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高淳县城北商务新区道路BT工程三标段(凤山路)BT建设招标文件招标编号:BGC110033-01SG招标人:高淳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一年五月-1-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报价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开标七、清标八、评标九、授予合同第二章合同一、协议书格式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附件1本次中标项目情况一览表附件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4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5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第三章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第四章图纸和技术资料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封面2、投标总价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8、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4、计日工表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6、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7、材料暂估价格表18、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19、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三、辅助资料表1、表3.1项目经理简历表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2、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3、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4、表3.4项目拟分包情况表5、表3.5劳动力计划表6、表3.6资金筹集方案7、表3.7移交方案8、表3.8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9、表3.9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10、表3.10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11、表3.9联营体协议书和授权书12、承诺书第六章工程量清单-3-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工程名称高淳县城北商务新区道路BT工程三标段(凤山路)招标人高淳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高淳县城北商务新区联系人刘沁联系电话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范围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污水工程、管线,便道,围堰等(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建设规模长度:1290m;宽度:58m;桥长:168m;单跨:20m承包方式采用BT方式投标保证金60万元人民币工期:360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11年月暂定竣工日期:2012年月现场踏勘联系人: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1)一份正本,三份副本。2)电子光盘2张:封于投标文件正本中一起递交,光盘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光盘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商务标、技术标等),其中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须同时提供软件格式和电子表格格式(EXCEL格式)。投标文件递交递交地点:高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淳溪镇镇北路29号接收人: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同以下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月日时00分地址:高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一、总则(一)工程概况1、招标内容为加快推进南京市高淳县城北新区新的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扩大融资渠道,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拱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经批准,高淳县城北商务区道路工程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BT方式,确定该项目的承包人,本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2、招标的目的高淳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对本项目有兴趣和资金实力的单位参加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目的如下:(1)选择富有经验和能力的法人,确保本项目资金的筹措充分、及时、经济。(2)选择富有经验的建设管理团队,保证本项目按期、高质量的竣工和投入使用。3、项目的招标方式(1)经批准,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2)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及建设;(3)回购期限:三年四期,分四期等额支付;4、招标原则(1)、本项目法人招标投标活动,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2)、每一个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任何含有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它潜在的投标人商议、串通或取得他方式理解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3)、招标人将以无差别待遇、公开和客观的态度确保项目的招标规范有序。招标人不会向投标人提供可能导致限制竞争的有关项目或招标工作的信息。5、招标的组织(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的招标人为高淳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组织有关招标工作。6、工程简介高淳县城北商务新区道路BT工程三标段(凤山路),道路长度:1290m;宽度:58m;桥长:168m;单跨:20m。本次招标的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5-雨水、污水工程、管线,便道,围堰等(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7、目前项目进展情况目前道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已完成。8、允许分包工程范围主体工程不得分包。9、现场施工条件(1)本标段建设用地面积满足施工要求;(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已满足施工要求;(3)施工用水、电自行解决;(4)有关勘探资料已完成;10、工程资金来源采用BT方式;(二)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二、招标文件(四)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本招标文件所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企业和建造师资质、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五)招标文件的澄清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和踏勘现场后,由于施工场地复杂,投标人必须踏勘现场,认真分析投标条件,核对工程量,联系方式见前附表。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附电子版本,不采用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所有疑问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于2011年月日:00时前递交至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传真:,超过此时间递交的,一律不予接受),招标人将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六)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送达每一个投标人。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三、投标报价(七)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市场风险、政策调整风险的各项应有费用。2、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3、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等)、苏建价(2009)107号文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有关文件:苏建函价(2008)616号文、宁建基字[2009]156号、苏建价(2008)66、67号文、苏建价(2009)107号文、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及南京市现行有关文件。(2)不可竞争的费用计取执行宁建基字(2009)240号《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序号费率名称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1工程排污费0.1%0.1%0.1%0.1%2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0.19%0.19%0.19%0.19%3社会保障费1.8%2.5%1.8%1.2%4住房公积金0.31%0.44%0.31%0.22%5税金3.41%3.41%3.41%3.41%6文明施工费基本费1.1%1.1%1.1%1%-7-7文明施工考评费0.6%0.6%0.6%0.6%8文明施工奖励费0000(3)施工期间地下管网保护、相邻建筑物安全、道路、树木等保护及风险费用自报;(4)施工期间发生的费用诸如:环境保护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检验检测费、市容等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否则视同优惠;(5)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总说明,以及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6)投标单位于投标前必须勘察现场,分析施工条件(水、电、路、渣土堆放、施工便道的修建及原有道路桥梁拆除等)。现场水电条件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按其自身需要,考虑是否需要自备电源发电;涉及到的(水、电、路、渣土堆放、施工便道的修建及原有道路桥梁拆除等)须增加投入的因素,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决算时不得调整。(7)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符合设计变更或经招标人同意的签证可以调整;(8)投标人须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现场不利因素所造成机械进退场,转移等可能增加的费用等风险,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调整;(9)投标报价由造价师或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编制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10)本项目设最高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公布,凡投标总价超过此最高招标控制价的,均按废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八)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担保(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5)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6)投标人应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7)辅助资料表(第六章中表3.1—表3.8)-8-(8)施工组织设计(9)其它资料(如各种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等)3、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九)投标担保1、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以下格式:银行汇票、本票、转帐支票等非现金方式。以银行汇票、本票、转帐支票等方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若投标人提交银行支票的,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支票的出票人印鉴应与投标人名称相同,保证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充即可使用,否则该保证金无效,评委会将作废标处理。3、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于投标截止前递交,将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随投标文件密封提交招标人(单独封装)。投标担保金额:60万元人民币;收款人:高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高淳县支行;帐号:32001596436052505450。4、投标人在换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时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十)勘察现场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企业法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