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项目要求(一)、主要商务条款1.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有投标产品(1.10和1.12产品除外)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为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提供原件);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4)按招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评分办法1.如属计量产品的投标产品应按中国规定应具有的正式计量器具批准证书复印件。2.2008年以来完成的国内销售业绩清单及证明文件(包括: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验收报告、合同首页和签字页复印件等)评分内容分值评标标准评标价格40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商务及服务部分(20分)投标人银行资信及财务状况3(1)具有银行AAA级资信证明的得1分,没有得0分;(2)按要求提供2008年和2009年财务审计报告的得1分,否则得0分;(3)根据各投标人财务状况优劣(资产、负债、利润等)情况酌情评分,0-1分。投标产品2008年以来完成的国内销售业绩8投标人提供3份2008年以来完成的同类设备合同(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人民币)不得分,再提供1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8分;2投标产品售后服务体系5投标人必须承诺全面响应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并在售后服务方案中对服务内容承诺、服务体系、响应方式、响应时间、人力资源分配方案等进行详细说明,专家比较酌情打0-5分;培训计划和承诺4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全面、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技术培训方案,专家比较各投标人技术培训方案优劣后,打0-4分;技术指标响应性情况38技术指标全部满足得基本分20分,重要(“*”)技术指标有一项不满足按废标处技术部分(40分)理;一般技术指标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加1分,最多加15分;一般技术指标有一项负偏离的,在基本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文件综合评价,完整性及应答是否具体2技术文件完整性较好,应答较具体(0-2分)总计100(二)、采购内容及主要技术条款包号品目仪器设备名称数量11.1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可以采购进口产品)31.2便携式质谱仪(可投进口产品)31.3便携式双FID快速分析气相色谱(可以采购进口产品)81.4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可以采购进口产品))281.5手持式ADV流速流量测量仪可以采购进口产品)151.6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阳极溶出法)(可以采购进口产品)91.7便携式综合水质毒性检测仪(可以采购进口产品)113包号品目仪器设备名称数量1.8应急气体检测箱(含易燃气体检测仪1台)(可以采购进口产品)131.9COD快速测定仪(光度法)171.10Tedlar气体采样袋(1升)500个(可以采购进口产品)191.11车载气象系统91.12深水采样器(含2个采样瓶)(可以采购进口产品)1822.1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可以采购进口产品)52.2气相色谱/质谱仪联用仪(可以采购进口产品)82.3高效液相色谱(可以采购进口产品)12.4气相色谱(可以采购进口产品)32.5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可以采购进口产品)12.6单通道膜柱两用固相萃取装置(可以采购进口产品)192.7吹扫捕集仪(含土壤)(可以采购进口产品)62.8半导体制冷热解析仪(单柱)(可以采购进口产品)52.9半导体制冷热解析仪(多柱自动)(可以采购进口产品)12.10快速定量浓缩装置(可以采购进口产品)92.11全自动索氏提取仪(可以采购进口产品)12.12微波萃取装置(可以采购进口产品)62.13全自动有机预浓缩凝胶净化浓缩定容联用仪(可以采购进口产品)52.14超纯水仪/超超纯水仪(可以采购进口产品)13一、项目背景本次招标,是为了配合河南省移动监控系统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而进行的仪器设备的采购。招标人希望这些仪器设备能够达到“功能完备、技术领先、国内一流”水平,要求产品成熟稳定可靠。本次招标所需资金由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由招标人负责招标、签署合同、并由国库直接支付合同款。4二、建设目标1、18个地市及省站均配备一辆移动监测车;2、18个地市均配备技术成熟的现场应急监测仪器设备(检气管、水质检测箱、重金属分析仪和有机分析仪等)3、根据各地市需求并充分考虑到全省应急响应网络建设,按地域划分适当配备价格昂贵、技术先进的大型便携快速毒物分析仪器;4、根据各站已有能力及其上报需急仪器设备情况,配备应急监测常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通过本项目实施使全省18个市站均能达到快速检测水质中氨氮等无机因子、铅铬金属元素和苯系物等有机项目、大气中常见无机和有机气体的能力,个别市站达到能解决复杂污染物监测的先进技术水平,初步形成全省应急监测网络体系。三、对投标人的要求1、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其所投产品须在中国境内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有关其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建立时间、工程师的数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说明投标人与该售后服务(维修站)的关系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等,并以售后服务承诺的形式,提供买方能在本项目下得到的有效的售后服务。同时明确在质保期内所有售后费用均由其投标人负责。2、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应已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或拥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提供国家或省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四、对投标产品的一般要求1、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仪器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不可有遗漏;如若中标后发现未响应情况,将视为投标人认同标书的要求。2、投标产品配套的操作和应用软件及仪器设备操作工作站应为正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予以响应。53、除了本章的技术规格要求以外,投标响应的技术指标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或国际标准。4、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设计、制造、产品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境内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并作为验收考核的依据。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开标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5、除了本章的技术规格要求以外,投标产品应具有国际上同行业中近几年内的先进设计及制造水平,要求操作方便,性能稳定,工作可靠,维修简单,安全性好且不污染环境及危害人体健康。