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1页共7页附件3经济标书编制要求1.投标报价总说明1.1.投标人依招标文件规定的列项原则及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土建:除招标人另外制定了原则外,其他的列项及工程量的计算均按鄂建[2003]43号文颁发《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安装:除招标人另外制定了原则外,其他均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1.2.本次投标报价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包装运输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调试费、验收费、样品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除建安营业税及附加外的其它税金已包含),并充分考虑规费及风险因素。1.3.招标人根据设计施工图编制项目清单,并确定工程量,定标后此部分不再调整,并结合中标综合单价签订总价包干合同。1.4.设计变更及签证取费标准:出现《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同项目时,按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执行(如另有总价下浮亦按相同比例计算);如果是《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项目,招标方认为必要时,可先行确认调整造价,否则统一按鄂建[2003]43号文颁发《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鄂建[2003]44号文颁发的《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三类工程取费下浮6%,材料价格采用甲方确认价格(优先)或施工当月价格信息。1.5.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市场价格信息确定综合单价。招标人不要求依据定额报价,定额消耗量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可作为计价的参考;提倡各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自行测定的工料机消耗标准确定报价。1.6.中标价结算时除合同约定可调整内容以外均不作调整。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施工技术与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包括周围环境、地质条件、交通道路等)等均已详细研究明了,并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及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1.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在合理范围内,如综合单价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对其作出澄清说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将该投标作为废标处理。金地集团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2页共7页1.8.招标人按照《附件3-3主体招投标范围》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亦须按此要求计量报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就投标范围、工程量等产生任何疑问时,应及时与招标人充分沟通,避免报价失误。2.招标清单说明2.1.招标清单内容包括(详见附件3-1):表一.《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二.《安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三.《措施项目清单》表四.《其他项目清单》表五.《甲方分包工程清单》表六.《甲供/三方订货材料设备清单》表七.《乙供材料设备清单》表八.《零星工作项目清单》2.2.《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列明本次主体土建招标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及其工程量的明细清单,根据上述第1.1.条要求编制。在“备注”一栏中说明工程量为暂定量的清单条目,是由于招标图纸中不能明确此分项工程的范围,无法根据图纸计算出准确工程量,为了保证投标的公平,投标人按本清单给定的工程量报价,此部分工程量按实结算,在报价调整表中的对应项按零计或不列即可。2.3.《安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列明本次主体安装招标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及其工程量的明细清单,根据上述第1.1.条要求编制。主体中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系统的预埋管盒按施工图施工,按108元/户包干计价(含后期变更费用),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做调整。请各投标人按此报价。2.4.《措施项目清单》是列明本次招标工程措施项目的名称及其工程量的明细清单,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土建和安装须分开报价。2.5.《其他项目清单》是列明本次招标工程其他项目的名称及其工程量的明细清单,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土建和安装部分须分开报价。2.6.《甲方分包工程清单》是招标人指定其他分包单位承建的工程清单。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总包管理并提供配合,管理和配合内容见《合同条件》。总包管理配合费由招标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各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配合费由投标人列表包干报价,结算时除合同规定外不再调整。清单中分包工程造价仅作为参考。2.7.《甲供/三方订货材料设备清单》中的材料设备由招标人直接向供货方付款。相关的计量、验货、卸货及保管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项目报价表》包干报金地集团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3页共7页价,结算时除合同规定外不再调整。投标人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中不应包含本清单内材料设备价格,但应含除材料设备价格外的其它费用(管理费、利润等)。施工方可依据本工程的需要申请领用甲供材料,单位工程量消耗的甲供材料用量标准(下称材料消耗率)将作为核算结算用量的依据,超量领用部分将予以扣款。本次招标按以下循序确定材料消耗率:①《甲供/三方订货材料设备清单》备注中要求报出材料消耗率的,请各投标人在《甲供/三方订货材料设备报量表》中报出;②其他的部分材料在招标阶段未明确规格型号,招标人可决定待施工期间再行确定其材料消耗率;③剩余不需明确消耗率的甲供/三方材料,依照指定定额相关项目确定耗用量标准。2.8.除甲供/三方材料外,均为乙供材料。乙供材料包括可调差部分和不可调差部分。2.8.1.可调差部分是为减少招投标的风险因素、按市场价格动态进行调差的材料。本次招标仅钢筋(不包括型钢)允许调差,招标人对钢筋的厂家及规格进行了限制,各投标单位必须按要求采购。钢筋价差调整的办法如下:各投标人投标时,不分钢筋级别及规格,材料价统一暂定为3400元/吨,投标人须按此价格进入投标报价,同时须注明生产厂家;中标单位正式进场后第6天,甲方会同乙方对钢材进行市场询价,价格按照武钢或鄂钢产品现款现货并送至工地的方式确定,此价格作为二层顶板面以下结构(包括此板)钢筋调差的依据(其中一标段的二层独立商业、会所的全部钢筋量按此价格调差);二层顶板结构完成前2天,甲方再次会同乙方进行市场询价,价格确定方式同前,此价格作为其他钢筋价差调整的依据,钢筋损耗率参照1.1.款所述定额标准。2.8.2.可调差材以外的乙供材均为不可调差材料。其中,招标人限制了部分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中标人必须按此要求范围采购。针对部分不可调差材料,备注中要求投标人列明材料价格,请投标人在投标清单《乙购部分材料价格表》中填列)。2.9.