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工程名称: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项目建设单位:新疆高能时代金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周林项目联系人:邬拓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易禾堂项目负责人:张戈平联系电话:152991599882015年7月10日目录第一卷总则……………………………………………………………………22第二卷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4第二章协议书和履约保函…………………………………………………27第三章合同……………………………………………………………………28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9第五章投标报价表……………………………………………………………36第六章投标辅助资料…………………………………………………………40第三卷技术条款第七章总则………………………………………………………………48第八章建设条件………………………………..……..……………48第九章工程验收标准…………………………………….……………48第十章设备选型及供货要求…………………………..……………48第十一章EPC招标评标办法…………………………………………………49第四卷招标技术要求……………………………………………………543第一卷总则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项目,它提出有关该工程的EPC总承包要求。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和全新可靠的设施及有关服务。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对本招标文件条文提出异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总承包投标文件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本招标文件、招标澄清书和总承包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投标方所投项目的设备分项报价如高于招标方已知的价格,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的报价按招标方与制造厂商定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总价格将作为合同总价。在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等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总承包方应给予修改。4第二卷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协议书、履约保函第三章合同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合同附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投标报价表第六章投标辅助资料5第一章投标须知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11.1工程名称: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阜康市上户沟乡小泉村工程类型:EPC总承包承包方式:EPC总价包干(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要求质量标准: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工期:本工程最终投产日具体详见双方会签合同附件招标范围: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2合同名称: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33.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44.1投标人资质条件如下:1、具备环境工程(废固)专项设计甲级资质。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防渗)资质;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510.1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611.2标书款:5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80万元整。要求至少在投标截至日三天前到达招标代理人帐户,开标前应获得招标代理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电汇凭证。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市伊宁路318号开户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奇台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1007105账号:1076387797077踏勘现场:本项目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815.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档(U盘)一套(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单独密封包装。报价采用提供EXCEL版本;文字为WORD版本;且不得加密,不得为PDF版)。6916.4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五楼会议室1016.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11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10:00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五楼会议室1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两步法评标,评标标准详见第十一章评标办法。13备选方案:本次招标无备选方案。14其他控制价设立:49747.47万元15其他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中设备清单及内容格式必须保持完全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其中技术部分的设备清单不含报价16联合体投标:1、接受√2、不接受17招标人联系人:邬拓联系电话:185731015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戈平联系电话152991599881826.6.2中标服务费:在宣布中标后一周内,招标代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3]857号、〔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的作为中标服务费,向中标方收取作为招标代理组织招标活动费用。7总则1.建设项目名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1.1建设项目名称: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建设项目1.2招标人:新疆高能时代金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1.3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2.工程概况、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建设2.1工程概况2.1.1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2.2招标范围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本工程处理对象为工业园区生产的一般工业固废物,工业贮存处置场平均贮存处置规模245万t/a)2.3工程基本要求2.3.1概述本工程处理对象为工业园区生产的一般工业固废物,工业贮存处置场平均贮存处置规模245万t/a。2.3.2施工用临时设施的工程管理要求2.3.2.1承包人应严格遵照发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有关规定。2.3.2.2承包人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求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标线。2.3.2.3承包人负责其承建施工标段区域周围的标准封闭围挡。标准立面见图:1800mm300mm青灰色(604#)彩涂压型板砖墙82.3.2.4承包人施工临时设施采用统一颜色(青灰色604#)BI级防火彩板活动房或集装箱,同时搭建临设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2.3.2.5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对总平面管理和现场平面管理的要求,现场设施搭建必须按发包人批准的搭建方案实施。严禁擅自乱建或扩大面积。未经批准承包人自行搭建的临时设施,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拆除,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必须及时、无偿地将所建临时建筑、剩余材料、物资全部拆除撤离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承包人如逾期不迁,发包人有权强制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按双倍负责。2.3.2.6承包人在其承建施工现场按必须设立“七牌一图”(施工标志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平面图)。2.3.2.7承包人承建施工区域的出口由发包人指定。2.3.2.8不允许承包人在发包方施工现场住宿、做饭。2.3.2.9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现场建设临时办公设施的需要在建设前一周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在项目指挥部安全治安环境组登记备案;书面报告需要说明建设临时办公设施建筑面积、建设材料、使用周期、建设用途,并根据施工现场总图或业主指定的建设位置等相关内容。2.3.2.10施工单位临时办公设施必须为可移动活动形式,建设材料必须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选择达到(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国家B1级防火标准的建设材料并出具建设材料的防火等级合格证方能够施工建设。2.3.2.11办公设施建设要求采用单间独立的建设方式并可随时吊装移动为基本原则。2.3.2.12临时供电和供水设施(由发包人提供场地、水源、电源、气源、汽源)。2.3.2.12.1施工用电(1)电源:发包人送到红线区域内1.5m处,发包人负责变压器及一次侧9上桩头进线及以上部分,以下部分由承包人负责。(2)电表电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按表计量。2.3.2.12.2施工用水(1)施工用水主管由发包人敷设到红线区域内1.5m处。标段区域内用水支管由承包人自行敷设,符合平面审批规定。(2)发包人负责施工用水主干管(预留接口)的维护管理,承包人负责装表开梯水表的费用及维护管理。(3)水表水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按表计量。2.3.2.12.3施工通讯(1)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协助接入点的协调。2.3.2.12.4施工排水(1)发包人负责提供场地排水汇集点(总排水沟或渗坑)位置,承包人在其标段施工现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持施工现场排水畅通。2.3.2.12.5临时道路(1)红线区域外的道路由发包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需要设置。(2)标段施工区域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设置,符合平面审批规定。3、工程投资、资金渠道及工期3.1工程投资及资金渠道资金渠道为自筹解决。这些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3.2工期要求根据公司意见以及本项目设计的具体内容,参考本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类似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初步安排本项目的实施计划如下:2015年8月3日开始施工建设,2016年9月30日投入使用。4、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104.1投标人资格要求*4.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境工程(废固)专项甲级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防渗)资质;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所投的投标文件。*4.1.2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4.1.3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必须完成与招标人的交流,并会签相关的合同附件,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1.4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查合格。4.2投标人应具有较强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的技术能力、工程经验、施工装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等。4.3总承包人必须按照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系列标准,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依法承担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职责。4.4投标人为了证明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应提供招标人要求的证据,用以证明投标人的合法地位和具有足够的能力及充分的资产,能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所有的投标人都应提供下列资料,作为招标人审查的补充资料:4.4.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现有组织机构与人员状况。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4.4.2提供近年来从事类似工程的经历和经验;提供目前正在承建的工程履行情况和已签约承担的其他合同的详细情况。4.4.3提供完成本合同投标人所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14.4.4提供拟在本工程进行管理和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经验和经历。4.4.5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的资料。4.5不允许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或作为分包人参与其他投标人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4.6投标人的资质文件(包括分包人的资质文件)、财务报表和近三年有关经营的其他资料合订在一起。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4.7.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4.7.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7.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7.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7.6被责令停业的;4.7.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7.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7.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4.7.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7.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