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及相应补充规定和徐州市有关规定。18.3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参考价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按所提供的品牌及规格自行询价,其它材料价格参照2010年第6期《徐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指导价及市场价。甲供材料总价应计入投标报价,并在报价表中单独列出。18.4甲供材料和甲控材料见后附表18.5定额人工单价:执行苏建价[2008]66号文件。18.6本工程按二类工程取费。18.7不可竞争费按以下费率计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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