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8487.3-2001(2001-11-02批准,2002-05-01实施)前言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CDV61851-2-2:1999《电动车辆交流充电站》和IEC/CDV61851-2-3:1999《电动车辆直流充电站》两个标准内容,补充了根据我国电动车辆充电技术研究和充电设备生产、运行的成果及经验,同时修改了不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有关内容,例如与已发布的国家标准不一致、相矛盾的内容,对指标、过严要求也进行适当调整。本标准也参考了日本JEVSG101-1993标准和美国的SAE-J1772-1996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清华大学。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方交通大学、北京兆维集团、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八研究所、保定金风帆蓄电池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齐国光、刘中仁、孙晓民、周希德、王长青、曲晓红、许长洪等。IEC前言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一个由所有国家的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性标准化组织。IEC的目标是为了促进电气和电子领域中与标准化有关的所有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除了开展一些其他活动外,IEC出版了许多国际标准。这些标准委托有关技术委员会进行编制,对所涉及主题感兴趣的任何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其准备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性组织、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编制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按照两个组织之间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密切地进行合作。2)IE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代表对这些问题十分关切的所有国家委员会的技术委员会作出的。这些决议或协议尽可能地表达了对所涉及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3)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的形式出版,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国家委员会应尽最大可能地采用IEC国际标准作为他们的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IEC标准和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异都应该在国家或地区标准中明确地指出。5)IEC并未制定表明其认可的标记程序,任何设备宣称其符合IEC某项标准,IEC将不承担责任。6)要注意本国际标准的某些成分可能是专利保护的对象,但IEC没有责任去识别任何或所有这样的专利权。国际标准IEC61851-2-2和IEC61851-2-3是由IEC的7B技术委员会提出的。本标准IEC61851-2-2和IEC61851-2-3是系列标准IEC61851中第二部分的第2部分及第3分部分。已发布的这个系列标准在结构上划分成下列几个部分:第一部分:电动车辆(EV)传导充电系统的一般性要求。第二部分:电动车辆传导耦合所用设备的结构、电气及性能要求。第二部分进一步细分成以下几个部分(这些部分己作为国际标准发布):——部分2-1: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部分2-2:电动车辆交流充电站。——部分2-3:电动车辆直流充电站。第三部分:电动车辆充电站和电动车辆之间的通信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GB/T18487.3-2001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ElectricvehicleconductivechargingsystemA.C./D.c.Electricvehiclechargingstation1范围本标准与GB/T18487.1结合,给出传导连接到电动车辆的交流/直流充电机(站)(按GB156-1993,交流电压最大值为660V,直流电压最大值为1000V)的具体要求。对于交流充电站,本标准不包括不具有充电控制功能的盒式装置,它配有给电动车辆提供能源的插座。根据GB/T18487.1规定,电动车辆直流充电机(站)充电模式为模式4。本标准不包括与维护有关的其它安全要求。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56-1993标准电压GB/T2423.1-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eqvIEC60068-2-1:1974)GB/T2423.2-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eqvIEC60068-2-2:1974)GB/T2423.3-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eqvIEC60068-2-3:1984)GB/T2423.4-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eqvIEC60068-2-30:1980)GB/T2423.18-198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b:交变盐雾试验方法(氯化钠溶液)(idtIEC60068-2-52:1996)GB/T2423.22-1987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N:温度变化试验方法(eqvIEC60068-2-14:1984)GB/T2423.24-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Sa:模拟地面上的太阳辐射(idtIEC60068-2-5:1975)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IEC60529:1989)GB/T6113.1-1995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eqvCISPR16-1:1993)GB/T6113.2-199