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兴岛三堂回迁小区二期正式供电内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B09-039)建设单位:大连长兴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钿鳌电力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公章)2009年9月7日2招标文件会审表建设单位:审核人:负责人:年月日投资部门:审核人:负责人:年月日监督部门:审核人:负责人:年月日3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详见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招标范围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00000020090903010备案登记编号51000020090903002建设单位大连长兴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名称长兴岛三堂回迁小区二期正式供电内网工程施工工程地址长兴岛三堂回迁小区资金来源管委会投资总投资额1272万元(*只允许录入数字如:18.5)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工程所在区域长兴岛公告类别工程施工工程概况长兴岛三堂回迁小区二期正式供电内网工程招标范围新建3座20KV变电站高、低压配出工程施工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2)本企业已取得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3)项目经理具有电气安装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没有不良业绩、无负责的在建工程。4)投标企业及项目管理班组主要人员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资质等级要求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有电气安装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没有不良业绩、无负责的在建工程。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原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2、复印件:上述七项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二册。5其他报名时间自2009年9月4日起至2009年9月11日止具体时刻上午8:30分至下午16:30分(公休日休息)报名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5号312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2611530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地址联系人屈永军联系电话85283120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大连钿鳌电力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5号312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2611530备注填报单位大连钿鳌电力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公告登记日期2009-9-3公告提交部门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局县(市)区审核意见审核人于继慧日期2009-9-314:08:00审核意见拟同意。市建委招标处审核情况经办人刘德金审核日期2009-9-315:09:24经办人审核意见拟同意6负责人孙宏伟审阅日期2009-9-317:16:41负责人审核意见同意备注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大连长兴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联系人:屈先生电话:0411-8528132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连钿鳌电力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5号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411--826115301.1.4项目名称长兴岛三堂回迁小区二期正式供电内网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长兴岛三堂回迁小区1.2.1资金来源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全部到位1.3.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招标范围为:新建20KV变电亭3座,新上RM6-4I箱式开关站2台,0.4KV配电室1座。安装干式变压器4台(400KVA*2台;630KVA*2台),高、低压电缆敷设。(高压电缆采用YJV22-12/20KV-3*120型;低压电缆采用YJV22-0.6/1KV型)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11月20日1.3.3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东北电监会颁发的电电力力承承装装四四级级及及以以上上资资质质,并且具有辖区供电部门出具的进网作业许可证明的施工企业。财务要求:具有2008年度有效的经审计的的财务报表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3年施工过类似工程同时拟派建造师近3年施工过类似工程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经理:具有电气安装及相关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没有不良业绩、无负责的在建工程;其他要求:见第10款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现场踏勘及集合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自配车辆、工具及人员,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时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迟到不等。81.10.1投标预备会招标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方式并加盖公章后在2009年9月日16:30前送至大连钿鰲电力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5号)或传真至0411-82611535。招标人将在2009年9月日16:40以前以传真方式答复。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09年9月16日上午10时前(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09年9月18日10时前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变电亭、开关站及配电室土建部分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9年9月16日10时2.2.2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委会大楼对面)。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09年9月18日10时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09年9月18日10时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3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24万元。由投标单位基本开户行帐户以支票、汇票、电汇形式于2009年9月日10时前汇至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局帐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在9月日前,到招标局取得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证明,过期不予受理。户名: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局开户银行:大连银行长兴岛支行账号:805005209001171。联系电话:85283607、85283169若在投标截止日前二日内(不含公休日)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8年度经审计有效的财务报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2006年至2009年已完成的类似施工业绩(3份以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9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3.7.3条规定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5份)同时附有电子标书1份投标文件必须有详细目录并编排准确页码。3.7.5装订要求全部采用胶封,不得采用活页夹,不按要求胶封予以废标。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装订一册,技术标和其他资料装订一册。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大连长兴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2009年10月10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委会新大楼对面)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委会大楼对面)5.2开标程序详见招标文件总则第5.2款开标程序,其中: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投标人代表现场检查;开封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依次开封。先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参与商务标评审。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或货币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由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认可的担保机构保函;货币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基本开户行帐户汇至管委会指定帐户。履约担保的金额:按中标额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按规定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支付的工资标准承诺证明。2、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安全资格审查意见书。3、投标承诺书、建造师承诺、造价工程师承诺4、依据大建委发[2008]75文件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依据按《建设工程费用标准》颁布的费率标准执行,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标准的90%,并明确在措施清单中列出。5、依据大建委发[2008]75文件规定,凡未取得《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的,按废标处理:已取得《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投标未按核定的费率计取各项规费的,按商务标废标处理。6、根据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的有关规定,凡在本区内进行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等施工企业及工程中介机构,应缴税费按以下规定办理:106.1、外地开发企业在我区进行房地产开发,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前,必须将企业注册到本区内,应交税费在本区缴纳。否则不予办理招投标相关手续。6.2、凡在我省从事建筑施工的省外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在我区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并按规定在我区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6.3、施工企业及中介机构应缴价调基金,必须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手续前到招投标管理局缴纳,应缴价调基金:施工企业按工程中标额的5‰;中介机构应缴价调基金按中标服务费的1%。6.4、施工企业应缴税率:综合税率5.86%,其中营业税3.46%、企业所得税2.0%、个人所得税0.4%。6.5、中介机构应缴税率:综合税率8.05%,其中营业税5.55%、企业所得税2.0%。6.6、工程交易费:交易费全部由中标方缴纳。7、为了保证选择有资金能力单位参与项目招标,开标前施工单位须向建设单位提交资金能力证明金,证明金额度为项目概算的10%。中标单位的资金能力证明金在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资金能力证明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日内无息返还。建设单位开户行:大连银行长兴岛支行建设单位账号:805005209000039电话:852806838、投标报价8.1本标设立拦标价,开标前三天公布、超拦标价的按废标处理。8.2交易费、价调基金、所得税、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项。8.3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为交钥匙工程。(试验费等相关费用含在工程报价中)8.4本工程有预留金(预留金为工程总造价的5%)11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