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首、二层公共走道精装修和室外地坪工程承包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号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月日一工程范围叠翠台三期E/F栋首、二层公共走道精装修和室外地坪工程,具体内容按图纸报价。二合同价款与支付2.1合同价款2.2.1合同价款在承包合同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双方约定采用固定总价格合同的方式及合同包干价的方式;“固定总价”,当合同内容的条件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固定总价”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2.2.2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包括:工程内容、图纸内容、工程量、人工费、材料费(约定可以调整材料除外)、损耗费、机械使用费、包装、运输、保险、管理、规费、不可预见、包干、技术措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保护检测、技术措施、配合协调、风险、利润、税项等费及其他所有因履行合同而要求之所需费用。三工程付款方式3.1工程进度至30%,支付工程款总额至20%3.2工程进度至60%,支付工程款总额至40%3.3工程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总额至80%3.4工程结算审定完成后二十四日内支付到工程款总额的95%3.5余下5%作保修金四保修期4.1保修期为两年五材料设备供应5.1材料设备品牌及供应商发包人根据工程的实际要求,有权指定材料设备的品牌及供应商、变更规格型号,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定的品牌及供应商、变更后的规格型号进行采购供应。因发包人指定材料设备品牌及供应商引起的材料设备变更,其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的相应条款规定计算。5.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5.2.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验收。5.2.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2.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2.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2.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5.2.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指定的生产厂或供应商。投标总价发包单位: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名称: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首、二层公共走道精装修和室外地坪工程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编制时间: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首、二层公共走道精装修和室外地坪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报价应为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合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首、二层公共走道精装修和室外地坪工程工程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首、二层公共走道精装修和室外地坪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首、二层公共走道精装修和室外地坪工程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招标人部分小计(不计入投标价)0.00投标人部分小计(计入投标报价)主要材料供应商或品牌投标人选用的报价供应商或品牌,应填写《材料设备表》内。投标人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应提供详细的资料及提供样品给发包人,经认可后使用。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使用位置序号施工部位施工用料规格(cm)色泽备选品牌施工特别说明1234567891011121314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