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4426.1-2017 船用锅炉及压力容器 第1部分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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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47.020.20U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4426.1-20172017-10-14发布船用锅炉及压力容器第1部分:性能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8-05-01实施发布Gß/T34426.1-2017目U~E司GB/T34426((船用锅炉及压力容器》拟分成部分出版。目前,计划发布如下部分:一一第1部分:性能要求;一一第2部分:材料要求;一一第3部分:设计要求;一一第4部分:制造要求;一一第5部分:检验和验收。本部分为GB/T34426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本部分出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7)归口。;$:部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青岛船用锅炉厂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魏华兴、邱玉东。IGß/T34426.1-20171范围船用锅炉及压力容器第1部分:性能要求GB/T34426的本部分规定了船用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热工性能、强度和密性、安全性能、维修性能、电气性能和环境适应性。本部分适用于以下船用锅炉及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a)介质为水和饱和蒸汽的锅炉;b)产生或贮存蒸汽的熔焊压力容器,例如蒸汽发生器等;c)除热油加热器之外的热交换器;d)贮存受压液体或气体的容器,例如空气瓶、压力水柜等。本部分不适用于设计温度低于-20'C的碳萦钢、低合金钢、双相不锈钢和铁萦体不锈钢制,以及设计iMt度低于一196.C的奥氏体不锈钢制低混压力容苦苦,例如液化气储罐等的设计、制造和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50.1-2011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1037船用锅炉及压力容器强度和密性试验方法GB/T14649船用辅锅炉性能试验方法GB/T18816船用热交换器通用技术条件CB/T3161船用辅锅炉控制箱技术条件CB/T3752船用机械压力式燃烧器CB/T3967船用蒸汽葬化式燃烧器CB/T4222船用转杯式燃烧器CB/T4223船用燃气燃烧器CB/T4260船用蒸汽热水柜钢质海船人级规施(中国船级社)3热工性能3.1一般要求锅炉及压力容器在各种工况下,其热工性能指标均应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3.2锅炉3.2.1热效率3.2.1.1蒸汽锅炉在额定负荷(达到额定蒸发量时的负荷)下的热效率平应符合如下要求:1GB/T34426.1-2017a)当蒸发量不小于1t/h时,可;;:::83%;b)当蒸发量小于1t/h时,平;;:::78%。组合式锅炉,其燃油/燃气部分的热效率可以适当降低。3.2.1.2热水锅炉在额定热功率下的热效率应不小于85%。3.2.1.3锅炉热效率的测定和计算按GB/T14649的规定。3.2.2蒸汽湿度3.2.2.1蒸汽锅炉的蒸汽温度一般应满足如下要求:a)水管锅炉不大于3%;b)烟管锅炉不大于5%。3.2.2.2蒸汽锅炉蒸汽温度的测定和计算按GB/T14649的规定。3.2.3超负荷运行能力锅炉应具有110%额定负荷运行能力,但其连续运行时间应不超过2儿3.2.4燃烧控制3.2.4.1锅炉燃烧系统应能在锅炉运行过程中保持设计预定的蒸发量或热功率。3.2.4.2锅炉燃烧器燃烧负荷应能进行双位、多位或连续控制,应设置点火顺序控制、火焰监测、风压监测、油压/气压监测等装置。燃烧重柴油及重汹的燃烧器还应设置油混监测装置。3.2.4.3锅炉燃烧器在负荷调节范围内的任一工况下燃油/燃气流量的波动应不超过5%。3.2.4.4锅炉燃烧器点火前应进行定时的前扫气,扫气时间应足以保证对炉膛进行四次换气。燃烧器熄火后应进行不少于20s的后扫气。3.2.4.5燃油燃烧器性能应符合CB/T3752、CB/T3967或CB/T4222的要求;燃气燃烧器性能应符合CB/T4223的要求。3.2.5烟尘排放燃油锅炉排放的烟尘烟气黑度应不超过林格曼黑度1级。3.3热交换器热交换器的换热面积、总传热系数、压力损失等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GB/T18816的规定。3.4蒸汽热水柜蒸汽热水柜的热工参数指标应符合CB/T4260的规定。4强度和密性4.1锅炉及压力容器在制造完工后,应进行液压试验。4.2锅炉及压力容器本体在规定的强度试验压力下应无泄漏、异常响声和明显变形。试验压力及方法按GB/T11037的规定。4.3锅炉及压力容器附件安装后在规定的密性试验压力下应无泄漏。试验压力及方法按GB/T11037的规定。Gß/T34426.1-20175安全性能5.1锅炉及压力容器应设有限制超压的压力泄放装置。锅炉的超压泄放装置应符合《钢质海船人级规范))的有关规定;压力容器的超压泄放装置应符合GB/T150.1-2011附录B的规定。5.2锅炉在蒸汽阀关闭和炉内充分燃烧的情况下,压力在安全阀开启后的以下时间内所能达到的最高值应不超过锅炉设计压力的110.%:a)烟管锅炉,15min;b)水管锅炉,7min。5.3锅炉及压力容器应设有安全保护和报警系统,安全保护和报警项目及要求按CB/T3161的规定,且应符合《钢质海船人级规范》的有关规定。5.4锅炉、热交换器、蒸汽热水柜等具有较高工作温度的压力容器外表面应数设足够的绝热层,使工作时的外表面温度一般不应超过60'C。6维修性能6.1锅炉及压力容器本体上应设置供检查维修用的人孔和手孔装置。6.2锅炉烟箱上应设置供检查维修用的检查孔。7电气性能锅炉及压力容器控制设备外壳防护等级、耐电压性能、绝缘电阻等电气性能应符合《钢质海船人级规范》的有关规定。8环境适应性8.1锅炉及压力容器应能在以下船舶倾斜角的条件下正常工作:a)横倾150,横摇22.50;b)纵倾50,纵摇7.5。;c)横{顷和纵倾可能同时发生。8.2锅炉及压力容器应能在环境温度o'C-50'C、相对温度95.%(有凝算)的环域中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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