6、投标人应就主机的主要组成部分或选配件部分进行分项报价;投标文件中,仪器的主要部件或重要的核心部分,如果属于第三方制造或生产的,特别是进口仪器所配置国产辅助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予以注明品牌、配置或技术参数,否则将可能导致废标。7、对带“*”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出具投标型号设备样本、产品说明书或出具性能验证报告等相关原件资料。五、技术总则1、投标要求1.1投标人在投标时,务必在应答文件中,标明产品型号、商标名称、目录号、制造厂家及原产地,包括满足技术要求的全部详细配置和技术性能。1.2投标人应提供全套中文的技术性支持文件,如:产品说明、目录、样本等。如有英文,应同时提供。这些文件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中应为原件。样本中应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投标方响应的技术参数、适用范围以及外形图样、安装尺寸等。图表、简图、电路图等都应清晰。如所供产品需特殊的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震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有关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1.3投标人的技术响应,能够给出具体技术参数的,如仪器稳定性和重复性等,应给出具体技术参数,而不能笼统的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如果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不同于或优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也应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附加说明。1.4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服务方案、验收方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同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厂商或产品总代理(独家代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明确质保期时间、质保方式),否则将可能导致废标。61.5投标人应如实提供投标响应内容。若评标委员会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人没有如实提供投标响应,该投标将被予以拒绝。1.6招标人可能会购买有关品目技术规格中所列的选件。投标人应根据其经验,提供选件的优惠报价(但不计入其总报价中),供招标人参考。1.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要求澄清的证明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否则其将不具有中标供应商的资格。2、技术服务要求2.1如中标货物为进口产品,卖方负责办理中标产品的进口手续,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2.2卖方发货时应提供一整套系统及内部主要设备的中文技术资料(如有英文,应同时提供),包括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用户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零配件清单等。2.3卖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用于上述服务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为投标报价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货物接收与验收要求详见《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之‘13.3货物接收与验收’。以下为补充:2.3.1货到项目现场后,并在招标人提出安装调试要求1周内,卖方应到达项目现场,并在随后1周内完成全部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整个系统的技术指标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买方将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并至少稳定试运行2个月后,通知卖方对系统进行验收。上述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卖方应派出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技术人员并自备必要的专用工具、量具及调试用的材料等,卖方在货物验收时必须向收货方提供应标时标书、技术合同及配置清单以便验收。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服务费等均由卖方承担并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3.2卖方应在项目现场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1周内,自负费用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担任教员到买方所在地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也可同安装调试一起),授课语言为汉语。卖方还应在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后,派遣货物制造厂家原产地的技术专家到项目现场提供一周时间的试运行技术维护服务及培训。培训教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受训人员使用的培训教材等费用、1包受训人员的食宿费等,应计入投标报价。仪器设备的培训内容涉及设备的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产品维护、故障排除、性能优化等)等。72.3.3卖方应对买方人员提供正规化的培训体系,要求提供最新的书面培训计划。现场培训至少3天,保证人员能的单独操作。2.4质保期内的故障保修,卖方须在故障发生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到期不到位质保期顺延,如不能按买方要求的时间予以修复,卖方应免费提供同类备用设备,供买方使用。2.5卖方应负责货物验收后质保期内的产品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2.6卖方应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合同货物专用的软件和相应数据库资料的免费升级。2.7卖方应尽其所能,协调好各制造厂家、供应商的关系,确保按照合同的规定完成交货、培训、安装、验收等合同义务。2.8若在使用过程中,所购买的卖方仪器设备硬件、软件程序及网络传输达不到合同的要求,卖方应无条件的负责软、硬件的升级、改造等工作。六、技术需求及规格如果本部分规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冲突,以本部分内容为准。第一包移动监测车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1.1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1.基本要求: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用于工作场所以及事故现场的有毒有害化合物(TICs)快速定性定量测定及水土气等环境样品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快速测定。配置动态顶空装置完成水、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有液态样品进样口。该设备内设小瓶载气供移动使用,有专用电池也可接外部气源。2.技术指标及配置2.1工作条件2.1.1.环境温度:-10-40℃;2.1.2.环境湿度:在全部相对湿度范围内使用;2.1.3.使用电源:220V(±10%),50/60Hz。可用充电电池和交流电两种供电模式。2.2.主要技术性能和指标2.2.1.柱温箱:温度可编程的GC柱,45℃至200℃;8GC柱:15mX0.25mm内径,Rtx-1ms毛细柱1套;2.2.2.进样探头:内置混合吸附剂的捕集阱浓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