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市镇白头防洪堤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34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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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市镇白头防洪堤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马市镇白头防洪洪堤培土加固工程招标单位:泰和县马市镇镇人民政府(章)法定代表人:张余清(章)联系人:曾庆武电话:13970605808招标代理机构:吉安玉诚工程造价事务所联系人:曾女士电话:13970645899编制时间:二O一0年十二月二日1投标须知第一节前附表工程名称马市镇白头防洪堤培土加固建设地点泰和县马市镇工程立项批准文件设计单位泰和县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室招标最高控制价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工期:在2011年1月20日前完工投标单位与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1、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2、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筑造师)投标保证金数额10013元资格审查等资料费(同投标保证金一并入账)40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在泰和政府网、泰和招标投标网自行下载现场踏勘方式自行踏勘(费用自理)地点泰和县马市镇招标答疑方式1、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gczjsws@163.com)提出疑问。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0年12月9日下午5:00前3、招标人将于2010年12月10日在泰和政府网、泰和招标投标网发布答疑结果。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递交1、受理单位:吉安玉诚工程造价事务所2、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以前3、受理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开标会时间2010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资金到位情况基本到位2第二节综合说明一、总则(一)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1、工程概况:堤身高度为0.5~6.0m堤顶宽1.05~3.2m,堤顶高程为63.0~63.5m,内处边坡为1:0~1:2.2。存在的问题:堤身单薄,堤基、堤身渗漏严重,造成堤防沿线渗漏严重,泡泉及管涌现象众多;曾家闸涵洞在背水坡段接缝处漏水漏土严重;南坝闸左侧与堤坝结合部位渗漏严重,多处下陷;防洪堤沿线新家田、搭角、南坝自然村排洪涵管6处存在安全隐患。2、招标范围:培土加固、涵闸处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有效)原件。(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拟投入的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造价员证书;材料员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如技术人员为聘用,须提供单位聘书。(4)外省及非本省水利水电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信用档案》,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除造价员、材料员外)必须为《信用档案》中。(5)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3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15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3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四)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在2010年12月10日下午17:00前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泰和县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五)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一)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六)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3、补充通知将发布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泰和县招标网”,各投标人应及时到网上获取相关信息。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七)招标文件备案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送至县级直接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4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三、投标报价(八)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性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2、投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仅供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报价用,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只需报各项投标单价及总报价,不必作单价分析。合同单价的确定:中标人的投标总价占招标人的招标最高控制的百分比(中标价÷招标最高控制价)乘以招标人招标控制价中每个子目单价,即为中标工程合同单价。合同单价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作单价调整。工程造价决算原则:实际完成工程量则应根据监理工程师实际测量核定质量合格的工程量为准。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中标工程合同单价得出的合价为工程决算总价。(4)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①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②经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5)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①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工程所需材料由中标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供应,但所有材料必须与投标文件材料相符,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②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无③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九)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5(1)投标书(2)投标书附录(工期、质量等级)(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5)质量及工期承诺书(6)辅助资料表: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②参与投标建造师简历表;③拟派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④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8)参与工程投标应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⑤“五大员”(即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书⑥投标保证金交款单(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十)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及资格审查资料费。1、提交方式: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转账方式转入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提交现金。交纳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明示ⅹⅹⅹ单位(招标人)ⅹⅹⅹ工程用。投标保证金到账(招投标中心账户)时间要求在:2010年12月14日下午5时前。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带上银行出具的转账汇款凭证原件及字迹清晰的复印件壹份,否则投标文件拒收。投标保证金有效到账以泰和县招投标中心出具的确认单为准。投标保证金提交银行:江西省泰和县建设银行账号360014525000525001646开户单位名称: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及资格审查资料费,其投标书作废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帐号无息退回,退款手续费由投标人负担。资格审查资料费不退。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转为履约保证金。4、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2)中标通知书与合约撤消;(3)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相互串通,哄抬标价等行为被查处的。(十一)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1、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在2010年12月9日下午5:00前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号:gczjsws@163.com。3、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于2010年12月10日将答疑结果在泰和县招标投标网()进行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九)条规定,编制商务标“正本”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按规定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章。7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每个投标人只递交一个密封袋,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含正本和所有副本)材料一起密封在同一密封袋内。2、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3、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4、密封袋密封口处均应由投标人密封。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十四)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投标人。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三)条规定的要求、密封、8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六、开标(十六)开标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注册建造师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举行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注册建造师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2、开标时,招投标监督机构派员到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泰和县监察局、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等。3、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到达,逾时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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