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资格后审…………………………………………………………………(4)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4)(一)总则……………………………………………………………(4)(二)资格后审申请…………………………………………………(4)(三)资格后审评审标准……………………………………………(5)(四)联合体…………………………………………………………(5)(五)利益冲突………………………………………………………(6)(六)申请书提交……………………………………………………(6)(七)其他说明………………………………………………………(7)(八)附件……………………………………………………………(9)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表……………………(10)附件2、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11)附件3、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12)附件4、招标工作情况介绍…………………………………(13)附件5、资格后审程序………………………………………(14)附件6、资格后审评审细则…………………………………(16)附件7、招标投标分段时限投诉规定………………………(18)二、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19)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资格后审申请书………………………(20)(一)资格后审申请书…………………………………………(21)(二)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24)(三)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25)第三章投标须知……………………………………………………………(3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5)二、投标须知……………………………………………………………(42)第四章评标办法……………………………………………………………(54)附表:设计任务……………………………………………………(5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6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8)2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工程编号:(2010)第110号2、工程名称:马南河两岸综合整治及金山路以南、以北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弱电管沟改造工程勘察、设计3、工程建设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马南河、金山路以南、金山路以北4、工程规模:第一部分:马南河两岸综合整治工程设计范围包括由金鸡桥到安宁路总长度约6公里,两岸改造范围宽度各为20米;第二部分:金山路以南雨污分流改造设计;第三部分:金山路以北雨污分流改造设计;第四部分:市政弱电管沟设计。金山路以南、以北雨污分流改造估算投资约13000万元,马南河两岸综合整治估算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马南河雨污分流改造估算投资约3200万元,绿化景观改造估算投资约1800万元),市政弱电管沟改造投资额按确定的设计方案再决定。5、招标范围:项目设计方案、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6、设计周期要求:80日历天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采用BT投资方式,已落实。8、设计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9、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3项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若申请人资质不足够,允许组成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为牵头单位的联合体投标。10、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13、工程承包方式:14、招标场所: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5、招标人:阳江市环境保护局16、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7、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8月14日至2010年9月2日18、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6日下午15时正,投标文件提交到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阳江市区东风二路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窗口)。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址:联系电话:0662-3298208(招标人)020-38860662(代理人)0662-3362001(交易中心)招标人:阳江市环境保护局代理人: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九月八日4第二章资格后审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一)总则1.1招标人对拟建的招标工程项目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设计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设计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1.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1.3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资格后审申请。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标段划分、各标段工程内容以及参加资格后审申请标段限制要求详见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1.4不允许分包。(二)资格后审申请2.1资格后审将面向符合本工程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2.2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他们具备上述第2.1条款规定的合格条件和能力。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本资格后审文件所规定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用不褪色的水笔或者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2.3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2.4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后审。2.5按资格后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52.6如果投标申请人申请一个或以上的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申请书指明申请的标段,并单独为申请的每个标段分别提供关键人员和设备的相关资料。2.7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资格后审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所提交的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2.8资格后审申请书封面及申请书应按招标文件格式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签字或盖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书将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后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无效。(三)资格后审评审标准3.1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后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和本须知要求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以及本工程投标资格后审须知附件2和附件3中约定的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3.2招标人将按照本工程投标资格后审须知附件6规定的资格后审评审细则评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3.3确定合格投标人原则:(1)当资格后审只设置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时,则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为合格的投标人。(2)当资格后审设置必要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时,则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确定为合格的投标人。(四)联合体4.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申请资料:6(1)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须如同单独申请资格后审一样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格后审全套文件。(2)申请书中应保证申请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及加盖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3)申请书必须包括一份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该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工作份额、责任。(4)申请书中应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5)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方均应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封面及申请书上签字或者加盖私章及加盖公章。4.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第2.1条款规定的合格条件。由相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级较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4.3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如果达不到本须知联合体的要求,其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将被拒绝。4.4以联合体名义参加资格后审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资格后审,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资格后审。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资格后审申请将被拒绝。4.5资格后审合格后,资格后审合格的联合体在组成等方面的任何变化,必须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招标人认为联合体的任何变化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变化将不被允许:(1)严重影响了联合体的整体竞争实力的;(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的;(3)招标人认为将影响招标工程利益的其他情况。7(五)利益冲突5.1投标申请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勘测、设计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六)申请书提交6.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密封后按照本工程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6.2资格后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提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同时,应按照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提交下列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供审查验证:(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3)投标申请人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4)本须知附件2和附件3要求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在年检期间不能提交的,也可用加盖年检部门印鉴并注明“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等能反映原件真实、全面内容的复印件替代。6.4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全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证书、证明资料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给予保密。(七)其他说明7.1每个合格的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一次性投标,如果该企业一标多投,则包括该企业的所有投标均将被废除。但本规定不适用于那些多个投标申8请人将共同选定的专门分包人。7.2资格后审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公告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认定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7.3投标资格后审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7.4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力:(1)修改招标公告中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等内容,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必须达到修改后的资格后审条件要求。(2)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书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3)直到授标前,发现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后审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4)直至授标前,由于投标人的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形,使得投标人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7.5投标申请人应派员参加资格后审,包括负责接受资格后审验证和对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未派人员参加资格后审的,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9(八)附件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