《零星工作项目清单》是列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零星工作项目清单,清单中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土建安装工程计时工均按30元/工日包干计价,不再计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按此报价。3.经济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3.1.《投标函》3.2.《标段报价汇总表》3.3.《单栋建安工程报价汇总表》3.4.《土建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报价表》金地集团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4页共7页3.5.《土建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调整报价表》3.6.《安装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报价表》3.7.《安装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3.8.《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3.9.《其它项目清单报价表》3.10.《甲供/三方订货材料设备报量表》3.11.《乙购部分材料价格表》3.12.《零星工作项目报价表》以上从3.3.条至3.9.条的各表须以每一栋填报,3.2.条表格应以每一标段填报。4.经济标书格式说明4.1.为规范各单位投标报价方式和方便招标人评标工作,经济标书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函格式文本和工程投标报价表格格式进行编制。4.2.《投标函》(详见附件4)中负责人一栏必须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函中的报价应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如与其他报价表格中报价不相符,均以《投标函》为准。4.3.工程投标报价表格(详见附件3-2)说明:4.3.1.《标段报价汇总表》中的各项报价须和《单栋建安工程报价汇总表》中报价相一致。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或签证计价标准须按表中甲方要求报价。投标人应将对本次招标的所有意见和报价说明填写在本表的“其他有关说明”一栏内,否则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无其他任何意见或说明。4.3.2.《单栋建安工程报价汇总表》中的各项报价须和各明细清单中报价相一致,并需按表格要求将土建和安装报价分别汇总。4.3.3.《土建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报价表》中的序号、参考定额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都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作任何删除或修改,存在异议的部分在《土建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调整报价表》中调整。投标人同时应按此表格格式逐项填写综合单价、合价及备注。4.3.4.《土建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报价调整表》作为《土建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报价表》的补充调整部分。招标人提供的《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为根据施工图计算的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根据《经济标书编制要求》第1.1.条要求仔细计算和核对,如对《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数量有任何增减,均要在此调整报价表中反映。本报价调整表分两个部分:第一金地集团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5页共7页部分是对招标人提供的《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调整。此部分的格式仍和《土建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报价表》相一致,如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没有调整,则无须列出该项目,如投标人认为某清单项目不存在或可全部优惠,则在相应项目一栏减去对应工程量即可,列项的顺序须符合《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序号的前后顺序。但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必须与《土建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报价表》中单价保持一致。第二部分是增加清单项目部分,如投标人需要增加《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其他分项工程,须在此部分列明。投标人须注意,未列出项目的费用视为已含在其他清单项目报价内,定标后清单项目及工程量除合同约定外不作调整。4.3.5.《安装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报价表》中的序号、清单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都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安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作任何删除或修改,投标人如对清单项目及工程量有异议,须在距离投标截止日2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经过复核,修正并统一项目清单后以书面形式答复各投标人。投标人如仍有异议,亦不能作任何修改,可在综合单价中考虑。清单项目及工程量在定标后除合同约定外不作调整。投标人同时应按此表格格式逐项填写综合单价、合价及备注,综合单价须和《安装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价格一致。4.3.6.《安装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反映《安装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报价表》中综合单价的内容及价格构成,作为招标人评标的参考文件,不构成总报价的一部分。其综合单价须与《安装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综合单价一致。4.3.7.《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中应包含完成本招标工程所需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全部费用。报价表中的序号、措施项目名称及工程量必须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本报价表应包括《措施项目清单》中的措施项目内容,增加的措施项目清单分土建和安装工程在“其他项目”一栏中报价并说明,未填写部分视为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费用中。本表中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按包干考虑,结算时除合同规定外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中发生的措施费亦由投标人在本报价表中包干考虑。4.3.8.《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相应内容填写。投标报价内容应包含《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其他项目清单内容,投标人应将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在本表“其他”一栏中列出并报价,未填写部分视为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得其他费用中。结算时除合同规定外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中发生的措施费亦由投标人在本报金地集团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6页共7页价表中包干考虑。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