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升集团雅典娜商业广场幕墙工程深化设计方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YSJT2010-01工程名称:雅典娜商业广场幕墙工程工程地址:克拉玛依市苗园路以北,迎宾路以西招标人: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雅典娜商业广场项目经理部二零一零年四月1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合同文本┈┈┈┈┈┈┈┈┈┈┈┈┈┈┈┈┈┈┈┈17第四章设计要求┈┈┈┈┈┈┈┈┈┈┈┈┈┈┈┈┈┈┈┈21第五章图纸及规范┈┈┈┈┈┈┈┈┈┈┈┈┈┈┈┈┈┈┈25第六章附件┈┈┈┈┈┈┈┈┈┈┈┈┈┈┈┈┈┈┈┈┈┈272前附表序号内容1工程名称:雅典娜商业广场幕墙工程深化设计招标人: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雅典娜商业广场项目经理部建设地点:克拉玛依市苗园路以北,迎宾路以西招标范围:幕墙深化设计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指令工期:招标人要求2010年4月20日前上报深化设计方案。4月25日由招标方完成评审确定方案,由中标人在5月20日前负责提供完善的经建筑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批或审核通过的加盖图纸章及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如建筑、结构)签字的施工图纸(蓝图)十二套。并提供电子版一份。2购取招标文件及发放施工图纸时间:2010年4月6日~8日10:00~19:00时(北京时间);地点:永升房产公司405办公室。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转账、现金或汇票),资料费2000元,时间为领取招标文件时,资料费售后不退。4书面提问传真截止时间:2010年4月10日18:00时(北京时间);传真号:联系人:赵丽华5招标答疑会时间:2010年4月10日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永升公司二楼会议室(克拉玛依市阿山路42号)6发放补遗文件时间:2010年4月11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地点:永升公司二楼会议室(克拉玛依市阿山路42号)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4月20日15:30~16:00时(北京时间);地点:永升公司二楼会议室(克拉玛依市阿山路42号)8开标时间:2010年4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地点:永升公司二楼会议室9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3第一章投标邀请书1、雅典娜商业广场工程由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层建筑分公司为工程主体施工单位,工期要求2010年10月30日主体封顶。永升公司现对该工程幕墙工程深化设计进行专业招标。现正式发函,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的幕墙工程深化设计前来投标。2、被邀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资格:(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和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3、疆外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持企业有关证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备案并持建设厅的备案证明到克拉玛依市建设局建管科备案。本地区以外的疆内投标人需持有关证件到克拉玛依市建设局建管科备案。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4月6日~8日10:00~19:00时(北京时间);地点:永升房产公司405办公室。被邀请投标人交验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同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转账、现金或汇票),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2000元整(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雅典娜商业广场项目经理部联系人:地址:电话:邮政编号:834000收款人: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克拉玛依市东风支行分理处帐号:3003020709024505969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A.总则1.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17层办公楼一栋,4栋21层住宅,玻璃幕墙工程主要集中在办公楼东立面及一、二、三层裙房部分。2.投标人资格及有关要求2.1投标人资格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1.2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1.3近三年设计并施工过类似工程。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队伍,一经发现作为无效标处理。2.2有关要求2.2.1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设计人员未经招标人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招标人将视情况给予处罚。2.2.2投标人一旦中标,须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3.招标范围3.1本工程的招标图纸只是基本性的设计图。投标人负责本幕墙工程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及其与主体结构所有收头节点的处理详图,并保证本工程幕墙、外立面装修质量、安全、进度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深化设计图)。3.2投标人根据有关的规范,按照招标图纸所示基本外型、尺寸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根据自身的标准构配件及自身的施工工艺、产品系列,完成本工程幕墙的深化设计,包括支撑系统及所有细部施工图设计和计算书、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测试、调5校等所有幕墙工程的钢结构支撑体系与防锈、防腐处理。包括金属门斗、雨蓬、金属肋、格栅、线条、装饰物、各种封头、收口的处理及保温、防雨、密封、嵌缝、固定(包括埋件)、防火、挡火、挡烟、隔气、防雷等一切必要的工作,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免费提供样本、样品和所需的资料。3.3设计方案确定后,中标人必须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和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幕墙设计方案的优化、调整,深化后的施工图设计、负责协调各专业设计与幕墙设计的配合,在工程开工后,派驻设计代表驻现场指导,配合施工。3.4办理相关部门对施工图纸的审核(如施工图审查等)并保证通过。3.5幕墙工程设计方案要求详见第四章设计要求。4.投标费用4.1投标补偿费:招标人不支付本次雅典娜商业广场幕墙成深化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补偿费。4.2投标人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参与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因本次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方案设计费、资料费等)。4.3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如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知识产权5.1投标人提交的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资料概不退还,设计方案视为投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创作的作品,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中吸收和使用所有方案的优点,招标人不得用于除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5.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5.3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6.投标人的保密义务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将招标人提供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所有信息、资料等6泄露给他人,否则招标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7.现场考察7.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得需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2在现场考察时,招标人将介绍工程的有关情况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便于编制投标文件。8.答疑8.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任何推证的误解以及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的推证所造成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2投标人提出的与招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电子版发至前附表规定的邮箱)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超过此时间的所有问题均不做个别澄清和说明。8.3各投标人如不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自己的疑点,招标人将不个别给予任何解释。今后一旦中标,所提出的疑问和相反意见将不予考虑。8.4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的答复,各投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领取。会议纪要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文件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9.设计周期要求本次设计招标确定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任务,招标人要求2010年4月20日前上报深化设计方案。4月25日由招标方完成评审确定方案,由中标人在5月15日前负责提供完善的经建筑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批或审核通过的加盖图纸章及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如建筑、结构)签字的施工图纸(蓝图)十二套。并提供电子版一份。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自报深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周期,投标人应报出优化、调整设计方案及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合理时间(不得超出招标人规定时间)。710.施工图设计费报价招标人不支付本次幕墙工程设计方案费用,要求投标人报出施工图设计费用。10.1报价方式: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报价应合理。10.2列出报价的依据10.3列出费率10.4报价包含的内容:10.4.1投标人应报出本工程的全部设计费,即包括设计方案的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和现场技术配合服务等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单独列出施工过程中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和现场技术配合服务费用);10.4.2在深化和调整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过程中与招标人的沟通、协调以及其他配合服务等费用;10.4.3投标人应考虑各种风险,设计费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10.4.4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成果文件等资料费用;10.4.5在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核等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包括审查、审核费);10.4.6投标人认为需包含的其它费用。10.5投标报价币种:人民币。11.合同价投标人中标后,将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图委托设计合同,合同价为中标人的施工图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费由本工程施工中标单位承担,由我公司从施工中标单位扣除,支付设计中标单位。如果投标人所报设计费明显过高或不符合实际或工作量(或投资)减少,招标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设计费进行调整。12.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有效期12.1投标保证金12.1.1为了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同时,应交纳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或汇票)投标保证金。812.1.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2.1.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通知(书面或电话)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施工图设计合同履约保证金。12.1.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2.1.4.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中途退出;12.1.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2.1.4.3被确认为无效标的;12.1.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优化、调整设计方案。12.2投标有效期12.2.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12.2.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B.招标文件13.招标文件的内容13.1招标文件除本款的内容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章的内容如下:章次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设计要求第五章图纸及规范第六章附件13.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913.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有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的义务。1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附电子版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书面答复以补遗书形式送达(以收到日为准,下同)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15.招标文件的修改15.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招标人可能会因各种原因,以发补充纪要(或通知)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5.2补充纪要(或通知)将发至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