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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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结构施工招标文件总目录第一卷投标须知.............................2第二卷施工招标评标办法..................16第三卷合同.................................28第四卷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58第五卷投标文件格式.......................62附工程量清单-2-第一卷投标须知-3-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后勤部2法定代表人杨建民3工程名称国家防火防灾教育教育基地钢结构工程(一期工程)4建设地点宣武区广安门南街70号5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7979平方米6资金来源国拨(资金已全部到位)7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8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李振武电话:13601317916;88418858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为工民建贰级(含)以上或钢结构专业贰级(含)以上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招标范围柱廊的全部钢结构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全部内容13合同方式可调总价1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07年2月14日15现场考察时间2007年2月20日10时16疑问提出时间2007年2月20日16时前-4-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7工程质量合格18工期要求90日历天19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0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不采用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本工程不接受替代方案23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2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递交时间:2007年3月13日14时0分;联系人:李振武电话:13601317916递交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开评标区(北京市宣武区南菜园街2号)25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07年3月13日14时0分开标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开评标区(北京市宣武区南菜园街2号)26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定量评分法(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7履约担保额度和递交时间不采用支付保函额度和递交时间不采用-5-第一条概述1.招标人及招标项目简介:1.1招标人简介:1.1.1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后勤部;1.1.2公司性质:行政机关;1.1.3法定代表人:杨建民;1.1.4地址: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1.2招标项目简介:1.2.1工程名称:国家防火防灾教育教育基地钢结构工程;1.2.2建设地址:宣武区广安门南街70号;1.2.3建筑面积:57919平方米;结构:框架;层数:地上10层,地下2层。1.2.4资金来源:国拨;1.2.5资金到位率:全部到位。1.2.6招标方式:公开;1.3招标代理机构简介:1.3.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2招标联系人:李振武1.3.3联系电话:13601317916;68428676;传真:88418858第二条投标单位的资格2.1投标人必须是经过资格预审合格后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业绩。2.2投标单位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2.3拟派施工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项目经理需具备工民建专业贰级(含)以上或钢结构专业贰级(含)以上,且具体负责现场施工管理,不得兼任其他工程管理工作。各专业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注:投标单位所报人员应与资格预审文件所报人员一致)第三条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勘察、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进行标书澄清等投标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第四条招标方式4.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六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6-第五条招标范围柱廊的全部钢结构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全部内容。第六条合同及承包方式6.1本次招标合同形式为:可调总价合同。6.2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承担总包责任,不得转包。第七条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应经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中心备案并加盖“备案”印章后才能生效和发出;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招标文件定于2007年2月14日向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并向投标单位提供电子版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核对文字版和电子版的工程量清单,如有差异,以文字版为准。招标人不对电子版与文字版工程量清单差异所带来的任何影响负责。获取文件地点:海淀区紫竹桥豪柏国际公寓B1座607室。7.2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须知;(2)评标方法;(3)合同条款;(4)工程规范和技术规范;(5)投标文件格式;(6)图纸。7.3投标人应当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和图纸,充分了解其一旦中标后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7.4凡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7.5招标文件的解释和答疑7.5.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单位解释和答疑,应当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7.5.2投标预备会之后形成的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所有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应经过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7-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才能生效,并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7.5.3本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进行工程决算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当与本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相一致。7.6招标文件的修改7.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一次或多次修改;7.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送到所有投标人,并应经过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中心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加盖“招标文件已备案”(主办人同时签字)印章后才能生效和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7.6.3当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第八条现场考察8.1招标人将于2007年2月20日10时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须经招标人允许,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的后果或责任。8.4上述时间如有改动,以另行通知为准。第九条投标预备会9.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果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疑问或在现场勘察中发现问题,均应于2007年2月20日16时以前以书面形式(专人递交、邮寄、传真)通知招标人(传真:88418858)。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招标人将拒绝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9.2投标预备会定于2007年2月21日10时,在北京市海淀区紫竹桥豪柏国际公寓B1座607室举行(如有变化,时间、地点书面另行通知)。投标人可派不多于三位的代表按上述要求参加会议。-8-9.3招标人最终将以答疑文件(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9.4招标人根据答疑会形成的,经过招标办审核备案后的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本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与本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9.5上述时间如有改动,以另行通知为准。第十条工程质量10.1质量要求:合格10.2投标单位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如果不能够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将按废标处理。第十一条工期要求11.1工期要求:招标单位要求工期:90日历天,投标人可在坚持其报价的前提下,在其投标文件中对规定的计划竣工日期予以提前。11.2工程计划于2007年3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动工令》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11.3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如果不能够达到要求的工期要求将做为废标处理。11.4中标人必须负责整个工程的进度计划安排和工期管理,也包括所有招标人指定分包的项目。第十二条投标报价1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相关规定报价;1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完成本工程招标内容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2.3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2.4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清单和工程量清单说明及合同条款、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实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自定,价格费用自选、全面竞争、自主报价;12.5本工程投标报价包括施工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9-12.6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经投标人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2.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2.8本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内容,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有规定,按计价规定执行;12.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人随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严格据此进行报价。但招标人建议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投标图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复核。但是复核的目的只是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地进行材料设备的询价和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而并非要求投标人依据自己的重新计算和复核的结果来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在任何情况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修改(包括任何形式的增加、删除或修改)招标人提供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子目列项、工作内容及工程量等),投标人应直接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并且忽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可能存在的差异,任何情况下,投标人都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子目综合单价的方式来调整因工程量清单的差异而导致的价格差异。进一步约定,即使按照招标图纸或招标范围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中。12.11综合单价的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物价浮动等风险因素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将贯穿于投标报价、工程款支付、洽商处理和竣工结算的始终。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均不得调整。12.12其他12.12.1本工程投标人考虑材料价格及人工风险费用(招标人给出的估价材料不在考虑的范围),不考虑包干费。12.12.2本工程未给出估价的材料、设备的选用均按国产或合资中档产品考虑。12.12.3本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按相应规范执行;低于国家标准的,按国-10-家标准执行;12.12.4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无须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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