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JLYCG2010-154项目名称:龙岩市公安局警务通系统项目采购人:龙岩市公安局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二月政府采购招标文件1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一、投标邀请函…………………………………………………………………2二、招标货物一览表……………………………………………………………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说明…………………………………………………………………………6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1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2六、定标与签订合同…………………………………………………………15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8第四章龙岩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26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0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第一章投标邀请一、投标邀请受龙岩市公安局委托,对龙岩市公安局警务通系统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1、招标编号:FJLYCG2010-154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通知项目变更情况及不受理投标。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H403)。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0年12月21日8﹕3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1日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6、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1日9﹕00;开标地点: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H403)。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8、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福建政府采购网()、龙岩市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9、采购单位龙岩市公安局联系办法:联系人:林佔俊电话:0597-2032115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邮编:364000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邮编:364000项目联系人:郭先生政府采购招标文件3电话:0597-2529068传真:0597-2529019购买招标文件及缴交保证金查询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97-2890916电子信箱:longyancaigou@sina.com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号:171030100100100399。政府采购招标文件4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二、招标货物一览表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1警务通专用手机终端830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龙岩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大楼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安全TF卡630张3蓝牙打印机140台4蓝牙打印机配套热敏纸700卷5警务通GPS定位系统1套注:1、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该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投标人投标时须详细标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政府采购招标文件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不一致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1.1项目名称:龙岩市公安局警务通系统项目采购人名称:龙岩市公安局项目编号:FJLYCG2010-15423资格标准:见《投标人须知》第3条。3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龙岩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H403)。接收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职工。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0年12月21日上午8﹕30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1日上午9﹕00512投标保证金:30000元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于2010年12月20日下午17﹕00前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为据,向投标人开具收到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保证金到账凭证无招标编号的,以收款收据中注明的招标编号为准。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详见第二章12.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请传真至代理机构财务,传真号码:0597-2890012。政府采购招标文件6619.6评标标准和方法:最低评标价法,采用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列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侯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具体见《投标人须知》第19.6条。7招标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计算招标服务费,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8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龙岩市财政局9招标预算价为:3240800元,投标人超过预算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0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系统正常运行1年后一次性付清。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25.2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时间:2010年12月10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政府采购招标文件7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3.6、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3.7、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3.8、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应当提供:(1)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4)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费用4.1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⑴投标邀请⑵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8⑶招标内容及要求⑷合同主要条款⑸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信函、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改公告均应以信函或传真形式给以确认,未回执确认的,视为已收到该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政府采购招标文件99.投标文件语言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资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货物说明一览表(5)供货范围清单(6)技术参数偏离表(7)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8)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无此项资料则无需提供)(9)招标服务费承诺书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