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eqvCISPR16-2:1996)GB7251.1-199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一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idtIEC60439-1:1992)GB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制和测量方法(idtCISPR22:1997)GB16895.5-2000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3章:过电流保护(idtIEC60364-4-43:1990)GB/T16935.1-1997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idtIEC60664-1:1992)GB17478-1998低压直流电源设备的特性和安全要求(eqvIEC61204:1993)GB17625.1-1998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eqvIEC61000-3-2:1995)GB/T17626.1-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抗扰度试验总论(idtIEC61000-4-1:1995)GB/T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2:1995)GB/T17626.3-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3:1995)GB/T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4:1995)GB/T17626.5-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5:1995)GB/T17626.11-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11:1994)GB/T17627.1-1998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eqvIEC61180-1:1992)GB/T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eqvIEC61851-1:2001)IEC60364.4-443:1995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4章:过压保护第443节:防大气放电或由开关切换引起的过电压的保护IEC61000-2-2:1990电磁兼容第2部分:环境第2章:公共低压供电系统中低频传导骚扰和信号传输的兼容性IEC61036:1990交流电流静态有效能量瓦-时表(l级和2级)3定义本标准采用GB/T18487.1定义及下列定义。车辆充电控制单元vehiclechargingcontrolunit(VCCU)嵌入在电动车辆中用来控制非车载充电机充电参数的系统。4总则4.1交流充电机(站)电动车辆交流充电机(站)指具有特殊控制充电功能、用来给电动车辆交流供电的所有设备,它们都安装在一个壳体之中。电动车辆交流充电机(站)和电动车辆之间可采用上种不同的连接方式:——方式A:供电电缆和插头永久性固定于电动车辆(EV)上;——方式B:使用带有电动车辆连接器和电源连接器的独立活动电缆;——方式C:供电电缆和连接器永久性固定于充电机(站)上。电动车辆交流充电机(站)可有一个或多个插头一插座/连接器。4.2直流充电机(站)用电源线和连接器同电动车辆连接,电源线和连接器永久地固定在充电机(站)上GB/T18487.1-2001中的连接方式C)。总之,对于交流/直流充电机(站),不论室内或室外,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应连接到电动车辆上,在正常条件下充电功能的操作应保证安全,在室内或室外即使正常使用中的误操作,也不应危害人身或周围环境。通过履行本标准中规定的有关要求,并且按照所有相关测试要求进行测试,来检查符合性。电动车辆充电机(站)总体要求也可以参考GB7251.1。5实际使用操作和安装的标准条件交流电源电压的额定电压值最大为660V(参见GB156),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标称电压±10%,额定频率为50Hz±1Hz。环境温度在-20℃~+50℃之间时设备应可以正常运行(严寒地区-30℃。在此温度范围之外,充电机(站)的使用应在厂家和用户之间进行协商)。相对湿度在5%~93%之间。6交流输入和直流输出电压及电流的额定值6.1交流电压/电流输入推荐的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值应以国家标准为依据。首选输出电压额定值和电流额定值见表1,也可以使用较低的电流值。表1输出方式交流电压及电流A单相220V,16AB单相/三相220/380V,32AC三相38OV,最大250A6.2直流电压/电流输出输出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最大允许值为1000V,400A。7总体测试要求7.1在本标准中所有测试为型式试验。7.2除非另作声明,只对由厂商交付和说明确认的一个单个抽样产品进行测试。7.3除非另作声明,应按本标准的条文和于条文顺序进行测试。7.4在正常使用时,应只对样品进行测试,或肯对它的任何可侈动部分放在可能出现的最不利的位置进行测试。7.5测试应在通风、空旷处进行。除非另作说明,环境温度一般为20℃±5℃。7.6测试用50HZ交流电压的参数应与GB/T17627.1的要求一致。8功能和要求8.1控制功能对采用允电模式3的允电机(站)应提供GB/T18487.1-2001中6.2所列举的功能。对采用充电模式4充电的电动车辆直流充电机(站)应提供GB/T18487.1-2001中6.2所列举的功能。8.2安全连接检查连续检查接地连接,只有在电动车辆连接完好无误的情况下才允许进行充电。8.3紧急处理应安装一个紧急断开设备用以将电动车辆交流或直流充电机(站)与交流电网隔离开,以防电击、起火或爆炸。断开设备应有一定的保护装置,以防偶然断开。8.4允许温度在40℃环境温度下,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可用手接触部分允许最高温度应是:——金属部分,50℃;——非金属部分,60℃。可以用手接触但不必紧握的部分,在同样条件下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金属部分,60℃;——非金属部分,85℃。8.5充电机(站)防护等级(IP)8.5.1当插座(如果需要)被锁定后,根据GB4208,不论充电机(站)处于工作或非工作状态时充电机(站)的防护等级都应符合IP44的要求。8.5.2电动车辆直流充电机(站)应遵守IP32(在室内)或IP54(在室外),充电机(站)必要时按照GB4208的规定确定是否提高防护等级。连接方式的保护级别应符合GB/T18487.1有关条目。8.6连接器放置的位置在连接方式A或连接方式B插头一插座安装中,要求其中较低部分与地面距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