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项目铝塑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文件编号:2009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21.投标须知前附表…………………………………………22.总则…………………………………………………………33.招标文件……………………………………………………64.投标文件……………………………………………………75.投标报价……………………………………………………116.开标、评标、定标…………………………………………127.合同授予……………………………………………………14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15第三章技术要求及其它说明…………………………………16第四章第五章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21第六章投标书格式……………………………………………24第一章投标须知1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工程名称高层住宅项目铝塑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2招标范围楼内所有塑钢门窗制作安装、门窗口与门窗框之间发泡密封并内外抹灰整平等相关工作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约13741.49M2第二标段:约12915.88M23工程地点4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5投标资格要求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6施工业绩要求近几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务,信誉良好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现金、支票)9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现金、支票)确定中标单位后,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10招标形式邀请招标11发放招标文件日期:2009年8月19日12现场踏勘日期:2009年8月20日地点:13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25日上午9:00时止1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有效15投标书递交至地点:16开标北京时间:2009年8月25日上午9:00时整地点:18合同签定时间地点:另行约定19备注上述时间如有变动,招标单位另行通知2总则2.1工程名称:高层住宅项目铝塑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2.2承包方式和发包范围2.2.1承包方式:专项承包2.2.2招标范围高层住宅项目建筑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铝塑铝门窗制作、安装、门窗口与门窗框之间发泡密封并内外抹灰整平等相关工作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全部铝塑铝门窗第二标段:全部铝塑铝门窗2.2.3工程量(此工程量为暂定量,投标报价时按综合单价报价)第一标段:全部铝塑铝门窗(第一标段)工程量(m2)合计(m2)单框双玻(铝塑铝门)786.241481.76单框三玻(铝塑铝门)695.52单框双玻(铝塑铝窗)1111.325416.776单框双玻(铝塑铝弧形窗)345.78防火窗60.75单框三玻(铝塑铝窗)778.95阳台三玻(铝塑铝窗)3119.976总计6898.54(第一标段)工程量(m2)合计(m2)单框双玻(铝塑铝门)786.241490.67单框三玻(铝塑铝门)704.43单框双玻(铝塑铝窗)1129.145352.276单框双玻(铝塑铝弧形窗)345.78防火窗60.75单框三玻(铝塑铝窗)730.35阳台三玻(铝塑铝窗)3086.256总计6842.95第二标段:全部铝塑铝门窗(第二标段)工程量(m2)合计(m2)单框双层(铝塑铝平开门)421.68421.68单框中空(铝塑铝平开窗)1660.026334.63单框中空(铝塑铝平开弧形窗)325单框中空(铝塑铝平开飘窗)561.6阳台三玻(铝塑铝窗)3788.01总计6756.31(第二标段)工程量(m2)合计单框双层(铝塑铝平开门)684684单框中空(铝塑铝平开窗)1370.915475.57单框中空(铝塑铝平开弧形窗)325单框中空(铝塑铝平开飘窗)656.1阳台三玻(铝塑铝窗)3123.56总计6159.572.3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2.4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质量要求达到优良2.5资格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度年检合格,具有铝塑铝门窗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铝塑铝门窗生产许可证。2.6踏勘现场2.6.1招标人将在2009年8月20日上午10:00时,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2.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理解和推论均不负责任;2.6.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2.7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招标文件3.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第一章至第五章、答疑纪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遗书及其它有效函件。3.2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人应向招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借图纸押金人民币3000元(如果图纸遗失或损坏,按50元/张赔偿)。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投标人(不计利息)。3.3招标文件的澄清3.3.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以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将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因招标文件而单方面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不属于招标人承诺,招标人概不负责。3.3.2招标人不单独提供工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等情况说明,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投标人应在踏勘施工现场时自行了解相关情况。3.3.3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行业标准的,投标方应在投标阶段或中标实施阶段予以纠正或尽提醒义务。如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中标人)应当知道而未尽提醒义务的,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中标人)承担。3.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均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五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无书面确认也视作认可,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投标截止时间的延迟在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投标截止时间需要延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延迟通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人也可以不予确认,视为放弃投标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3.6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4投标书4.1招标文件内容注意事项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2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任何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或者视为废标。4.2投标书的内容: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4.2.1商务标(1)投标报价表;(2)投标函;(3)综合单价报价表;(4)材料组成及综合单价价格、制作安装费详细说明表;(5)主要材料表;4.2.2技术标包括:(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品准用证等;(2)授权委托书;(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4)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两年综合业绩、信誉;(5)主要材料及五金配件等产品质量证明及生产厂家有关材料;(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7)质量承诺书;(8)工期承诺书;(9)安全承诺书;(10)相关计算书;(11)施工组织设计。4.3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格式和顺序,但表格可以同样格式扩展。4.4投标报价4.4.1投标报价的依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工程现场目前的现状以及与此相关的报价编制依据资料文件进行报价。4.4.2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4.4.3投标报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并实行固定单价包干。按2.2.2招标人提供的暂定工程量计算,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调整。(1)铝塑铝门窗: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图纸要求的不同窗型分别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和风险,编制竞争性报价。投标综合单价为本次招标的各类型铝塑铝门窗从供货、安装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保的人民币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了单位面积铝塑铝门窗制作和安装,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抢工措施、检验试验、材料二次搬运、施工水电,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成品保护、总包配合、脚手架、垂直运输、投标人的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根据所提供图纸结合现场踏勘情况,投标人认为施工现场现有预留预埋需要增加工作内容的,本次报价必须考虑。综合单价对应的面积为:门、窗框实际外框尺寸。注:1.对于两种或两种以窗型组成的组合窗(门),结算时应拆分不同窗(门),并套用相应窗型的综合单价计算,此时两种不同形式窗(门)的面积计算界限为:交界处型材中心线。4.4.4结算方式铝塑铝门窗综合单价对应的面积为:门、窗框实际外框尺寸,结算时按双方计算得出工程量,得出工程结算造价。4.5投标保证金4.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的交纳证明(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的帐户,并到招标人财务处开具保证金收据)。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4.5.2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4.5.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并且投标人退还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4.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4.5.5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4.5.6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拒绝补足履约保证金的;(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处后的;(4)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4.6投标有效期4.6.1投标书在投标截至日后60天内有效。4.6.2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投标书,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4.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4.7.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共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4.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体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招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4.7.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委托书无效。4.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或同时密封于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章。5.2投标人应将密封袋封面上注明投标文件封面的内容,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5.3投标人应按本须知总则上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如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